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晓群
(广州铁路公安局消防处,广东广州510088)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铁路旅客列车越来越成为人们远距离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据统计,2007年全国铁路发送旅客达到13.65亿人次,且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但由于旅客列车车厢人员密度大、活动空间小,列车处于高速运行状态,一旦发生火灾,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大。在当前铁路部门加速向市场化转变的新形势下,强化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御与控制能力,成为当前铁路运输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火灾危险是指火灾发生的潜在可能性,强调的是作为客体的危险源发生火灾的状况,它是潜在火灾发生的概率及事件所产生后果的综合度量,常用表达式为:火灾危险=概率×后果。火灾风险分析是指对保护对象可能面临的火灾危险、被保护对象的脆弱性、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后果严重度以及上述各因素综合作用下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的过程。本文主要分析现有旅客列车的火灾风险,属于现状分析的范畴。
早期国内修造旅客列车车辆缺乏严格定型的消防技术标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多,其车体内的壁板、顶板、座椅、地板等大量使用未经阻燃处理的木板、胶合板或高分子材料,其夹层防寒保温衬垫材料普遍采用毛毡、软木、聚乙烯泡沫,其潜热比同等体量的建筑物材料约大8倍,旧的22型客车易燃可燃用材在3000kg以上,综合热值相当于400kg汽油;目前大量使用的25型客车内部主材料完全燃能产生6600MJ热量,并伴生大量毒性燃烧气体。在上述材质中,硬木材燃点是280℃,软木燃点是250℃,聚乙烯燃点是400℃,客车起火源中的明火、烟蒂、电火花或电弧、短路高热等点火能量均足以引燃上述易燃可燃物品。
铁路旅客列车大部分的旅客为长途旅客,一般携带较多的行李,多数携带有大行李包和旅行箱。根据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的一项调查,行李物品多为衣服和食品,其平均重量在6.37kg左右,乘客人均所携带的行李重量约为3.9kg,最大的行李重量约为11kg。根据调研结果,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进行了行李火灾的全尺寸实验,对行李火灾的热释放速率及规模进行了测量。实验结果显示,一袋面积1㎡、高1.5m的行李的火灾规模约为1.2MW。
目前22型车辆基本已经停产,正在使用的车辆比较陈旧,车上安装有燃煤锅炉、燃煤茶水炉及餐车燃煤炉灶等用火设备,火灾事故统计每年均发生有锅炉、茶炉干烧引起火灾以及炉灶烟灰火星引燃烟囱顶帽油垢酿成火灾事故的案例;在用电设备方面,配电盘基材及接线端结构不能满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原先敷设的BX配线因安全稳定性差虽被铁道部要求更换,但目前车上仍有不少;车厢顶棚及车底板配电线路大部分没有穿套管保护,存在磨损及鼠咬导致短路的风险,加上车厢地板潮湿,影响电器绝缘功能,漏电及短路的风险加大。当前铁路主车型的25型客车有48V、220V、380V三种电压的配电线路,车上电磁炉、照明灯具、空调、电茶炉、电烤炉、电消毒柜等电气设备多,用电负荷大,用电设备的事故概率值提高,在列车尾部一般还会连挂发电车,发电车上的发电机组及柴油箱也存在较大的起火风险。2010年8月,广州铁路(集团)公司K967次机后第一位发电车3号机组励磁机内部故障引起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4万余元,影响铁路行车1小时31分,影响5趟客车及6趟货车正常运行。
旅客列车属于重要的交通工具,人员复杂,主要存在以下致灾因素:
1.旅客违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据广州铁路(集团)公司2009年的统计,列车上查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高达5类1430余件。旅客行李夹带火种或易燃化学品,在列车上引发火灾的情况几乎每年均有发生。2005年6月,广州铁路(集团)公司T16次列车行李车因货物中匿报品名夹带危险品引发火灾,幸及时发现扑救,没有造成大的损失。
2.吸烟不慎引起火灾。烟蒂外温为200℃至300℃,中心温度为700℃以上,特别是隐匿吸烟,超员时在过道中、连接处乱扔烟头,更容易点燃卧具、行包、衣物而造成火灾。2001年1月,成都铁路局361次列车上1名乘客将烟头掉到卧具上,引起火灾,烧死3人,烧毁卧铺车1辆。
3.扒车人员弄火引发火灾。据统计,2000年至2009年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管内共发生3起因外流人员扒车弄火引起的火灾事故。2004年3月,一名闲杂人员扒上哈尔滨铁路局T238次列车顶部,被牵引供电接触网电击燃烧,引发火灾。
4.人为纵火引发火灾。旅客列车人员高度集中,可能成为不法分子利用纵火、爆炸破坏报复社会,制造影响的首选场所之一。
