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伟 张 帆
(1中国奶业协会,北京市 100192;2重庆市畜牧科学院,重庆市 402460)
2012年5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公布了 《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 (2012年第9号公告),2009年1月份发布的 《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 (暂行)》 (2009年第1号公告)同时废止。在2009年公布的《生猪调控预案》 (以下称 “旧预案”)实践运行3年多的基础上,新出台的《生猪调控预案》(以下称 “新预案”)究竟有什么变化,又会对生猪产业发展产生什么的作用,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新预案主要是为建立和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缓解生猪生产和价格周期性波动,有效维护养殖户、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旧预案是为建立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从调控对象看,新预案是缓解生猪生产和价格周期性波动,旧预案是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前者更注重生猪产业全面发展的稳定性。从政策目的来看,新预案是为了维护养殖户、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旧预案则是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
新预案仍将猪粮比价作为基本指标,同时参考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情况。旧预案基本指标是猪粮比价,参考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从指标数据数量上来看,核心指标没有变化,仍以猪粮比价作为基本指标,但参考指标有所减少。从辅助指标来看,现只将能繁母猪变化量作为参考,以变化幅度作为评判标准;而旧预案的辅助指标较多,且以绝对值为主,以总量作为评判标准。
新预案主要目标是猪粮比价处于绿色区域 (6︰1~8.5︰1)之间,辅助目标是能繁母猪月存栏量同比变化率在-5%~5%。旧预案主要目标是猪粮比价不低于5.5︰1;辅助目标是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不低于0.7︰1,生猪存栏不低于4.1亿头,能繁母猪存栏不低于4 100万头。从调控方法来看,新预案更注重调控指标处于合理的范围,生猪生产、效益和产能稳定在合理区间,避免生猪生产的大幅波动。而旧预案则是注重保证生猪养殖环节利润,保证后期的生猪生产供给。
新预案调控区域划有5个区域:绿色区域 (价格正常),猪粮比价在6︰1~8.5︰1之间;蓝色区域 (价格轻度上涨或轻度下跌),猪粮比价在8.5︰1~9︰1 或 6︰1~5.5︰1 之间; 黄色区域(价格中度上涨或中度下跌),猪粮比价在 9︰1~9.5︰1 或 5.5︰1~5︰1之间;红色区域 (价格重度上涨或重度下跌),猪粮比价高于9.5︰1或低于5︰1;其他情况,生猪价格异常上涨或下跌的其他情况。旧预案分为6种情况,猪粮比价高于9︰1;绿色区域 (价格正常),猪粮比价在9︰1~6︰1之间;蓝色区域(价格轻度下跌),猪粮比价在6︰1~5.5︰1之间;黄色区域 (价格中度下跌),猪粮比价在 5.5︰1~5︰1之间;红色区域 (价格重度下跌),猪粮比价低于5︰1;生猪价格异常下跌的其他情况。
新预案在调控区域内,分为价格上涨和价格下跌调控,保证生猪养殖效益处于合理范围。而旧预案则是在价格下跌、养殖效益亏损时开始调控,着眼点在于保障养殖场 (户)的利益。
从调控原则上看,新、旧预案均是以 “市场主导、政府调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为原则。新调控预案只是将调控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即旧预案是新预案的基础,新预案是对旧预案的完善。
调控依据的主要参考指标都是猪粮比价,此指标在旧预案实施的3年多里,能够科学、客观地反映养殖亏损情况,新预案仍以猪粮比价作为主要调控指标,有利于调控措施的有效实施。
新预案中提到,在正常盈利水平(6︰1~8.5︰1) 下,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关注猪价变化并发布相关信息等,保有一定量的冻肉储备。在猪价过快上涨方面,主要是采取发布预警信息,投放冻肉储备;而在猪价下跌方面,主要是采取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养殖场 (户)调整生产,增加冻肉储备;如果发生深度下跌,则进行贴息政策,鼓励肉品深加工,并采取发放能繁母猪补贴和种公猪补贴等措施。旧预案也是从启动发布预警信息、增加冻肉储备、调整政府补贴等措施入手,唯一不同的是新预案中没有提到通过进口措施进行调控。
此次新颁布的生猪调控预案,主要是在原有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调控目标由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转变到稳定整个生猪行业发展。
2007年生猪生产在经历价格快速上涨后,养殖场 (户)积极发展生产,从2008年开始出现价格下降,出现过度下跌的情况。为了保护养殖场 (户)的养殖利益,避免生猪生产因价格过度下跌引起生产滑坡,出台了2009年的生猪调控预案,目的在于调控生猪价格过度下跌。2010年上半年,生猪价格连续下跌,2011年出现快速上涨,价格波动加速,周期缩短,发现只调控下跌的价格不能完全稳定生猪的生产。长期实践也证明,每次价格上涨或下跌都会引起后续价格波动,并且近年来出现波动周期缩短、波动幅度增大的趋势。因此,调控生猪生产应处于合理的区间,才不会使养殖场 (户) “急上”和“急下”,才能避免价格和生产的大幅波动。新预案的出发点就是生猪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旧预案均是在价格波动连续出现几周后,才有相应的调控措施跟进。新预案在实施调控措施时没有观察期,当猪粮比价出现在预案调控的相关指标范围内,就立即实施相应的调控措施,较早地发出市场信息,及时运用调控措施,政策调控的效用更明显,信号更强,有利于宣传和引导生猪养殖场 (户)调整生产,避免生猪市场的不稳定。
在新预案中,坚持了原来主要参考指标——猪粮比价,这是一个经过验证的指标,能够客观地衡量生猪生产收益情况,以此指标作为主要调控指标,能准确判断当时生猪价格是否过快上涨或者过快下降。但从长远看,生猪生产决定了市场供应量,在市场需求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供给量就决定了市场的价格高低。而能繁母猪是保证生猪生产的一项重要指标,如果受前期价格影响,能繁母猪大幅增加或减少,就会影响后期生猪市场的供应量。把能繁母猪变化率作为一个参考指标,是调控预案完善的表现。
国家冻肉收储量占全国猪肉消费量很小,在实际的收储量上不能带动生猪市场发生实质性变动。调控政策的主要作用在发出信号,起到杠杆作用,引导生猪生产稳步发展。但在具体调控预案中,没有冻肉收储和放储的具体数量,也没有专门的机构发布收储、放储的信息,这会使调控预案政策的效果有所减弱。因此,建议在政策调控时加强信息引导,更大程度地发挥调控预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