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海军 李桂平
(陕西省勉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勉县 724200)
浅议勉县动物产地检疫存在问题及对策
余海军 李桂平
(陕西省勉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勉县 724200)
动物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是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有效方法之一,是保障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关键措施,本文就勉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及探讨。
动物 勉县 产地检疫 存在问题 对策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人们膳食结构的改变,动物及动物产品流动日益频繁,加速了疫病的传播流行机率,增加了动物疫病防疫和控制难度。加之近年国家对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视,这就使产地检疫不仅仅成为控制疫病的基础,而且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的根本任务。真正实现动物食品从产地到餐桌安全可靠,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抓好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勉县于1990年起开展动物物产地检疫工作,是全市产地检疫工作起步较早县之一,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当年,就取得了实质性效果,检疫生猪41 771头、牛6 826头。但随着改革开放,由国营、集体收购屠宰畜禽转向个体收购屠宰,牲畜流动频繁,基层兽医人员分流,检疫力量减少,新设立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健全、工作没理顺等,导致勉县乃至许多地区的产地检疫面临困难重重。
近年来,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勉县采取很多措施推行动物产地检疫,并取得了一定成绩。2011年全县共出栏生猪55.65万头,实际检疫出证的7万多头,全县19个镇中,实际开展产地检疫业务的镇只有16个,各镇报检点出具的产地检疫证明大多为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出栏猪。所以,动物产地检疫覆盖面很窄,检疫量极少,这与勉县畜牧业快速发展和保障畜牧业生产、畜产品安全的要求极不相适应。
勉县共有19个镇,近一半镇为浅山丘陵,受土地和资金影响,多以适度规模和散养为主,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较低,据2010年底规模养殖发展调研统计,全县畜禽养殖户约3万多户。其中,畜禽规模养殖场18户,适度畜禽规模养殖1 207户,由于养殖点面多、数量大、分散广、信息不畅,致使到户到场实施产地检疫难度大,产地检疫开展面难达100%。
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出售、运输或屠宰动物前,货主应按照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但多数养殖户及收购、加工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对产地检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对产地检疫的具体要求、做法和合理收取的费用难以完全理解和接受,动物在出售前不主动报检,不凭产地检疫证明收购、运输、屠宰加工,甚至阻饶检疫员查验产地检疫证明和逃避动物检疫。个别检疫员为了经济利益,降低检疫收费标准或不查检疫证明,即使部分因途中检查,也是在起运或被检查站拦住时才要求进行检疫,加之道路四通八达,致使动物产地检疫处于被动局面,检疫数量少,检疫率低。
按照农业部报检点设置规划,每个乡镇至少应设立2~3个报检点,勉县2008年设立了20个镇中心报检点、57个村级报检点,每个报检点配2名产地检疫员,全县共计需产地检疫员156人,而2010年底19个基层站在岗人员共计61人。其中,50岁以上21人,中专以上学历22人,一个人的站8个。他们除承担动物检疫外,还负责辖区内畜牧技术推广、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村级防疫员管理和规模养殖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由于产地检疫工作量大面广,群众接受检疫的自觉性差,加之产地检疫人员严重不足、文化水平低、工作头绪多,致使产地检疫力不从心。
基层检疫开展的程度还取决于检疫费收入的多少,因勉县只保证业务单位人员工资,办公、业务费都要由自己挣。其中,基层站一半人员还是财政定补工资,且检疫收费低、收费难。所以,产地检疫收取的费用难以支撑长年、全面、深入开展量大面广、费时费力的产地检疫要求。
近年来,在推进产地检疫工作中,我们采取各乡(镇)防疫站负责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凭产地检疫证明收购屠宰;凭产地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对出栏报检做的好的规模养殖场优先考虑项目扶持,但收效甚微。原因:(1)乡镇站检疫力量薄弱、群众又不自觉报检,难以掌握出栏和屠宰时机;(2)个别检疫员为了省事、省时、方便,不能严格按照《畜禽检疫操作规范》实施检疫,交钱就出证;(3)对不凭产地检疫证明屠宰销售商处罚压力大,经营者和群众认为检疫、处罚就是想多收钱;(4)监督机构力量薄弱,缺乏必要的设施,对流通等环节缺乏有效监督。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无检疫证明的只能按照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虽然第七十八条规定对屠宰、经营、运输无检疫证明动物处于货值10%以上50%以下罚款,但在实际当中,一车猪处罚上千元,群众难以接受,致使处罚工作开展难。
加大对规模养殖场、贩运经纪人、屠宰、加工、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管理相对人《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培训及咨询等形式,宣传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主动报检的自觉性,努力营造一个政府重视、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理解,取得不同层面对产地检疫工作的配合协作和营造有利于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勉县现有的检疫人员,难以完成全年出栏50万头生猪的产地检疫任务,所以应积极要求增加编制和资金的投入,达到每个镇站有4名专职检疫员,全额解决检疫员工资,改善产地检疫办公条件,加强交通和信息设施建设,装备动物检疫队伍,提高动物检疫员工作积极性,保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正常运转。
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操作性强的产地检疫管理办法、检疫工作制度、检疫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以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检疫员的执法行为,使检疫员严肃执法,履行职责,规范出证。认真按照产地检疫程序实施检疫,切实做到检疫到场、到户、到指定地点,消除群众对产地检疫是只收费不检疫的误区,真正发挥以检促防和控制疫病传播流行的实效作用。
对规模养殖场(户)实行官方兽医分片包户、定人定则监管制度,准确掌握规模养殖场存栏、出栏、补栏情况,为监督规模养殖场及时报检创造条件,提高出栏动物产地检疫率。同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与辖区内的养殖场户签订承诺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要求规模养殖场(户)出售和引进动物时必须进行报检,并把出栏动物报检与项目扶持挂钩,提高规模养殖场主动报检积极性。
实施报检制度,是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措施。根据勉县特殊地理位置、散养为主的饲养方式、乡镇检疫力量和四通八达的交通道路等实际,本着规范检疫、方便群众、有利流通的原则,统一规划布局,在每个乡镇或一些大的通村路口设报检点和检疫点,形成报检网络,方便群众报检和检疫工作。
3.6.1 定点屠宰 建议政府尽快在全县推行定点屠宰工作,派驻动物检疫员,加强对进场动物产地检疫证明的查收,严禁收购、屠宰无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
3.6.2 市场准入制 对未实行定点屠宰的农村集贸市场,实行动物及产品准入制,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进入市场,凭产地检疫合格证实施产品检疫,出具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无产地检疫证明的实行先处罚后补检。
3.6.3 加强道路运输监督检查 (1)加强公路动物检查站对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查证验物。(2)加大对县境内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道路常年监督检查。(3)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无证运输、销售动物、动物产品者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坚决打击收购、运输、屠宰无检疫合格证明动物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