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农业部日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精神 切实做好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通知》指出,这次国务院《决定》和《规划》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要求,对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依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做好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的行动指南。《决定》和《规划》确立了“四个相结合”的工作总原则,明确了未来3~5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决定》和《规划》作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干部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系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对照农业部门的职能和职责进行认真梳理,细化各层级、各环节任务分工,实现目标明确,任务量化,责任落实到位。
《通知》从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强化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监管、加强监管能力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做好应急处置和宣传培训等方面对下一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农业部今年确立的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6项整治活动及重点工作,集中排查治理行业性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强化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控制、产地准出管理三个重点环节监管,加强风险评估、监督抽查、例行监测三方面重点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抓住机遇,加强基层监管体系、质检体系、标准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四个重点体系建设。加强应急处置和宣传培训,做好舆情监测、举报投诉、专家队伍、信息发布、人员培训等工作。
目前,农业部正抓紧制定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