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不能拍脑袋

2012-01-17 14:43李北方
南风窗 2012年9期
关键词:吸烟区吸烟者公共场所

李北方

时间过得真快,奥运会好像刚在北京开完,又要在伦敦开了。在北京奥运会到来前,不少人憧憬它会给中国带来什么。那些宏大的设想大都没有实现,但也给北京带来了些许的变化,比如乘地铁要安检,再比如规定公共场所要禁烟。

2008年5月1日,北京正式开始实施《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将餐厅、网吧、公园、游乐场、机场、火车站、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等列为禁止吸烟的区域。考虑到可操作性的问题,《规定》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被允许设立吸烟区,并设定了远离人员密集区和通道、设置标志、符合消防规范等要求。

一转眼,该规定就实施4年整了。根据日常的生活经验可知,这一规定基本上等同于无。以餐厅为例,中高档餐厅的就餐者一向吸烟者较少,或有吸烟区与非吸烟区的分割;而在小饭馆,餐桌上至今大多提供烟灰缸,想抽就抽。按照规定,违反禁烟令的经营单位可以被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但在执行层面大概从未真正落实过,原因很简单,很少有人会因有人吸烟而举报,执法机关更不可能主动巡查。

一边是执行不到位,另一边却是管制立法层面在不断推进。2011年5月1日,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开始实施,在全国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禁烟,要求经营者设置醒目禁烟警示,开展禁烟宣传,并配备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另据报道,北京市人大正在就《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根据这个版本的规定,北京拟在公共场所完全取消吸烟区。

每一代人都有各自的爱和恨。现如今的时髦是,把爱留给狗,把恨推给烟。禁烟是一个国际性的时髦话题,各级政府机关、各类非政府组织于是以响应国际潮流、跟世界接轨的名义,把禁烟当成一件大事来抓。

但是,想做到是一回事,能否做到又是另一回事。敬烟在中国素来是一种人际交往的礼节,吸烟虽不至于被视为人的优点,但肯定不是什么大毛病。近年来,风气有所改变,当众吸烟逐渐被视为不礼貌的行为,但这只限于少数地区和少数领域,要想全社会都接受这一道德准则,将是个漫长的过程,或者根本就是无法实现的。

社会管理不能靠拍脑袋,也不能赶时髦,必须注重实实在在的社会基础。对吸烟这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行为,既然无法彻底禁止,就应以倡导戒烟和适当规范为主,否则只会引起反作用。1919年,美国在保守主义的道德狂热回潮下,修改了宪法,将“禁酒法案”变成了宪法修正案的一条。法律可以禁酒,但法律禁不住人对酒的需要,于是到處都是违法喝酒的人,酿酒贩酒成了黑社会控制的牟取暴利的地下生意。几十年后,美国只能用另外一条宪法修正案终结了“禁酒法案”,因为再不改法律,就只能把美国人都逼成罪犯了。

同理适用于禁烟。要么下定决心,彻底禁绝公共场所吸烟,但这样做的执行成本巨大,远超过收益,根本不现实;要么就干脆不要制定那些无法落实的空洞规定,调整管理方式,改禁为疏。

法律法规原本是人的最低行为准则,不可成为儿戏,应有令必行,否则就得立即废止或修改。如果制定了又不能贯彻,就在事实上将违法违规变成了常态,助长原本就兴盛的浮躁之风,其为害要远比二手烟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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