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丽 柏 亮 丁卫平
近年来,血液安全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当献血者有高危行为不适宜献血时,可通过献血前征询、自我排除等退出或延期献血。但如果出于某些原因,如同组压力、检测目的的献血行为等,献血者则有可能在明知不宜献血仍不愿主动退出或延期献血,而此时献血者所献血液是有风险的。献血者回告和保密性弃血工作是确保血液安全的重要环节。做好献血者回告和保密性弃血工作,不仅能使血液安全性得以进一步提高,减少“窗口期”输血感染疾病的发生;而且还能体现血站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升血站社会形象。
国内文献检索结果表明,目前关于献血后回告和保密性弃血的文献仅有2篇,韩素英等报告的10名献血后回告原因分析中存在吸毒、不良性行为、同性恋、纹身等高危行为[1],余朝晖等报告在1名献血后回告中发现1例梅毒“窗口期”感染[2]。同时,多篇报道显示我国无偿献血人群中HIV感染者呈逐年增长态势[3-5],表明我国无偿献血人群中已出现高危行为人群。而据国外研究发现,具有危险行为的献血者仍在献血[6],且90%承认在过去一年内曾有同性恋行为并可能处于“窗口期”感染[7-8];W illiams等的研究还发现,有6%的献血者承认献血是为了获得 HIV检测结果[9]。可见,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部分高危行为人群已参与无偿献血,且其中一部分为HIV感染者。如果能针对高危行为人群做好宣传,同时建立畅通的回告途径,就有可能及时得到献血者的回告,这对保障血液安全将产生积极作用。
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我国血站大都设置献血后回告和保密性弃血程序。但笔者在实践中发现,要有效执行献血后回告和保密性弃血主要存在以下2个难点:
WHO《安全血液和血液制品》将保密性弃血定义为:在献血者要求下将其所献血液处理掉。此定义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应充分认识到血液安全的重要性及目前血液检测的“窗口期”问题,考虑任何可能存在的血液安全风险;二是应充分尊重献血者的立场,考虑到献血者自身的献血行为,当献血者认识到自己的血液可能是不适宜用于他人时,就可以做出负责任的选择。无论是血站工作人员还是献血者,只有充分理解了这两层含义,才能准确理解保密性弃血的意义,进而积极执行。
献血后回告又称良心回告。回告当事人内心必然是相当复杂和敏感的,血站工作人员的言行将直接影响其回告行为。因此,回告受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以取得献血者信任。同时,回告信息的正确处理直接影响回告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因此,确保每一条回告信息均能得到正确处理非常重要。
保密性弃血涉及献血者隐私,这也是献血者最关心的问题。血站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信息泄露的严重后果,无论是回告受理人员还是后续处理人员都必须对献血者信息做到严格保密。保密工作应贯穿保密性弃血全过程。
保密性弃血是一项人性化的举措,所以制定程序时也必须做到人性化。如充分考虑到献血者可能不是从现有的回告途径回告等。员工接触到回告信息后,应及时受理并记录献血者信息,以免错失回告信息,这也是进行全员培训的原因。
保密性弃血的宣传内容应包括保密性弃血的定义、意义及血站的后续处理程序等。在宣传途径上应贯穿献血全过程,如健康征询时做好筛查并告知保密性弃血的程序;采血时护士按规范程序对献血者进行告知;献血后将献血回告宣传资料与献血证等一同交于献血者。全过程的宣传,可使献血者充分感受到保密性弃血的重要性。
3.4.1 献血后的当面回告 献血后单独询问或让献血者填写表格,表明其是否愿意将血液用于他人。只要做到充分尊重献血者隐私,当面回告是最直接、有效的回告途径。3.4.2 电话回告 可设置人工接听电话和录音电话,非工作时间及不愿当面回告的献血者可选择留言方式回告,以避免尴尬,并充分保证私密性。
3.4.3 网络回告 网络具有隐蔽性,故网络回告可能成为一部分高危人群容易使用的回告方式。设置即时交流平台、网络邮件等是较好的回告途径,但要确保做好网络安全及保密工作。
保密性弃血的处理工作必须由质量技术人员负责,以便给献血者更专业的解答,取得其信任。献血后不同回告途径回告信息的受理需要不同科室负责落实,如当面回告由街头工作人员负责,电话和网络回告可分配到多个科室,但无论哪种途径受理的回告信息,均应在受理后及时记录献血者信息并反馈给质量技术人员,以便做进一步判断并及时处置血液。
[1] 韩素英,张燕林,朱莉丽,等.10名献血者保密性弃血调查与安全输血[J].中国输血杂志,2009,24(1):58 -59.
[2] 余朝晖,朱 敏.梅毒窗口期献血者1 例[J].中国输血杂志,2009,22(7):582.
[3] 郑 鹏,张 容,杨春晖,等.四川省自愿无偿献血适龄人群HIV流行特征调查[J].中国输血杂志,2008,21(6):458 -459.
[4] 王 芳,栾 燕,刘显智.沈阳市近8年来无偿献血人群HIV感染现状分析[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10,20(8):1996-1998.
[5] 王丹虹,林云明.台州地区无偿献血人群HIV感染状况分析[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10,20(10):2581 -2582.
[6] E63 STIGUM H.献血者中献血为查HIV的危险行为[J].国外医学.输血与血液学分册,2002,25(2):177 -178.
[7] Finlayson TJ,Grindon AJ,Smart R,et al.Reported motivations and privacy concerns of HIV positive persons donating blood for the first time:1993- 1998(abstract)[J].Transfusion,1999,(39):130.
[8] Petersen LR,Doll L,the HIV Blood Donor Study Group.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type I infection in United States blood donors:Epidemiologic laboratory and donation characteristics[J].Transfusion,1991(31):698-703.
[9] Williams AE,Thomson RA,Schreiber GB,et al.Estimates of infectious disease risk factors in USblood donors[J].JAMA,1997(277):967-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