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破
湖南湘潭是出过许多名人的地方。近年来,这里涌现出一批道德模范,其数量之多、密度之大全国罕见。这些道德模范是怎么产生的?他们又对这个城市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湘潭好人多
2007年9月12日,当一辆失控的卡车撞向一群小学生时,农妇杨应君推开了她所护送的6名孩子,却不包括自己的女儿。这起车祸造成了一伤一亡,伤的是已怀有身孕的杨应君,亡的是她6岁的女儿。当地媒体很快就接到了关于这起车祸的报料。电视台、晚报当晚和次日做了报道,但都只是一般车祸报道,没有人到医院去采访杨应君。
后来,湘锰小学的两位老师找到湘潭日报社,向记者讲述杨应君救了他们的孩子,自己女儿却被撞死一事。记者赶往医院时,杨应君已在这里躺了3天,尚未有媒体采访过她。
9月17日和19日,《湘潭日报》和《湘潭晚报》连续报道了杨应君救人的事迹,但反响不大。时任《湘潭日报》总编王荃写信给湘潭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宣传部长,建议市委宣传部组织策划杨应君舍己救人典型报道,市委向省委、中宣部报送杨应君典型事迹材料,市委书记、市长到医院看望、救助杨应君。这些建议均获采纳。之后,有160多家国内媒体报道了杨应君的故事。她得到了“见义勇为奖”,并获得了其他荣誉称号。
此前,“最美女导游”文花枝的推出,宣傳套路与此基本相同:车祸发生后,媒体一开始作为事故来报道,湘潭的旅游部门还面临被处罚的威胁。但身受重伤的文花枝一句“我是导游,先救游客”被发掘出来后,一起严重的旅游事故瞬间变化为美丽女导游“舍己救人”的英雄壮举。
当时湖南旅游市场陷于低迷,全国导游行业声名不佳,文花枝的事迹一出来,就受到国家旅游局和湖南省旅游、宣传部门的极大重视。这位截去了左腿的女孩很快获得数不清的荣誉称号。
与文花枝、杨应君这样的“瞬间英雄”不同,“板凳妈妈”许月华、“助学老人”赵在和是几十年做着相同的工作,而逐渐为人熟知的。许月华是在湘潭社会福利院长大的残疾人,她没有双腿,靠板凳行走,在福利院照顾100多名残障儿童长大。1985年,许月华的事迹被媒体发掘出来,她获得了些荣誉称号,入了党,之后便沉寂了。直到2010年8月,湘潭市总工会举行“百企万人大帮扶”募捐晚会,主办者邀请许月华上台讲话。这位身高不足1米的“板凳妈妈”再次引起媒体关注,引来又一轮宣传热潮。
赵在和曾是一名官员,从湘潭县文化馆馆长任上退休后,他骑着自行车,去乡下给买不起相机的农民拍照赚钱。在乡下,赵在和发现大批因贫困辍学的孩子,之后逐渐走上通过劝募资助贫困学生的道路。到2011年底,赵在和劝募助学17年,共募集资金300多万元,有1178名贫困学生得到了扶助。
以上4人中,文花枝走得最远。她的年轻、美丽及女性身份,无疑赢得了受众更多的同情。当美丽的身体惨遭断裂,当外表文静与内心坚强相映成辉,当女性特有的勇敢与善良集于一体……她打动了无数人的心。文花枝最早当上“全国道德模范”,她被选为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手,更当选为第11届全国人大代表。如果不是文花枝刻意低调、小心翼翼躲避媒体,她会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
到目前为止,湘潭市共有3人获得过“全国道德模范”称号:文花枝、杨怀保、许月华,赵在和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杨怀保是陕西人,带着病弱的父母、弟弟来湘潭大学读书,当选过“陕西省十大孝子”,他的事迹在湘潭未得过多宣传。
除文花枝、赵在和、许月华、杨应君外,近几年,湘潭市还出了些受当地媒体推崇的道德人物,如“英雄民警”袁术芳,为救人而被失控卡车撞死的农妇马桂秋,背着母亲上学的女大学生罗桂红等。
谁最需要道德模范?
