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廉政思想与现阶段的执政党建设

2012-01-16 07:28栗红侠
党史文苑 2012年24期
关键词:邓小平监督制度

栗红侠

[摘要]鄧小平的廉政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邓小平理论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邓小平在总结中国共产党过去的工作失误中,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明确表述了关于党的廉政建设的思想。邓小平在谈到这一问题时,特别强调了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和有效监督的重要性。邓小平关于党的廉政建设的思想,对于我们今天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邓小平廉政思想党的建设

邓小平的廉政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在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特别是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见性的科学思想和观点,极大地丰富了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发展形势下,随着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执政党的建设面临着新的种种挑战。今天,在党领导全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力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刻,重温邓小平的廉政思想,树立全新的执政理念,对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顺利进行,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保证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邓小平的廉政思想内涵丰富,对现阶段执政党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在涉及教育、制度、监督方面对党的建设和发展影响深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上来,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应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在邓小平廉政思想的指导下,在总结长期以来反腐败斗争经验中得出的科学结论。

一、强调教育是廉政建设的可靠基石

教育,是一种积极的反腐保廉措施,它是预防机制的关键。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素质、政治素质和廉洁从政意识,加强自律,在思想上构筑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是一种治本之举。邓小平非常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通过教育,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1989年,邓小平在总结“六四”政治风波的教训时,一针见血地指出:“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这里我主要是讲思想政治教育。”[1]P306教育内容是多方面的,全方位的。

1.理想信念教育。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很难在金钱美色面前把握住自己。邓小平指出,端正党风,反对腐败,改善社会风气“要从教育入手”,加强“理想纪律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1]P1441986年,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时谈到:“现在中国提出‘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其中我们最强调的,是有理想。……没有理想和纪律,建设四化是不可能的。”[1]P190邓小平看到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一些党员干部动摇了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政治意识、党的观念、奉献精神、艰苦奋斗传统等淡化了,滋长了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有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他再三强调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武装头脑,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侵蚀的能力。从邓小平的谆谆教导中,可以认识到,理想信念是追求真理和进步的动力,是凝聚人心战胜困难的精神支柱,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反腐倡廉的思想武器。没有理想信念,就没有方向灵魂。只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才能在各种复杂的环境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旺盛的斗志。

2.遵纪守法教育。要通过开展生动、具体、形象的党纪政纪法纪教育,让党员干部逐步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自觉用党纪政纪和法律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要坚持利用正反面典型开展楷模和惩诫教育,尤其是利用反面典型案例深入进行剖析,分析其蜕化变质的过程,从中吸取教训,警诫党员干部自警、自省、自律、自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反复强调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首先要抓好法纪教育。他指出,一些党员干部走向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淡薄,对党纪政纪和法律规定知之甚少,“无法无天,没有顾忌”,而“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1]P163对此,邓小平语重心长地说:“在党政机关、军队、企业、学校和全体公民中,都必须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2]P360他还指出,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法制建设的根本是教育人。在邓小平看来,只有通过法纪教育,在全体人民特别是党员干部中培养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好习惯和良好的社会风气,才能自觉地用法律和纪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3.加强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教育。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性质和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定了党必须保持艰苦奋斗的本色。新中国成立前和新中国初期,毛泽东曾再三强调艰苦奋斗。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也一再倡导艰苦奋斗精神。他深入分析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尖锐地指出:“最重要的一条是,在经济得到可喜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的情况下,没有告诉人民,包括共产党员在内,应该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1]P290他特别强调:“艰苦朴素的教育今后要抓紧,一直要抓六十至七十年。”[1]P306从邓小平的这些教诲中可以看到,开展艰苦奋斗的精神教育,要从根本上解决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问题,使党员干部树立勤俭朴素的生活态度,形成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良好风气,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才能使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在党员干部思想作风上真正扎根。

教育要先行,教育要持续。只有通过教育使全体党员的思想意识提高了,才能坚定共产主义的信念,规范自身的行为。当然,这离不开规范、科学的制度。

二、制度防腐是廉政思想的突出特點

邓小平廉政思想的丰富內涵中,其突出特点就是制度防腐。邓小平认为制度弊端是腐败之根源,过去我们发生的各种错误和腐败现象,固然与某些领导者的思想、作风有关,但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邓小平提出了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2]P333第一次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党的制度建设的内容,提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2]P333等;论述了我国现行领导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党的工作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弊端,提出了改革上述弊端的思路和办法;阐述了制度建设的作用以及与党自身建设其它方面的关系,明确了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之中。早在1980年他就指出,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并强调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建设要进行大量的工作,包括进行教育和思想斗争,但是非做不可,否则我们的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都不可能有效地前进。他提出,反腐倡廉要从对现行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建立上解决问题。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民主是靠不住的民主,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从政治经济学来看,所谓腐败,是充分利用信息不对称、权力不对称,为小团体和个别人谋取私利的行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披露信息、制约权力等一系列制度建设。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一个突出的特点是把制度建设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条例凸现了制度的力量,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在政党建设中的根本性、长期性、基础性地位,并紧紧抓住了这一关键环节。

