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钦荣 (常州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江苏 常州 213022)
论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力资源开发
孙钦荣 (常州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江苏 常州 213022)
居家养老;老年人力资源;自治
居家养老成为养老模式主体,已是社会共识。居家养老是个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短短几年来,四级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已基本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得到充实,基本能满足服务;服务内容和形式明确,并不断丰富;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正在各市如火如荼地展开。这些均是物质框架,通过行政命令、加大投入、开展调查、系统开发很快就能创建出来。而这需要一个最为重要的要素——人力资源来通领。居家养老服务业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产业,能否建立业务精、素质好、热情为老年人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人力资源队伍,是居家养老服务事业成败的关键。
人力资源,是指一个地区人口总体中能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总和,包括适龄就业人口与适龄非就业人口(求业人口、就学人口、家务劳动人口等)、有劳动能力的未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注意这里是以劳动能力为依据的,劳动能力是指人具有的体质、智力、知识、经验和技能水平及劳动态度。顾名思义,居家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就是指一个地区人口总体中具有从事及潜在可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能力的劳动人口总和,是居家养老的重要保障条件,包括管理人员、医生护士专业人员、护理员,其中养老护理员占绝对多数。养老护理员是指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和精神慰藉的一种新兴职业。
居家养老,在我国也是近几年来得到政府与社会普遍认可并积极推进的社会工程之一。2005年开始试点,2008年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具有我国居家养老社会工程的里程碑标志。对于居家养老的研究,主要是对于居家养老模式、组织体系、服务内容及方式,而对服务人力资源方面的研究极少,没有专题的研究,只是零星的散见于居家养老研究有关文章中〔1,2〕。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是由政府主力推进,服务对象主要是“五类老人”(三无、低保、优抚伤残、困难、高龄老人),养老服务管理岗与护理岗被政府设定为公益岗位,实行民政部门招聘,街道负责管理的方式,招聘对象明确标示为针对下岗人员(4050人员)及零就业家庭人员,使居家养老服务成为再就业工程的重要载体之一。就志愿者而言,社区志愿者多是老年人,由于缺乏组织,不经常活动。全国的数据显示有32万的为老服务人员中具有职业资格证的只有2万人,比例为6%左右〔3〕。笔者曾到一个社区了解居家养老服务情况,据居委会负责人说,委托给了一家养老机构兼做。通过访谈市民政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到也组织进行了一些初级培训。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占老年人总体的比例很小。据调查显示非救助对象服务需求很大,但由于服务质量不高,不能满足需要。因此说,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数量不足,专业化程度谈不上,绝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就如2008年国家民政部王振耀司长曾讲到:养老护理服务人员规模、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已成为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瓶颈。
若不改变思路,未来供需矛盾会更加尖锐。随着老龄化的加速,2030~2050年,这一阶段将是中国人口老龄化的严重阶段,老年人口将达4.38亿,其中1.08亿人超过八十岁,独居与夫妇空巢户将高达70%~80%。而当前我国劳动力就从无限供给到短缺的转变,即是刘易斯所提出的二元经济结构转换中的“刘易斯拐点”的到来,不容乐观的劳动力供给状况和愈来愈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挑战,不要说专业素质,就数量而言,养老服务护理员需求与供给矛盾会更加突出。西方发达社会的发展实践历程已表明,老年人是社会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老年人力资源纳入劳动力整体资源中,成为世界各界关注的问题。2002年4月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的联合国世界老龄大会就提出了面向21世纪的积极老龄化战略,老年人力资源是人力资源统一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让老年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已成为一些国家(如美国、日本)最大限度的利用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稳定,迎接老龄化挑战的一项战略措施。所以,开发利用巨大储备的老年劳动力资源,是解决劳动力供给和老龄化挑战的一个一举双得的好对策,是把我国老龄人口压力转化为创造社会财富的人力资源动力。
自治是社会管理的必然趋势,老年人口的养老服务自治也将是必然趋势,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成为必然。老年人力资源,是指一个地区老年人口总体中部分具有一定的劳动体质和正常智力,可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利用的劳动力总量。分为一般老年人力资源、老年人才资源和潜在的老年人才资源。一般老年人力资源,是指具有一定的劳动体质和正常智力,能够从事一些简单的劳动与服务的老年人口;老年人才资源,是指具有熟练的技能、成熟的经验和积极稳定的劳动态度的一部分老年人口;潜在的老年人才资源,是指具有较强的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潜力并愿意服务于社会的一部分老年人口。