火灾的发生一般经历早期生长、完全燃烧、后期衰减三个阶段,火灾早期的发展与时间的平方成正比关系,因此通常称之为t2火灾。NFPA指出早期火灾生长按t2规律发展:
式中,Qf——火灾热释放速率(kW)
t——时间(s)
α——火灾增长系数(kW/s2)
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 204M《排烟排热标准(Standard of Smoke and HeatVenting)》(2002年)中定义了四种标准t2火灾,即慢速火、中等火、快速火和超快速火。据建研防火设计性能化评估中心有限公司的消防性能化设计火灾场景模拟分析,22型及25型列车车厢内火灾发展迅速,火灾增长速率介于t2超快速火和t2快速火之间,其初期发展规律更接近于t2超快速火。新型动车组的火灾增长速率相对较慢,介于中等火和快速火之间,但考虑动车组运行速度快,目前消防性能化设计均保守考虑按快速火进行验算。
1.客车车辆自身灭火设施不足。按现行《铁路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每个车厢仅配备2具2kg ABC干粉灭火器和2具2L水型灭火器,仅能扑救初起火苗;除新型的25T型旅客列车车辆及动车组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外,大部分旅客列车车辆均没有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设施。
2.铁路沿线消防设施配套不全。目前京广、京九等主要铁路干线车站消防给水设施及消防车道相对比较完善,其他线路由于历史欠账多,除大站的消防设施比较齐全外,其余沿线三等、四等车站消防给水设施满足消防规范标准的不足30%,大部分车站没有设置扑救列车火灾消防给水设施和消防车通道,铁路沿线其他位置则完全没有消防设备设施,且随着铁路提速,线路两侧封闭,平交道口减少,消防车更加难以接近起火列车,这就存在延误灭火战机的隐患。
3.灭火效能难以发挥。旅客列车车辆起火部位多为电气隐蔽部位、行李架上、座席下部、配电盘后部或顶棚内部,由于列车处于高速运行当中,受使用条件限制,灭火剂难以到达起火点,火灾扑救效果差;加上随着铁路进一步减员增效,乘务工作人员越来越少,应急处置力量不足,特别在列车超员的状态下,通道被堵,其他车厢的救援力量不能及时赶到现场,以致贻误灭火时机。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还容易出现灭火、抢救、疏散活动与旅客自发逃生同步进行的情况,交叉影响,往往导致灭火工作不能有序进行。
1980年1月,403次旅客列车因旅客违章携带打火纸引发火灾,造成22人死亡,4人受重伤,客车大破1辆,餐车小破,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中断铁路行车3小时。1988年1月,272次旅客列车机后第5位硬座车厢因为旅客非法携带酚醛防锈漆乘车引发火灾,造成34名旅客死亡,3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3万余元,中断铁路行车2小时30分钟。旅客列车火灾主要有以下危害性及后果:
1.易造成人员伤亡。旅客列车载客人员众多,普通旅客列车定员约1760人,动车组单列定员约660人,售票组织中一般允许20%的超员,一旦发生火灾,由于车厢空间小,通道狭窄,在拥挤和混乱中旅客容易被挤伤、踏伤。此外,客车材质燃烧产生CO、HCN、SO2、NO2等有毒有害气体和大量烟雾。据测定,客车起火5分钟后,车内 CO的含量增至0.8%,而人体中毒死亡的临界点仅为1%,客车火灾中有80%的死亡人数为吸入毒性气体所致。
2.容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客车火灾的直接经济损失主要是由客车车辆报废、重置或修复费用和旅客财物损失所构成。随着列车提速,客车车辆性能大大提高,制造费用也相应增加。一辆旅客列车车厢造价22型普通车约50万元,25型空调车约150万元,发电车约450万元,一列动车组造价约2亿元。旅客财物损失也相当大。此外,发生旅客列车火灾往往导致中断铁路线路行车,严重打乱铁路运输秩序,产生高额的事故救援费用,给国家和企业造成巨大的间接经济损失。
3.产生重大社会负面影响。铁路旅客列车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旅客的生命安全,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客车发生火灾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阻塞线路、中断运输,在全社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不但有损铁路的形象,影响铁路在运输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而且影响公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同时,火灾的影响还表现在事故善后处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上。
综上分析,旅客列车具有致灾因素多、火灾荷载大、扑救困难、造成损失及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因此,铁道部提出:“旅客列车消防安全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考核,确保安全。”笔者结合多年的铁路消防工作经验,提出以下火灾预防措施。