2011年9月,湘潭民警袁术芳勇斗逃犯,被刺6刀,还抓住逃犯说:“我死也不会放你走!”袁术芳住院后,区委宣传部门想推这个典型人物,就邀请湘潭市的道德模范去医院看望袁术芳,并请记者采访,作为新闻事件来报道。有的道德模范到袁术芳的病床前看看,等记者拍完照片就走了。但“板凳妈妈”许月华陪袁术芳坐了几个小时,跟他谈心。后来许月华又来了一次,给袁术芳送了土鸡、鸡蛋和一盆花。在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时,许月华说:在湘潭的道德模范里,她最佩服袁术芳。
湘潭一位民企老板说:“湘潭出了这么多英雄、模范,说明湘潭的民间精神,还是受到湖湘文化影响的,我们叫‘湖南骡子精神,倔强,敢担当。但湘潭经济长期落后,出不了什么经济人才,从政府到媒体都有一种失落感,不断地推出道德模范,可能也是对这种失落感的补偿吧。”
从2007年到2011年,湘潭市5年换了5位市长,曾经连续有3个春节没有市长,只有“代市长”。政府首长频频更换,湘潭经济发展的连续性肯定要受到影响。
一位湘潭律师说:“湘潭市又叫莲城,湘潭莲子是有名的‘天下第一莲。从污泥中长出的荷花,因为有污泥的衬托而特别美丽。如果我们把湘潭涌现的道德模范比作‘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那么首先就要承认当今社会道德水准普遍降低的现实,不光湘潭,全国都是这样。”
一位跳槽到企业工作的前媒体记者说:“当记者时,我从骨子里觉得湘潭发展思路清晰,很鼓舞人心!后来到了企业,才发现环境真的很糟糕。我到任何部门办事,都要先给人家发一包烟,一包槟榔。别人到我这里办事也是这样。出去请客吃饭,没有茅台、五粮液酒就拿不上手,没有180元一盒的‘和天下烟就拿不出手……”
赵在和的劝募助学,是非常琐细的工作,每一个细小的成绩,都付出反复的努力。他说:“每年底,我都要给湘潭市、湘潭县文明办、关工委、团委、妇联、教育局写报告,汇报工作,他们一次也没给我回过信,是不是说明他们觉得这事无所谓了?”
许月华虽然不识字,但她很知道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她不希望记者对她39年里始终不拿工资做过多揣测,坚持说是自己不想要钱。在某次市政府邀请道德模范召开的座谈会上,赵在和抱怨政府每次开会,都不派车来接他们。会后许月华还劝赵在和,说他不应该提这个意见,即使要提,也不应该在会议上提。
4年前,杨应君救了别人的孩子,却失去了自己的女儿,她也被撞成重伤,留下了后遗症,夫妻俩放弃了中巴车生意。儿子断奶后,留在乡下,由爷爷奶奶照顾,杨应君到湘潭市一家酒店上班,丈夫去给私企老板开车。在城里,杨应君没有朋友,每天下了班,在出租屋里看看电视,搞搞卫生。将近5年过去了,她仍然陷在难以排解的痛苦中,她应该装了一肚子的话,但她学会的不是倾诉,而是更紧地关闭了自己的心扉。
“那时候我没想这么多,我也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指女儿被撞身亡)……”泪水像小溪一样在她脸上奔流。这句话,应该每天都响彻在她的心里。这被媒体、公众称颂是英雄和光荣的行为,却是她深深自责、悲哀和伤痛的源泉。她说她性格“直爽”。但在受访的两个小时里,她说的话不多,大部分时间里,她在无声地流泪。
那辆肇事车没有牌照,没有行车证,司机没有驾照,所有合法行驶在公共道路上该有的东西都没有,包括有效的刹车装置。事故发生后,有人建议她和丈夫去告司机,让他去坐牢。但他们放弃了。她说:“他也很可怜。”
不管那个司机再可怜,毕竟他做的是违法的事,而且确实严重侵害了别人的生命安全,应该得到法律惩处啊。“但我老公说:我也是司机,他也是司机,他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
“那你是怎么想的呢?”当记者这样追问时,杨应君沉默半天,小声道:“他也不是故意的。”泪水再一次从她的眼眶溢出来。他们没有起诉那名肇事司机,也没得到多少赔偿,这一点,在媒体报道中,被用来突出她人性和道德的光辉。如果她坚定地主张赔偿,严厉地要求给予司机法律制裁,是否她“英雄母亲”的光环就有了瑕疵呢?
