本刊编辑部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本刊欣喜地以散发着油墨幽香的《政治与法律》第200期奉献给亲爱的读者,并以此与广大读者分享本刊创刊30周年的欢乐!
30年前,本刊在法学泰斗、革命前辈潘念之教授等法学所第一代领导的艰辛操作下呱呱坠地,随后在广大读者的厚爱和监督下,经过以潘念之、齐乃宽、顾肖荣为主任的历任编委会及编辑部同仁的努力,在《法学》等兄弟刊物的激励下,从不定期的丛刊到季刊,再从双月刊到月刊,筚路蓝缕,实属不易。值此创刊30周年、刊行200期之际,本刊编委会及编辑部同仁谨向亲爱的读者们和尊敬的作者们致以龙年的祝贺!
缅怀前辈,回顾创业,审视当下,瞻望未来,感概良多。
首先,我们要感恩的是广大的读者和众多的作者。读者历来是刊物的衣食父母,是精神文化产品的消费者和鉴赏者,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参与者,也是决定我们刊物存废的首要因素,没有广大读者的积极支持,刊物是难以维系的。作者是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制作者和加工者,是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者,是社会精神产品源源不断的供给者,没有众多作者的辛勤劳作和无私付出,我们的刊物也是办不下去的。对此,我们心存感激,对读者们和作者们深怀感恩之情。我们热切地希望广大读者和众多作者一如既往地继续对本刊给以大力支持和真诚监督,使刊物越办越好。要真正办好一个刊物,需要读者、作者和编者相互沟通、良性互动,建立起一个关系和谐、心灵相融的学术共同体。这个学术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们期盼并坚信这个学术共同体在读者、作者和编者的共同努力和通力合作下,一定会运作得更好。
其次,要感怀的是改革开放新时代给予我们的历史新机遇。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每个历史时代都会提出其相应的历史任务。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契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赋予我们新的形势、新的现象、新的问题、新的任务和新的时空条件。灵动的实践永远是理论的土壤,发展的理论永远是实践的先导。邓小平同志先后提出了要研究新问题、完成新任务;提出了要恢复政治学和法学等社会科学学科的教学和研究,要强化政法队伍的建设。30年来,涌动的时代向《政治与法律》、向法学界和法律界提出了一系列有待回应和解决的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本刊就是在这种机缘巧合的历史机遇中,在前辈学者的孕育下诞生了。开弓没有回头箭。本刊诞生后,在读者、作者和编者的共同努力下,怀着“开荒山,劈蒿莱”的光荣使命,积极回应时代呼唤,本着与时俱进的学术品格,精心探索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律发展的客观规律,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和法学的中国化、实践化和大众化,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而殚精竭虑、贡献绵薄。创刊以来,众多作者在诸如民主与法制、法治与人治、法的本质与特征、中国政治发展道路、中国政治制度建设、政治体制改革、法制发展战略、改革与法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市场经济与法治、精神文明与法制建设、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经济建设与打击犯罪两手抓、WTO与中国法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宪法修改与宪政建设、科学立法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司法公正与司法权威、古今中外的法律监督、人权建设与国际人权公约、经济刑法系统化研究、和谐社会与法制建设、社会矛盾与多元调解机制、法律比较研究、法律文化研究、法学家和法律文件研究、域外法治借鉴等一系列重大政治与法律问题、政治学与法学的重要理论问题以及法律体系中的部门法、法学体系中的各学科建设等领域的探索与研究都付出了心智、作出了贡献。
实践与理论从来都是互动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孕育了政治学与法学的理论,创新的政治学与法学理论回应并推进了政治发展和法治发展。社会实践之根基结出理论研究之花果,理论之果实又为社会实践提供了实践发展的优良种子。此刻,我们和读者、作者的心情一样,对此感到欣慰,感到兴奋,感到鼓舞。
再次,我们要感想的是当下和未来。经过30多年的努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步与成就,我国正处于一个战略发展机遇期和社会矛盾集中生发期,挑战与机会共存,困难和希望同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又向理论界提出了严肃的拷问:新一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路径在哪里?其理论依据是什么?理论研究是否能为丰富生动的实践发展指明方向、提供足够的精神动力和理论支撑?党中央和国务院已经做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党中央已经提出了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总课题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课题,对此,我们必须做出回答,我们责无旁贷。根据中央提出的课题,结合政治学界和法学界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本刊应当通过学术共同体的努力,至少在以下几大课题上有所探索、有所阐述、有所突破、有所发现。第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法律和法学问题,或曰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和法学理论的中国化问题。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以及如何中国化、大众化、通俗化,马克思主义中有哪些法律思想和法学理论以及如何结合中国的法律实践与法学现状以更好地发挥其指导性作用,这些都有待学者们继续进一步深入进行研究,而绝不能浅尝辄止、机械教条或藏之高阁、弃置不用。这关涉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思想问题,必须着力加以研究与探索。第二,法治发展和法学理论的中国道路和中国特色问题。何谓中国道路、中国特色,其主要内涵与基本特征是什么,法治发展与法学理论的中国特色究竟有哪些,如何认识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如何认识和坚持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等等。这也是有待学者们继续进一步加以研究探索的。第三,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法律文化和法治文化问题。什么是法律文化与法治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关系如何,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法治文化建设中如何精当地继承与发扬我国优秀法律文化传统、如何恰当地借鉴与吸纳优秀域外法治文化,传统、现实、域外三种法律文化如何结合与融通等等,有待学者们进一步研究探讨。第四,法治实践与法学理论的良性互动关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及有效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当今中国的最大法律实践。如何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贯彻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中,在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和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中,法治发展如何为其提供服务并以此实现法治发展的和谐与创新,这些都是有待实践中加以解决的。而这些问题的产生与解决,为法学理论提供了取之不竭的实践源泉。反观法学理论,自身有着建构法学体系及其学科体系的繁重任务,同时还要为法治发展实践提供理论武器。正是在为法治实践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法哲学与法理学、部门法学与国际法学将会获得更大更新的发展,法学理论将进一步发挥其意识先导、观念更新、理念创新的作用,并为自身体系的完善实现华丽的转身。法治实践和法学理论之间的良性互动发展,将为学者们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灵感与创作泉源,将会掀起法学理论研究的新一轮繁荣。对此,我们期许着,我们坚信着。
“二月二,龙抬头”。龙年意味着学术研究的龙腾虎跃,龙年象征着学术共同体的龙马精神。和风拂煦,春回大地,风光明媚,生机无限。中共中央在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为此,要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要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的创新;要“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具有世界影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成果”。法学是当今社会科学的一门极其重要的“显学”,面对神圣使命,任重道远。伟大时代产生神圣使命,伟大使命孕育传世作品。我们深知,“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学术创作是一个“痛苦并快乐着”的过程,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际此大好形势、大好春光,让我们的政治学界、法学界和法律界,让广大的热心读者、众多的优秀作者和真诚服务的编者,团结合作,共襄盛举,为国家、社会和公民创造出更多更新更好的精神食粮,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奉献更多更新更好的法学精品,以无愧于时代的呼唤、社会的需求和人民的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