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同林 肖志强 单长岭 李海靖 杨迎新 张志国
下肢静脉曲张是一种常见病,传统的高位结扎及大隐静脉主干剥脱术一直是治疗该疾病的标准方法,近年来,腔内激光微创治疗方法广泛开展,取得了较好的疗效。但腔内激光治疗费用较高且有大隐静脉主干闭塞不全复发可能。我科应用大隐静脉主干高位结扎剥脱加小腿曲张浅静脉激光术治疗下肢静脉曲张疗效良好,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本组60例(88条肢体),男32例,女28例;年龄33~78岁,平均58.4岁;静脉曲张左下肢29例,右下肢17例,双下肢14例;42条肢体静脉曲张分布较集中,46条较分散;52条肢体静脉曲张程度重,31条肢体中度,5条肢体轻度;36条肢体可见不同程度的色素沉着,8条肢体存在慢性溃疡,溃疡大小0.5×0.5 cm~2.0×2.0 cm;31条肢体于久站后出现程度不同的肿胀酸痛。所有患者均经血管多普勒超声检查,确认肢体深静脉回流通畅;其中:28条肢体大隐、股浅、小隐静脉返流,51条肢体大隐、股浅静脉返流,9条肢体大隐、、小隐静脉返流。
1.2 仪器设备Surgilas LYPE FD-30-A型激光治疗仪器
1.3 手术方法
1.3.1 术前准备 两组患者术前标记病变区域,常规备皮,采用硬膜外麻醉。
1.3.2 操作方法 行大隐静脉主干高位结扎剥脱术,小腿散在曲张浅静脉行激光治疗术:在股动脉搏动点内侧1 cm切口,显露大隐静脉主干,在距股隐静脉汇合部约0.5 cm处双重结扎大隐静脉、切断。内踝前上方做0.5~1.0 cm切口,游离、切断大隐静脉远侧段,远端结扎,向近侧血管腔内插入静脉剥离器,送至大隐静脉根部断端穿出,依静脉直径选择合适的静脉剥离器头后,将剥脱器从上而下持续缓慢用力拉出,助手沿大隐静脉主干走行压迫5 min。设置激光治疗仪参数:功率10~12W,脉冲时间0.8~1.0s,脉冲间隔1s。用18G静脉穿刺套管针在小腿曲张浅静脉部行多点穿刺于静脉腔内,拔除针心置入激光光纤,启动激光治疗仪,术者以每1脉冲回退激光光纤3~5 mm的速度行静脉腔内激光治疗,遇有团状静脉曲张处行多方向静脉腔内治疗。不能一次插入至静脉根部者,可于受阻处另行穿刺,行分段静脉腔内激光治疗术。助手同时对已行激光治疗的静脉持续压迫5 min。
1.4 术后处理
1.4.1 常规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抗聚治疗。
1.4.2 抬高肢体,令患者多活动踝关节,以利静脉回流,防止肢体肿胀及深静脉血栓形成。
1.4.3 密切观察足踝部肿胀情况,如肿胀较明显,应打开加压绷带,检查后重新包扎。
1.4.4 加压绷带常规7 d拆除,14 d拆线后穿医用弹力袜下地活动。
2.1 所有患者均治愈出院。手术时间 单侧缩短15~20 min,双侧缩短30~40 min;除股部切口瘢痕外,小腿未见明显手术瘢痕,达到微创治疗的目的;原有溃疡均在2~3周内完全愈合;其中28条肢体的胀痛感消失,3条减轻。
2.2 并发症 有34条肢体出院时皮肤有不同程度的麻木、刺痛感,均于半年后消失。32条肢体皮肤出现不同程度的淤斑,均在3~5周逐渐吸收恢复正常。
传统手术一直视为治疗下肢静脉曲张的标准方法,但近年来,各外科领域手术微创化已成为趋势。传统手术的理论基础是静脉曲张由深静脉系统向浅静脉的反流引发,反流从隐股连接点开始向下发展,使得浅表静脉压力增高而引起静脉曲张,去除反流因素后则可治疗静脉曲张。传统手术方法包括:高位结扎,大隐静脉的剥脱,交通支的处理及曲张静脉的切除。传统手术方法的复发率目前认可的大约在20%左右,传统手术创伤较大,手术后皮下血肿发生机会较大,手术切口多、手术相对复杂、恢复时间较长也是传统手术的缺点;大隐静脉主干高位结扎剥脱加小腿曲张浅静脉激光治疗术达到了叶志东等[1]提出的微创标准。手术切口少且小,美观,是运用了热能量作用于静脉壁,使管腔收缩、内膜损伤继而迅速并形成纤维条素,最终使静脉闭合,以达到消除反流的目的。激光适合于大隐静脉主干直径小于8 mm,主干无血栓;大隐静脉主干大于8 mm应用激光治疗有闭塞不全之可能,则更适合应用大隐静脉主干高位结扎剥脱。小腿曲张浅静脉直径较小适合激光治疗,2年时激光手术的大隐静脉闭合率高达95%[2],疗效确切。综上,大隐静脉主干高位结扎剥脱加小腿曲张浅静脉激光治疗术为患者节省了一次性导管、导丝费用,疗效确切,并避免了大隐静脉主干应用激光治疗有闭塞不全可能,同时又达到微创目的,免除了小腿多处切口瘢痕的产生,缩短了住院时间,充分运用了两种手术的优点,避免了其缺点,故值得推广应用。
[1]叶志东,刘鹏,王非,等.下肢静脉曲张微创治疗的思考与评价.中国实用外科杂志,2006,26(10):755-756.
[2]Harris EJ Jr.Endovascular obliterration of saphenous vein reflux:a perspective.J Vasc Surg,2002,35:1292-1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