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金枝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对外投资的不断增加,我国众多的施工企业纷纷走出国门,特别是到非洲等经济欠发达国家地区进行工程项目施工。这些国家往往经济波动较大、汇率变动频繁,外币报表折算便成为众多企业会计核算的难题之一。文章论述了外币报表折算的定义及规定,分析了折算汇率的选择,对外币折算差额的处理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施工企业 外币折算 建造合同 汇率 差额处理
中图分类号:F23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1-186-02
一、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定义及规定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是指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前,将所属子公司编报的个别会计报表,按一定汇率,采用规定的折算方法,折算为与母公司记账本位币相一致的个别会计报表,以便母公司以折算后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由于汇率的不断变动, 报表各项目计量属性不同, 对外币会计报表中各项目采用不同折算汇率,在外币报表折算过程中便会产生报表折算差额。与汇兑损益不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是企业当期未实现的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规定,企业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并入本企业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折算: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3.按照上述1、2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并入后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并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
二、折算汇率的选择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折算汇率的选择,二是折算差额的处理。折算汇率的选择问题,目前国际上有四种不同的选择方法,比较流行的是时态法和现行汇率法。折算方法的选择也会影响折算差额的处理。
(一)时态法与现行汇率法的理论分析
1.现行汇率法,现行汇率法又称期末汇率法,是将外币报表中的所有资产和负债等项目都统一按现行汇率进行折算。这种方法不改变外币报表性质,只改变其表现形式,并能够揭示汇率变动时对母公司在国外子公司的投资净额的影响。现行汇率法假定所有的资产、负债项目都暴露在汇率风险下,都要遭受现行汇率变动的影响,故对所有的资产、负债项目均按编制日的汇率予以折算。
2.时态法,时态法又称时间度量法,是指对现金、应收及应付项目按现行汇率折算,对其他的资产和负债项目则根据其性质分别按历史汇率和现行汇率折算。其理论依据是:外币报表折算是对已按外币计量的既定价值改用本位币的重新表述,它不改变计量项目的属性。时态法认为外币报表折算只是一种计量转换程序,是将国外子公司的外币报表以母公司的报告货币进行重新表述的过程。它不应改变折算项目的计量基础,只能改变其计量单位。为了保持各资产、负债项目的计量基础,需要分别按其计量日期的汇率折算。
(二)施工企业两种折算方法的适用性分析
外币报表折算一般应该达到两项目标:①在合并报表中反映按照每个被合并的主体从事经营的主要通货(它的功能货币)所计量的财务结果和财务关系;②提供与汇率变动对企业的现金流量和业主权益的预期经营影响相一致的信息。按此目标,外币报表折算和其折算损益的处理,在其方法选择上取决于功能货币的确定,同时又与国外项目所处的经济环境有关。
1.子公司观点。如果国外子公司是相对独立并与国外经济环境形成一个整体的经济实体,外币报表折算应采用现行汇率法,这样经折算后的外币报表就尽可能保持原外币报表中揭示的财务成果及各项财务指标的比例关系,也有利于国外子公司分析考核其经营业绩和进行经济预测,这种折算观点可以称之为“子公司观点”。
2.母公司观点。如果国外子公司是母公司经营的有机组成部分,外币报表折算应采用时态法,通过折算对子公司的当地货币(外币)财务报表进行重新表述,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以折算损益项目列示于利润表,计入当期损益,这种折算观点可以称之为“母公司观点”。
现阶段,我国众多施工企业在经营性质上是母公司经营整体的一部分,其境外经营在组织结构上基本上都以单纯的施工项目部或者设立分公司,经营活动大部分也只是纯粹的限于组织项目施工、母公司国内采购设备物资、收取工程款、汇款上缴国内母公司等,在资金出现紧缺时也是由母公司筹资拨款,并不存在自主的筹资、投资活动。在经营战略、资金活动基本上都是在母公司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的。由此看来,一旦有关的汇率一有变化,就会直接影响母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现金流量,这种影响就像母公司从事该经营活动一样,其实质是属于母公司延伸业务的经营活动,其本身很少存在独立的经济业务,符合“母公司观点”。
由此可见,时态法更适合当前我国的施工企业编制合并报表的目的。
三、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处理
折算方法的选择会影响折算差额的处理,这些问题不仅影响资产负债表上有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也影响收益表上利润的计算,影响企业集团整体或工程项目部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公允反映,因此折算差额的处理问题就显得非常重要。