2.1 老年人力资源规模 群内照护人力资源充足。最近中国民政部发布《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底,老年人口达1.67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1 309万人。据全国老龄委发布的《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报告显示,从老年人口年龄结构看,中龄和低龄老年人是主体。就生活自理能力看,低龄老年人完全自理的比例为93.2%,中龄老年人为81.5%,高龄老年人为54.3%。就城乡老年人总体而言,城市老年人中生活部分自理的占9.6%,完全不能自理的占5.0%;农村老年人能部分自理的占14.1%,完全不能自理的占6.9%〔4〕。完全不能自理的通常能够入住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重点是部分自理老人,其次是健康老人的各种集体组织活动服务。由此可以判断,老年人口群体内部实现养老服务自治在人力资源规模上是能够得到充分保证的。
2.2 老年人力资源素质 专业化服务是易于达到的。《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研究报告显示,城市未上过学的老年人比例从2000年的28.2%下降到2006年的16.4%,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从2000年的38.1%提高到2006年的47.1%〔5〕。由此可以推测21世纪的老年群体将会完全不同于20世纪的老年群体,其知识广博、思维敏锐、参与意识强、健康长寿、生活丰富等特征都会从根本上提高老年人力资源的价值,使老年人力资源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更具有人力资源开发的前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终身教育体系的完善需要,老年教育将纳入其中,会大力促进老年人继续社会化,更易实现老年人间的沟通与交流、理解与支持、爱戴与服务。
2.3 经济压力 老年人的经济保障需求某媒体调查发现,退休后养老金不够花的老人占到2/3,特别是从企业退休的老人,退休金普遍偏低。从我国老年人2000~2006年消费结构的变化程度上也能反映出老年人收入偏低的状况。消费主要还是以温饱为主。2000年城市老年人日常生活支出在消费结构中占63.3%,农村老年人占77.2%;到2006年以日常生活支出为主的消费结构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仍分别占64.2%和75.5%〔6〕。2005年温州关于老人退休生活的调查表明,退休后养老金不够花的占69.4%,够花的占30.6%。由此可见,老年人经济上要自养,商业、服务业和生产第一线人员,退休后有必要继续参与劳动就业,以补偿养老金的不足。可为他们提供有偿社区养老服务。对于专业人员和干部,其劳动动机中将继续劳动当作精神寄托和工作需要的比例较大,可以鼓励他们做更多的老年志愿服务。
2.4 21世纪 老龄化世纪,也是自律与自治的世纪。随着近几年来天灾人祸的频繁发生,惊醒了人类,和平、和谐、民主的呼声高涨,21世纪是个将会实现自律与自治的世纪。只是在这历史转折的重要关头,老年人群体的作为将是实现代际和谐、社会稳定的榜样与灯塔。各群体如何合理的定位角色与分配社会经济权利与责任。老年人社会参与是否应该首先转向对自身群体的管理与服务,开创养老服务要以开发群内人力资源支持为主,外部人力资源为辅,为自律的和谐社会建设再做开路先锋。
2.5 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精神抚慰为最。《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表明,城乡老年人感到自己越来越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比例到2006年时仍高达73.6%,就农村来讲,这个比例更高。目前,常感孤独的老年人,在城市为18%,农村为30.9%;特别是不喜欢结交朋友的老年人比例五年来有所上升,城市从2000年的20.4%上升到2006年的23.0%,农村同期从26.8%升至29.8%;有过自杀念头的老年人,在城市占2.6%,农村为4.9%。有媒体报道,我国5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自杀人数超过10万,中老年人群体已成为我国自杀率最高的群体。据最新报道,老年痴呆发病率近年来不断升高,中国患病人数已达600万~800万以上。2009年5月“常州市老年人需求万人调查”发现,老年人对精神赡养的需求是最强烈,40.44%的人现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精神赡养。在实际调查中,老年人中有70%以上被人际问题困扰,比例最高;其次是死亡带来的悲伤。陪伴和倾听,是老年人最需要的。
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是指通过一系列政策和科学方法,对老年人力进行投资、培训、组织和调配,使老年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作用,实现老年人价值的最大化以及产生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3.1 政府角色 认识上转变观念意识,管理上完善政策法规,建设上加强资金支持。
3.1.1 认识上转变观念意识,树立老年人力资源论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姚远发表文章《从财富论到资源论:对老年人力资源问题的再认识》(2004年),从财富论到资源论的变化,反映出世界对老年人力资源和老有所为问题的认识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老年人的创造性、能动性、开发性、社会性与发展性特点被认识。资源论提出,资源具有特定的价值,经过深加工以后,一种资源往往可以开发出多种不同的价值或增大原有的价值。用这个认识看待老年群体,将老年人力价值从财富提升为资源,实际上就是肯定了老年人具有继续创造的能力和价值。所以,我们需要创新思维,不只是已有老龄科技人才资源的开发,更要有服务于社区建设,尤其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力资源的组织开发,实行老年人群居家养老自治服务网络体系,才是应对养老服务压力根本有效途径。
3.1.2 管理上完善政策法规,建立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制度,完善老年法规政策 我国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颁布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十一五’计划纲要”以及相关政策和地方法规措施。但是,其中除了提及老年继续教育和社会参与基本指导外,对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没有任何的具体制度。而美国与日本《老人法》及相关法律中制定了具体的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方案,如“老年人社区服务就业方案”、“退休老人志愿工作方案”等。所以,我国老年法应适时的修订、完善与扩展,有必要遵循如下原则:强调老年人同其他公民的平等性;注重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紧密联系,及时出台或者修改相关的立法内容;转变事后“治疗”为事前“预防”的老龄问题解决机制。就《老年法》修订而言,在指导思想上要注意避免人为制造“高依附”的老年群体,增加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方案,增强老年群体的自治能力,为建设富有“效率和活力”的老龄社会奠定法制基础。老年人是自己的主人,应享有自主权,这不但应该在个人层次上,也应该在集体的层次上实现。