2010年新修订的《铁路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客车的生产、维修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保证质量,客车采用的非金属材料必须是不燃、难燃材料,其燃烧性能和产烟毒性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
旅客列车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厂修、段修、车间修工作制度,出库前应进行全面的车辆设备检查,达到《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不得上线运行。车辆电气设备必须保持状态良好,电器元件应安装牢固,接线及插座无松动,按钮开关、指示灯作用良好;严禁乱拉电线和违章安装、更换电气装置、元件;严禁擅自使用电热器具等电器。车辆电气绝缘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电气接地等装置应匹配、有效。客车电气绝缘、防雷、电气接地以及漏电、过冷、过热保护和防水防潮及线路敷设、连接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应确保状态良好,阀门、管路连接部位紧固,油箱及其他各部位不得有积油和油垢,禁止乱堆乱放物品,棉纱应放在指定容器内。客车取暖和蒸饭锅炉、茶炉应配件齐全、状态良好,落实点火试验和交接制度。
要根据铁路机构实际,明确铁路客运、车辆、安监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列车长、检车乘务长、乘警、列车员、检车员、茶水员、行李员、广播员、餐车厨师等各岗位的防火职责,明确分工,确保各项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和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1.严格执行“三乘”联检制度。旅客列车始发前,由列车长组织乘警、车辆乘务人员,对用火用电设备及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检查,运行中重点检查,终到后彻底检查。
2.在餐车配备的电烤箱、微波炉、电磁炉等餐饮炉具使用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岗。
3.在客车取暖和蒸饭锅炉、茶炉使用中,乘务人员应按规定检查水位(压)表、水温表、验水阀、水循环状况,做到不漏水、不超温,严禁缺水、干烧。炉灰应先用水浸灭后再处置,炉室内不准堆放杂物,离人加锁。
4.餐车炉灶、锅炉烟囱防火隔热装置应完好有效,餐车入库应压火。
5.在列车运行中,餐车严禁炼油,使用燃煤炉灶油炸食品和过油时,油量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1/3。
6.应定期对餐车炉灶台面、墙壁、抽油烟机、排烟罩、烟道、排风扇、车顶外表面和烟筒口、帽的油垢进行清除,保持清洁。
7.乘务室、配电室、餐车储藏室、广播室、检车工具间、宿营车、行李车、邮政车、发电车禁止烟火。不吸烟车厢应有禁止吸烟标志,乘务人员要对在车厢内吸烟的旅客进行劝阻,提醒旅客不得乱扔烟头火种;吸烟处应有明显标志并配备烟灰盒,地板和壁板应保持完好,无孔洞和缝隙。
8.列车上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车门。
9.铁路客运车站应加强危险品查堵工作,严格将危险物品堵在站外车下。列车乘务人员应加强车厢巡视,通过宣传,看、嗅、整、问、查及技术手段,严格检查,严防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上车,注意发现、控制有可能制造火灾、爆炸的犯罪嫌疑分子及攀扒列车人员。
铁道部规定,铁路运输企业每半年应至少组织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客运、车辆等主管部门每季度应至少组织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客运段、车辆段每月应至少组织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列车运行中列车长、乘警、车辆乘务人员每2小时应进行一次防火巡查。铁路公安消防部门也根据不同时期的防火特点定期组织开展旅客列车消防监督检查活动。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每名乘务人员上岗前均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还应至少组织2次消防业务培训及2次消防演练,使乘务人员人人达到“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熟记岗位防火职责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基本要求。
旅客列车车厢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行李车、邮政车、餐车、发电车等重点车厢应提高标准配备灭火器材;空调客车应按有关规定配备紧急破窗锤;餐车厨房应配备灭火毯;发电车、行李车、邮政车应配备防烟毒面具。还应根据技术的发展逐步在客车上配备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铁路沿线车站应在站台上设置扑救列车火灾用的消火栓,设置消防车道,满足列车施救条件。
