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2年5月9日发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38—2012《车用汽油》和DB11/239—2012《车用柴油》,即京V油品标准,5月31日开始实施。油品置换时间为5月31日~7月31日,6月1日开始,汽柴油从此前的京Ⅳ标准升级为京Ⅴ标准。
根据环保部2010年11月发布的《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0年度)》数据,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国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2009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5143.3万t,其中一氧化碳(CO)4018.8万t,碳氢化合物(HC)482.2万t,氮氧化物(NOx)583.3万t,颗粒物(PM)59.0万t。汽车是机动车污染物总量的主要贡献者,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超过90%。
汽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与氮氢化合物经紫外线照射发生反应会形成光化学烟雾,这是一种有毒烟雾。在《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2011年—2015年)规划》中,国务院要求继续加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积极开展机动车船氮氧化物控制。
北京市环保局的数据显示,全市500多万辆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PM2.5,对大气污染的影响率分别达到了58%、40%和22.2%。为了改善空气质量,北京市计划在今年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为了保障此排放标准顺利实施,需要有配套的油品标准。在未制定第五阶段全国统一油品标准时,北京市率先发布地方标准——京Ⅴ油品标准。京Ⅴ油品标准是由11个机构和国内外主要汽车厂商共同制定的。
京Ⅴ油品标准的主要指标符合欧Ⅴ油品标准。硫含量采用车用燃油标准限值。京Ⅴ油品的硫含量与欧Ⅴ油品标准完全一致。在考虑到我国炼油工艺与环保要求的基础上,两者在烯烃、芳烃、蒸气压和密度指标上略有差异。
京Ⅴ油品中的硫、锰含量指标都降低了。相关专家称,这对改善北京的空气质量、延长车辆尾气后处理系统使用寿命、减少发动机积炭等都有好处。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试验表明,使用京Ⅴ油品后,轻型汽油车、重型汽油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可分别下降25%和43%。
油品硫含量:由50mg/kg降至10mg/kg;每升车用汽油锰含量:由0.006g/L降至0.002g/L;汽油标号变化:由90号、93号、97号分别调整为89号、92号、95号。
欧洲车用汽油标准按照研究法辛烷值确定标号。目前,欧洲市场销售两种汽油:一种是普通汽油,对标号没有要求;一种是高标号汽油,为95号汽油。
日本车用汽油标准和欧洲一样,按照研究法辛烷值确定标号。在日本,市场销售89号和96号两种汽油。
美国车用汽油标准按照抗爆指数确定标号。美国市场上销售87号、89号和91号汽油,分别相当于研究法辛烷值的91号、94号和96号汽油。
辛烷值是汽油在稀混合气情况下抗爆性的表示单位,是表示汽化器式发动机燃料抗爆性能好坏的一项重要指标,位于车用汽油规格的首项。汽油的辛烷值越高,抗爆性就越好。
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委员会先后制定了汽车排放标准。在欧洲,汽车排放标准已先后经历了几个阶段,目前执行欧Ⅴ标准。只有汽车排放标准还不够,油品也得有与之相应的标准。在欧洲,不同排放标准的汽车必须使用不同质量的油品。这些满足不同排放标准的油品,就简称“欧Ⅰ油”、“欧Ⅱ油”、“欧Ⅲ油”等。
1991年,我国颁布了第一个无铅汽油行业标准,拉开了油品质量升级的序幕;1999年,油品国标出台;2000年7月1日,全国停止生产和销售含铅汽油。同年,我国实施国Ⅰ油品标准;2006年,我国实施国Ⅱ油品标准;2008年,北京市在国内率先销售京Ⅳ标准的清洁油品;2009年,上海推广沪Ⅳ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0年,我国实施国Ⅲ油品标准;2011年,广东全面推广使用粤Ⅳ标准车用汽油。
目前除北京、上海、广州、江苏等省市已实施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外,全国其他省市汽油执行的是国家第三阶段标准。因此,在北京使用95号汽油的出京车辆建议在外地使用97号汽油,使用92号汽油的出京车辆建议在京外使用93号汽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