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乃强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 杭州 310009)
○本刊专稿
加强和推进公安文化建设的若干基本问题*
□华乃强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 杭州 310009)
公安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文化条件。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公安文化建设,一要充分认识公安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二要准确把握公安文化建设的重点问题,三要妥善处理公安文化建设的重大关系。
公安文化;建设;意义;问题;关系
主持人:蒋国长
公安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文化条件。召开全省公安文化建设理论调研座谈会,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公安文化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明确方向,理清思路,推动和促进我省公安文化建设在原有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根据会议安排,大家从公安队伍组织管理、公安文学艺术创作、丰富警营文化生活、营造良好公安文化环境以及从拓宽公安文化建设路径、打造公安文化建设平台等不同角度,对如何加强公安文化建设、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等问题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警察学院有关专家学者从建设文化强省、加强法治文化和公安文化建设以及传统文化的地域性和本土化等角度,对加强和推进公安文化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深入思考研究。
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公安文化建设,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高度,提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了战略部署。公安机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保障者、促进者,理应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发挥重要作用。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切实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与此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加强公安文化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大力推进文化育警、文化强警工程,营造良好的公安文化发展环境,丰富警营文化生活,推动公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公安文化建设的内涵十分丰富,包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完善公安法规和制度,健全公安组织和管理,创新公安理论研究和调研成果,创作公安文学艺术精品力作,也包括对每一个民警在执法执勤、服务管理过程中的警容仪表、言谈举止等方面的具体行为规范要求。对此,我们要有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认识,并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和部署落实。
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注重文化自立、增强文化自觉、提升文化自信、坚持文化自省、推进文化自强,对公安文化建设的内容、路径和方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始终坚持将培育和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作为文化建设的灵魂,深入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基本内涵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对公安文化建设的内容、路径和方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文化组织体系日益健全,文化阵地日益扩展,文化内涵日益丰富,有效提升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同时也确保了公安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公安文化建设取得了不少阶段性成果。此外,我们还坚持以和谐警营建设为载体,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创先争优、争当岗位能手、学习型警队创建以及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警营文化活动的有效组织开展,从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文学艺术等层面有效提高了人民警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提升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公信力,推动和促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逐步加深了对公安文化建设规律和特点的认识,但客观上讲,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如何进一步加强公安文化建设,我们还有很多理论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还有不少现实问题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一些基层民警的头脑中也有不少困惑和疑问。特别是在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给公安文化建设带来新的挑战,需要我们更加准确把握公安文化建设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公安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公安文化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公安文化是公安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公安文化是公安战斗力生成的重要因素;公安文化是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公安机关历来重视先进文化的作用,在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文化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文化的力量深深地融入到公安民警的精神之中,有了先进文化引领和支撑的公安工作也就有了无穷的生命力。这是需要我们深刻认识的,也是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的。
(二)关于公安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公安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明确的,那就是党中央确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我们必须用这个指导思想来指导公安文化建设,来统一公安民警的思想。当然,具体到公安文化建设,还应该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
(三)关于公安文化建设的目标。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是精神性和物质性的统一、民族性和区域性的统一、传统性和现代性的统一。公安文化内容丰富、形态多样。大而言之,公安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发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都可以称之为文化或文化现象,都有着极其丰富而深刻的文化内涵。具体而言,公安文化建设应当立足公安领域,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来展开,重点是在文化的内化和外化以及这两个方面的结合上做好文章。公安文化建设的基本路径就是文化的内化和外化,即内铸警魂、外树形象,具体目标就是把文化转化为公安民警的精神,转化为公安机关的战斗力。
(四)关于公安文化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核心内容。
《决定》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具体到公安文化建设,必须坚持围绕民意、围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民警。只有始终坚持“三贴近”方针,公安文化建设才会有用有效。公安文化建设的内容,就是以科学的理论来武装,以正确的舆论来引导,以高尚的精神来塑造,以优秀的作品来鼓舞。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必须把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作为公安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人民警察的共同理想信念,达到政治认同、文化认同、道德认同,塑造人民警察精神和公安职业精神,并使之体现在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上,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五)关于公安文化创新。在公安文化建设中我们有所体会,推进公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创新。只要精神是属于公安的,文化建设形式是可以灵活多样的。我们必须结合时代要求和新的实践,结合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和广大公安民警的精神文化需求来积极推进公安文化创新,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包容的公安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公安文化建设要项目化、具体化。我们要始终坚定文化信念和文化追求,真正从文化自立、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省、文化自强的高度来认识公安文化建设,按照项目化、具体化的要求对公安文化建设进行部署落实。
(六)关于公安文化人才队伍。加强公安文化建设要重视队伍和人才建设。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文化建设的领导,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的公安文化人才队伍。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进一步增强文化意识,发挥好公安文化人才的作用。
(一)要处理好“急与慢”的关系。公安文化建设既“急不得”又“慢不得”。“急不得”,是说公安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积极探索并严格遵循公安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做好发展规划,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因人因时因地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慢不得”,是说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安文化建设,立足现有条件,加大对公安文化建设的投入,建立一批示范点,不断推进公安文化建设。
(二)要处理好“宽与窄”的关系。不能理解得过宽,把公安工作所有内容都纳入到公安文化建设的范畴,也不能理解得过窄,把公安文化建设看成只是吹拉弹唱、琴棋书画等,要紧密结合当地公安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为广大公安民警所喜闻乐见的公安文化建设。
(三)要处理好“硬与软”的关系。硬实力和软实力都是公安机关综合实力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公安机关的硬实力与软实力都不是孤立的,它们是相互联系、互相促进的。公安文化建设要主动融入到公安业务工作中去,融入到执法为民当中去,融入到调解社会矛盾当中去,与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最终才能转化成为公安工作的整体实力,转化成为公安机关的战斗力,真正使浙江公安机关成为全国公安机关“快乐工作、幸福家园”的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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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3040(2012)03-0005-03
2012-03-06
华乃强,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政治部主任,本刊编委会主任。
*本文系华乃强同志在全省公安文化建设理论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根据录音整理,题目系编者所加,发表时内容略有删节。
(责任编辑:蒋国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