外币折算只是记账表述的改变,即在会计实务中改变记账凭证、账簿乃至会计报表的货币表述方式,将以另一国的货币表述的账表兑换为与之等值的某一国的货币来重新表述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 这种变换并没有发生实际的货币交换和应予记账的交易,如同把外文译成中文一样,只是文字表述形式的不同罢了。折算不过是会计实务中以单一的等值货币来重新表示各种不同的外币金额,并不改变所计量资产或负债等的固有价值。折算前后的财务报表只是存在货币计量单位的差别,二者是等价的,在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方面是一致的。但在实务中,由于汇率的变动,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计量属性的不同,各项目承担汇率风险的程度也不尽相同,折算后的财务报表会存在一定数额的折算差额。那么折算差额是作为损益列入损益表中还是作为权益列入资产负债表呢?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将时态法折算(或重新计量)产生的折算差额全部列入当期损益,计入合并后的损益表。而按现行汇率法折算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权益以合并后股东权益下一个独立的项目列示。而我国的做法是折算差额应当在并入后的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所有者权益项目单独列示,其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应当并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当对境外经营进行处置时,将已列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中的相关部分自所有者权益中转入当期损益。
众多的国外施工项目部,并不存在母公司投资,也不存在股本、实收资本之说,所有者权益只包含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建设期也通常并没有利润分配,只有在项目完工才一次向国内总部转回项目实现的利润,即相当于利润分配。资产负债表代表的是特定时点企业拥有的资源或需承担的义务。根据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而未分配利润是不同的会计期间实现的累计利润,其中包含的多个汇率折算,在汇率不断下降情况下,前期确认的利润使用高汇率折算、后期实现的利润通过低汇率折算,累计人民币利润必定高于在期末时点外币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汇率折算出的人民币,这个差额便是外币折算差。通常列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下的外币报表折算差行次。试想,有一个项目、建设期长、建设期内汇率变动大,较大金额的外币折算差额便在资产负债表内累积起来,待项目完工时才能处理。这样便会出现,完工结转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的大幅度的下降,引起财务状况的异常波动,扭曲当年度的经营成果,不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分析使用报表。
因此,笔者认为,在汇率下降情况下,因没有利润分配,这本身就表明前期利润的缩水,对前期累计未分配利润的折算而产生的外币折算差额应在当期便及时的列入损益表,这是合并报表平稳的承担汇率变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以避免在完工年度一次结转大金额折算差额对当期财务情况的影响。并且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上,将折算差额与公司的经营利润分开列示,折算差额并不会影响当年的经营利润,只会影响期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符合收益的总括观念,进而能够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信息。
四、现行建造合同存在的问题
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在实际的项目施工中大多数企业都是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完工百分比。
为满足母公司的合并报表要求、国外施工项目在编制外币报表时需同时编制人民币报表,因此也需编制人民币的建造合同表。因为施工项目的建设周期通常长于一年,而汇率是经常变动的,当汇率变动超过一定的幅度时便需要改变外币和人民币的汇率。由此便产生了在折算人民币建造合同金额时是使用单一的汇率、还是分段使用不同的汇率,如果按照单一的汇率来折算便会出现很多问题,
分段使用不同的汇率比使用单一的汇率更能反映建设周期内各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这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规定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笔者认为不应由当年的收入来承担上年度的收入损失,而且收入、成本本是一个期间数字,并不应该对以后年度的收入确认产生影响。而且这也不便于对项目经营者经营业绩的考核,对于周期长、汇率下降幅度大的项目,后期会承担巨大的前期高汇率确认收入的汇差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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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铁五局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衡阳 421002)(责编: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