改革老年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从下至上加强研究,合理规划,充分发挥现有各种老年协会的作用,鼓励与支持老年人建立各种自愿组织,积极促进老年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与管理,从而实现老年人群的自主管理、自主服务、自主教育为主,社会他群服务为辅的工作机制。
3.1.3 建设上加强资金支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投入机制 老年人福利社会化是指服务供给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主要是人力供给,应将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纳入大教育体系。从欧、美、日社会的实践经验来看,由于解决老年人问题是一项基础性社会事业,是带有一定福利性质的产业。所以,发展老年人的各项事业都也是以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为主导,社会运营管理为主体,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的机制。
此外,建立各级老年人群自治的奖励制度,包括实质性经济奖励和象征性荣誉奖励也是非常必要的。
3.2 教育主体角色 合理定位老年教育目标正确认识老年教育的定位问题,关系到兴办老年教育的指导原则和老年教育的发展方向。这是全部老年教育的前提性问题和根本性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先讨论一下教育的本质。教育本质有三种见解:“育才论”、“育人论”、“生命质量论”,三者并不是截然分开与相互对立的,而是体现了人们对教育本质的认识发展过程,是对教育本质丰富性的逐步把握。教育的价值取向有两种: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西方的二元思维总是将二者对立的,其实这二者是密切关联于一体的。教育哲学意义上的实用主义,也是影响教育目标定位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当前我国的教育体系建设是素质教育与技能教育相统一,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统一的目标定位。目前,老年教育已予以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那么,老年教育的具体目标定位理应遵循此原则,老年教育应该是多层次、多目标的。
目前,我国的老年教育主体虽然在组织体系上包括省、市、区、街道、居委会各级老年教育机构,但主要还是老年大学,其余似乎形同虚设。综观不多的已有研究与实践,我国老年大学教育目标主要就是关注老年人的康乐取向,层次和目标都比较单一。美国、法国、日本积极发展多层次、多目标的老年教育体系,但也都强调为老年人的再就业、再发展提供职业培训和相关专业教育。因此,应转变老年教育,尤其是老年大学的办学宗旨,由老有所乐、老有所做转变为培养老年服务人才为主,兼顾老有所乐。大学,是以学科专业通领,以培养合格公民及经济社会建设人才为根本目标的,体现其教育性与职业性。老年人面临着继续社会化,培养其社会适应能力,是积极老龄化应有之意;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深入发展,老年人转岗再就业也会成为普遍现象,职业性教育也是必然的。所以老年大学教育的根本宗旨也应该如此,不同的是老年教育的专业、课程、教法及一系列管理制度必须依据老年人群体的身心特点设置。美国密西根大学教授麦克拉斯基指出:“教育将成为老年人获得丰富的和富有意义生活的途径之一,是帮助他们发挥其潜力,使之成为改善社会的源泉的一种手段。”〔7〕
居家养老服务是改善社会、建设社会和谐的巨大社会工程,是老年人可以发挥更大、更广作用的领域,所以普通大学、老年大学可以开设老年社会学、老年心理学、老年社会工作、养老机构管理、老年护理学等相关课程,以培养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人才。
3.3 老年人角色 树立自我服务意识,形成自主学习习惯,履行和谐社会责任上述各战略对策,都是为老年人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外部社会环境建设服务。真正促使老年人群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自治的关键是老年人群体自身的意愿与行动。
第一,老年人有继续就业的意愿,而且愿意从事为老服务。这需要加强对老年人此方面的宣传和教育,树立自我服务意识和自治主体意识,也是老年人继续社会化的重要内容之一。第二,形成自主学习习惯。就像美国的老年人所倡导的:学习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动力。第三,履行和谐社会责任。西方国家花大笔钱单纯提高老年人生活福利的做法不足取。北欧国家在这方面的支出占国民税收的50.60%,瑞士则高达77%,但未能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代际和谐,日本吸取教训,老年人主张要“自主、自立、共同劳动、互相帮助”。
1 张晓霞.社区居家养老问题调查—以江西省南昌市为例〔J〕.江西社会科学,2008;(11):193-7.
2 陈卓颐、陈伟然.我国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现状与对策〔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2009;(4):72-4.
3 民政部.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08〔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
4 全国老龄办.《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新闻发布稿,http://www.cnca.org.cn/info/156.html 2008.2.21
5《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研究报告(全)中国网 china.com.cn,2007:12-7.
6 陆剑杰.25年中国老年教育理论研究过程与成果的梳理-在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第八次老年教育理论讨论会上的学术报告,2008-12-08.
7 程 馨.中国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研究〔J〕.博士论文,2008年6月
C916
A
1005-9202(2012)12-2673-04;
10.3969/j.issn.1005-9202.2012.12.115
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No.09SJD840001)
孙钦荣(1970-),女,讲师,硕士,主要从事人口社会学和老龄事业管理研究。
〔2011-05-16收稿 2011-09-11修回〕
(编辑 安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