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当代医药》记者 凌 寒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勾画出了中国卫生事业的“十二五”发展蓝图,提出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的发展目标。日前,卫生部部长陈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对《规划》相关的重点问题做出了解读。
据新华网报道,陈竺在接受采访时说,《规划》提出,“人均预期寿命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 1岁”,即达到75.83岁。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将“人均预期寿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体系。规划因而将“人均预期寿命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岁”作为核心指标,并围绕其构建“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指标,研究提出了健康状况、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卫生监督、医疗保障、卫生资源、医疗服务和卫生费用等方面的23个指标。这些指标全面体现了“十二五”期间需要着力加强的重点卫生工作。
陈竺还说:《规划》提出,我国将逐步提高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到2015年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费用支付比例。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规划》还提出,要在全国全面推开提高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等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将肺癌等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并适当扩大病种,提高补偿水平。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有效提高保障水平。
《规划》提出,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优先建设发展县级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使90%的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康复能够在县域内基本解决。《规划》还提出,切实保障边远地区、新区、郊区、卫星城区等区域的医疗资源需求,重点加强儿科、妇产、精神卫生、肿瘤、传染病、老年护理、康复医疗、中医等领域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投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等薄弱环节。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保障群众就近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为了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规划》提出,到2015年,通过转岗培训、在岗培训和规范化培养等多种途径培养15万名全科医生,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均有全科医生。要为农村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为县级医院培养骨干医生,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
陈竺继续说,《规划》提出,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放宽社会资本办医的准入范围,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及境外投资者办医,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规划》提出,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城市,可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同时,《规划》提出要遏制公立医院盲目扩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规划》确定: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医疗机构总数的20%左右。
陈竺最后说,《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加强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慢性病防控体系。要扩大新农合大额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补偿的病种范围,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基层综合防控,支持贫困地区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免费药物治疗。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高危人群健康管理、生活方式指导和干预,加强脑卒中、冠心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的筛查和防治,在癌症高发区开展重点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