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贤涛 杜丽鹏
山西省汾阳医院,山西 汾阳 032200
失血性休克[1]是指各种原因引起的血液或血浆急性大量挂失,而导致有效循环血量与输出量减少,组织灌注不足,细胞代谢紊乱和功能受损的病理、生理过程。是临床常见的急危重症之一。严重创伤性休克的患者必须及时合理快速的合理处置,才能赢得抢救时间,挽救生命。随着交通及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创伤及中毒的死亡率已经上升到第五位,失血性休克是创伤最长见的合并症,正确,及时处理是非常重要的。
既往抢救失血性休克的标准[2]方法是尽快、尽早,大量液体复苏,其目的是迅速恢复有效循环血量,维持重要器官的血液灌注,迅速将血压提高到正常水平,结果在活动性出血未控制前,大量输液未收到理想效果,有效循环血量增加,循环功能虽有恢复但机体的凝血功能降低,出血量增加,使患者病死率反而增加,通过观察,对出血性休克的救治及血压的观察有了新的认识。抢救失血性休克适当控制液体的输注速度,使血压维持在一个较低水平,既能保证重要脏器和组织的血氧供应,又不至于过多的扰乱机体的内环境和免疫系统,为进一步的抢救赢的时间。
我科2006年至2010年5年中,通过对创伤性失血性休克248例救治观察的统计,其中183例在合理补液的同时及时对血压进行监测,控制在90~100mmHg/60~70mmHg,结果休克得到有效控制,为以后的抢救争取了时间,65例患者血压在快速及时补液后血压达到115~120mmHg/75~90 mmHg,结果有49例创面再度出血,再度休克,由于大量血液稀释,凝血因子消耗,为以后的法治带来很大的困难,8例出现不可逆转的休克,最后导致死亡。
通过对出血性休克救治的观察,合理控制液体的输注速度,使血压维持在较低水平的范围内90~100mmHg/60~65mmHg,适当地恢复组织器官的血流灌注,不至于过多的扰乱机体的代偿机制和内环境,这一理论称为限制性液体复苏,而传统的复苏方法是早期、快速、大量输入液体,短时间内恢复有效循环血量,尽可能将血压恢复到正常水平,维持重重脏器的灌注,这一理论称为充分苏液体复,不仅过多扰乱了机体代偿机制和内环境,甚至会造成创面新的出血和难以纠正的再度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观察休克纠正的有效指标有血压,尿量,皮肤,的黏膜色泽,皮肤温度,中心静脉压等,但血压比较简便,易行,直观,快捷,较科学地反映机体的状况
凝血机制:血小板的凝集及多种凝血酶的参与,血栓血凝块形成及毛细血管收缩而达到凝血的目的。
传统的液体复苏又称为充分液体复苏是主张早期,快速,足量:在活动性出血未控制前,短时间内大量快速及时补液,虽有效循环血量暂时恢复,血压回升,但由于大量出血及凝血因子的消耗、大量补液稀释血液,加之输注库存血已有凝血因子的消耗等,保护性的血管痉挛的解除而使微血管扩张,破坏形成的血凝块,血液的稀释,血栓的移位,各种原因使凝固的创面再度出血且不易纠正。
近年来国内外开展了很多研究,提出了限制性液体复苏,达成共识。
限制性液体复苏又称低血压性液体复苏,是对创面出血未控制前通过控制液体输注的速度和量,使机体血压维持在较低水平的范围内,直至彻底止血,既可通过液体复苏适当恢复组织器官的血流灌注,又不至于过多地扰乱机体的代偿机制和内环境,甚至破坏原有的凝血机制而造成新的创面出血,使再度休克难以纠正,危及生命。限制性液体复苏目的就是寻找一个平衡点,通过对液体输注速度的控制,使血压维持在一个适当的范围,维持机体的内环境稳定和不过多的免疫功能,为进一步救治赢取时间。
传统的充分液体复苏虽有效循环血量暂时恢复,但它不仅过多扰乱了机体的代偿机制和内环境,而且破坏了原有的凝血机制造成再度出血和再度难以纠正的休克,而限制性液体复苏,血压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不仅可以保证重要脏器和组织的血液灌注,不过多的扰乱机体的代偿机制和内环境,且不破坏原有的凝血机制,不会造成新的出血,为进一步的救治提供有利条件。
(1)限制性液体复苏阶段最适当的灌流压 (临界血压)和该灌流压持续的时间;(2)最适当的液体总量和种类,灌注时间;(3)各个重要脏器所需的灌流压不尽相同;(4)限制性液体复苏是否适用于并发颅脑损伤[3]。
[1]黄家驷.外科学第七版.
[2]华黎电.严重创伤失血性休克患者限制性液体复苏的临床应用评价,现代生物医学进展.2010/13.2462.
[3]任慧琴.创伤性休克限制性液体复苏研究进展,中国全科医学,2010/21,2365-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