目前,我国存在的严重问题是法律制度还不健全,特别是制约权力运行方面的法规制度还比较少。不少行政管理行为不规范,缺少程序化、公开化的规定。邓小平强调指出,要实现依法治国必须首先实现依法治党。他在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曾经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2]P147他还强调:“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2]P332为此,邓小平强调必须大力加强政党的法制建设,完善党规党法,使之成为全党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搞廉洁政治必须有一套完备的法规体系,必须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督制约程序。虽然我国目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定了一些制度,如廉政准则、收入申报制度、礼品登记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纪律处分条例,等等,还颁布了行政监察法和行政诉讼法,但与市场经济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还相距甚远。我们必须抓紧制定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规制度,如反贪污贿赂法、举报法、新闻舆论监督法、公务员制度法、财产申报法、离任审计法、行政程序法、政务公开法,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依法治党、依法治国,才能有效地惩治和遏制腐败。

完善、科学的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如何接受党内监督、党外监督、全民监督设定了一个规矩,在反腐败斗争进入到一个制度建设的时代以后,我们做到了有制可依、有法可依。在实践的过程中,为达到预期效果,监督制约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三、监督制约是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

腐败现象的本质特征是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要建立反腐保廉的机制,必须着眼于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邓小平作为一位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他在设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发展道路的同时,也预见到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他特别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1]P379必须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稳步推进领导制度改革和监督管理机制的转换,切实规范权力行为,制约权力运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党要接受监督和制约,是廉政建设的需要,也是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内容。

共产党要接受监督和制约,首先要明确党与宪法和法律的关系。早在1957年4月,邓小平就发表了《共产党要接受监督》[3]P270的讲话。他多次指出,党处在执政地位,很容易产生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因此共产党应特别警惕,广泛地接受监督,否则就会犯大错误。邓小平在总结过去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历史教训时,指出要摆正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理顺党与宪法和法律的关系。强调党不能成为高居于国家机关之上的超级权力组织,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应该严格按照宪法、法律、法令办事,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正确而有效的领导,实现由“以党治国”向“依法治国”的转变。在他的努力下,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明确载入“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一原则。第一次以党章的形式确认了宪法和法律的绝对地位和权威,这是我国迈向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当前的监督主要有两种形式: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使党内监督经常化、制度化。党内监督是指党员、党的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纪律对党的组织和党员个人察视和督促。其监督主体是主体党员、党的组织和党的纪检机构;监督对象或客体是全体党员及党的组织。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她的成员执掌着从中央到地方大大小小的权力,其中危害最大的是执掌较大权力的官员的违纪腐败行为,因此决定了党内监督的对象中,最重要的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就党内监督的内容而言,应包括监督党员个人和党的组织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的状况。由于党内腐败行为严重地败坏了党风,阻隔了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对党的事业危害极大,因而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应是以权谋私的各种腐败行为。早在1957年,邓小平就告诫全党,我们党是执政党,大量的干部居于领导地位,“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3]P270因此邓小平非常重视加强党内监督,主要强调五个方面:一是要抓好党内组织生活,发扬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他强调指出,党委讨论“重大问题一定要由集体讨论和决定。……不能由第一书记说了算”。[2]P341二是班子内部各成员之间的监督。在邓小平看来,班子内部各成员之间接触多,彼此比较了解,监督起来比较有效,正如他说的“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3]P309三是领导班子内部分工要科学合理,不能让权力过分集中。他指出:“各级党委要真正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2]P341四是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完善监督的机制。邓小平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多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2]P333五是提倡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纠正政治生活中的庸俗化倾向。邓小平说:“党必须是建立在自我批评基础上的党。没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精神,就不会及时地总结经验修正错误。”[3]P346邓小平这些思想和观点,为党内监督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指明了方向。为此,我们党要视党内监督为我们党建党理论与实践中的扛鼎之举。

二是強化外部监督,规范和制约权力的运作。早在1956年9月,邓小平就明确提出,我们“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3]P2151957年在西安干部会上,邓小平又再三强调要加强群众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在各种形式的外部监督中,邓小平特别重视舆论监督,强调要充分发挥舆论正确批评的作用。对法律的监督,邓小平历来也很重视,他强调指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还是要靠法制。从邓小平这一思想中,可以认识到,加强外部监督,要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监督等的作用,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从邓小平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强化监督以防止权力滥用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监督要贯穿党的廉政建设的全过程。从目前的形势看,自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权、经营权、发展权、分配权、对外经济交往权不同程度下放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但相应的监督管理严重滞后,虚监多、实监少,甚至失监、空监。因此必须深化改革,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我们的监督工作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革现行监督体制,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我国现行的监督职能机构有党的各级纪委、各级政府内设的行政监察机关和各级检察机关的反贪机构,由于隶属关系和机关性质不同,基本上各自为政,既存在“交叉带”,又存在“真空带”,改革现行监督体制势在必行。二是建立完善的监督网络。要把组织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上下贯通,纵横相济,内外互补,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形成完善的监督网络。三是采用科学的监督方法。在监督工作中,要注意采用科学的监督方法,才能收到更好的成效。确定监督的重点,加强事前预防性监督和事中过程性监督。在监督方法上,要避免片面性,注重定量分析,努力做到: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事先打招呼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听取情况与个别了解相结合;听取口头汇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等科学的监督方法。

这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邓小平廉政思想的指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然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仍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要着力抓好教育、制度、监督三方面的重点工作,探索三者的最佳契合点,使我们党永葆蓬勃生机。○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责任编辑马永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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