旅客列车空间小、人数多、人员复杂且处于高速运行状态,一旦处理不当,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一)鉴于旅客列车的防火性能和运行速度,列车发生初起火情后,应将起火车厢旅客向相邻车厢疏散(运行中严禁打破车窗玻璃),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因干粉灭火器喷放后容易影响视线,宜先使用水型灭火器,下同),当列车发生火灾不危及本列车安全时,可不停车,继续运行至就近车站处理。旅客列车发生初起火情时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置:
1.旅客列车运行中火灾报警装置报警时,司机应立即确认显示报警的部位,启动紧急联络装置通知列车长和乘务员携带灭火器到报警部位进行人工确认;乘务人员发现火灾监控器报警时,应立即确认显示报警的部位,启动紧急联络装置通知列车长和其他乘务员(或本人)携带灭火器到报警部位进行人工确认。
2.乘务人员接到火灾确认指令或接到旅客有冒烟起火情况报告后,应立即携带灭火器前往报警部位,在确认火情的情况下,立即组织旅客向邻车厢疏散,按下火灾报警按钮或使用联络呼叫设备,通知司机,同时用灭火器扑救,如有旅客被火围困或受伤,应立即抢救。若经仔细检查未发现火情,检查人应立即回复司机检查情况并报列车长、乘警,做好记录。
3.接到确认起火信息后,列车长应通知广播员用广播向车厢下达旅客疏散指令,检车乘务员应切断该车厢非动力电源,司机应降低车速,同时向调度报告。
4.列车长、检车乘务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携带灭火器赶到现场,判断火情,扑灭冒烟起火险情。
5.冒烟起火险情消除后,列车长、乘警、检车乘务长要对冒烟起火部位进行认真全面检查,确认火已完全熄灭不会复燃,确保安全。此时,列车长应告知司机及前方站、调度等有关单位解除险情,但应布置乘务员继续对冒烟起火部位进行观察直至终点站。
(二)旅客列车发生火灾在区间被迫停车,当上级领导和公安消防队未到达时,火灾扑救工作由本务列车长负责指挥,火灾扑灭后,列车长、乘警、检车乘务长要对起火部位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火已完全熄灭,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运行。旅客列车在车站发生火灾或起火列车进站后,火灾扑救工作由车站站长组织指挥。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由公安消防队统一指挥。
(三)旅客列车发生火灾不能立即扑灭,危及本列车安全时的应急处置程序:
1.立即停车。列车运行中发生火灾威胁行车和旅客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车(停车时应避开桥梁、隧道、人口稠密区和重要建筑物、危险化学品场所、电气化区段)并应立即通知牵引供电部门停电。
2.疏散旅客。列车发生火灾时,乘务人员应迅速向列车长报告,组织起火车厢旅客向邻近车厢或地面安全地带疏散,采取措施稳定旅客情绪,同时要防止发生旅客跳车、趁火打劫等意外事件。
3.迅速扑救。列车长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指挥义务消防队,携带灭火器赶到起火车厢,确认火情,迅速扑救。
4.切断火源。停车后,列车需要分离时,司机、运转车长、车辆乘务员应迅速将起火车辆与列车分离,切断火源,防止蔓延。
5.设置防护。对甩下的车辆,由车站值班员(在区间由司机、运转车长和车辆乘务员)负责采取防护措施。
6.报告救援。列车长和乘警应立即向上级机关和行车调度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救援。
7.抢救伤员。在疏散旅客、迅速扑救火灾的同时,如有被火围困或受伤人员应立即抢救。
8.保护现场。在扑救火灾的同时,乘警应维护好秩序,防止发生混乱,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火灾现场。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9.协助查访。乘务人员应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情况,积极提供线索。
10.认真取证。乘警应及时开展调查取证,注意发现肇事者并及时控制,妥善保管物证,为现场勘查、认定火灾原因创造有利条件。
(四)车站接到旅客列车火灾报警后的工作程序:
1.立即通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处置旅客列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灭火、抢救伤员、打开疏通安全防火通道、引导救援部门灭火的准备工作。
2.向上级部门汇报,反馈现场扑救准备工作情况,根据上级指示完善各项救援准备工作。
3.站长指挥调度按预案迅速以有利于扑救的方案接入起火旅客列车。
4.按照应急预案小组分工,分头做好协助旅客列车打开车门,将疏散下车的旅客安置到候车室和安全地带避险,全力抢救伤员,动用车站的人力、物力资源全力扑救列车火灾。
5.在车站疏散旅客时,应尽量向有站台的方向疏散旅客,避免旅客在股道间行走,防止发生意外。
6.灭火后,继续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处理伤员的善后事宜,必要时为旅客提供餐饮、配餐。为受阻旅客办理改签、退票等事宜,安排好旅客转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