这一颗浸泡在泪水里的心,所能得到的最大安慰,是事故发生时,她推开的那6名学生和他们的家长。他们每年春节都来看她,孩子们叫她“杨妈妈”,跟她说“你永远是我们的妈妈”。孩子们过生日时,她也会去看望他们。
对于成为“英雄”,文花枝一直在温和而坚定地抵抗;媒体对她的报道,她自己很少看,看了心里就难受。她尽量地躲避社会对她的关注,但却总是躲不掉,为此而苦闷不已。
不过,在一位湘潭籍的营销界人士看来,湘潭市政府对道德模范资源的运用还远远不够。他说,“如果政府能把赵在和、文花枝、许月华、杨应君等人打包推出,湘潭會成为全国有名的‘慈善城市、‘友爱城市,可以每年在湘潭举办全国慈善论坛,能孵化出好多公益组织和公益人物,从长远来看,也有益于湘潭经济环境的改善……但它不如招商引资见效快,所以政府不重视。”
道德完人之极限
1998年4月,湘潭市关工委副主任对赵在和说:“有人反映,你对超生家庭的子女也扶助了?”
赵在和向记者解释:这是因为某山区贫困村,一个女孩子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她家姊妹3个,她是老大。山里孩子普遍学习成绩差,他想树一个典型,就帮她办了扶助指标。赵在和向关工委领导保证:不会再扶持超生户家庭的子女了。
杨应君和文花枝是在丧失至亲之人或自身肢体完整性的危机下,把它转化为成就道德模范的机会的。显然,大多数人并不会冀望有这样的机会。或许有人说,我们要学的是她们“自我牺牲”的精神,而不是她们的具体行为。是的,再没有比“自我牺牲”更高尚的道德和行为了,但它只是在自我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决定性冲突,不能两全的情况下才会做出的选择,她们的选择对自己或亲人是一种害和恶,但却因可能避免了对别人的害和恶,而受到政府和社会表彰。
“板凳妈妈”许月华或许最符合人们对道德模范的要求:她不要工资,39年如一日地照顾最需要爱又最缺乏爱的残障儿童。许月华说自己“命比黄连还苦”。很小就父母双亡,自己又被火车轧断了双腿。1973年,在公社和大队干部奔走下,农村户口的许月华才有机会进入当时只收留城市居民的湘潭市社会福利院,从此她不用担心会饿死了。
因此,许月华的“感恩”思想是朴素的。她学会了用两只板凳走路,主动申请帮助护理员照顾残障儿童。她比湘潭福利院任何一位工作人员的“院龄”都长,却一直是一名编外护工。因为她自己是重度残疾人士,对这里的残障儿童不会厌恶,而有天然的亲近感,她把社会给她的爱传递给了这些被遗弃的孩子们。
她其实同样有些困惑,就是再次出名前后,大家对她的态度变化。有媒体来采访时,会有原来关系很好的人说她并没有这么好,也不是天天到福利院上班,也不是扶养了那么多小孩。许月华说:“我肚量比较大,只要对得起良心就好。”
当“自我牺牲”成了常态,当人们要求道德模范长期以“无私利他”的标准为人处世,要求她时时压抑、牺牲自由和利己之欲望,牺牲属于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全心全意地为他人活着,把分外善行变成日常行为,也就成了一个沉重负担。如果她为自己考虑,而未曾顾及别人的利益,哪怕只有一次,她也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
伦理学家王海明在他的《新伦理学》一书中写道:“真正的无私利他、品德高尚的伟大榜样,不过是偶尔无私的行为远远多于常人,并且在其一生具有决定意义的利益发生冲突而不能两全的行为中能够无私的人罢了。这就是道德完人之极限!这就是最优良的道德之全部作用!谁要超越这个极限,谁要把无私利他奉为唯一道德原则用于引导人的一切行为,妄图造就恒久无私乃至完全无私的楷模,谁便注定只能造就伪君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