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域公积金管理部强化财务监管的探析——推行会计委派制

2012-01-01 00:00:00杨书寒
经济师 2012年5期


   摘 要:伴随着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的日益庞大,骗提、套贷和挪用资金的大案要案也频发。我国县级公积金管理机构存在的管理水平较低、上级部门对其监管不力等现状,导致县域公积金的安全存在巨大隐患。文章从财务管理角度出发,深入探讨会计委派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切实加强对县域公积金管理部的财务监管。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 住房公积金 县域管理部
   中图分类号:F2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5-158-02
  
   会计委派制,又称会计人员委派制,是指政府部门或产权管理部门以其所有者身份,向其下属单位统一委派与管理会计人员,并授权会计人员监督、管理所在单位的财务活动,是以产权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为纽带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作为西方公司治理结构中所有者约束和监督经营者行为的一种管理制度,我国自1998年引入了该会计委派制。十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会计委派制是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的有效模式,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对规范内部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有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势头迅猛,公积金资金规模日益庞大,财务管理风险也随之剧增。目前,我国县级公积金管理机构普遍存在有管理水平较低、整体人员不足、上级部门对其监管不力等现状,导致县域公积金的资金安全存在巨大隐患。积极探讨推行会计委派制,对加强我国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可行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1.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可行性。作为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县一级的各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统称管理部)是其分支或派出机构,因而在会计的使用和管理上,采用会计委派制有其权属意义上的合理性。目前全国已实现市中心对县域管理部的人、财、物的统一垂直管理,为会计委派制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中的实施创造了前提条件。
   2.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必要性。当前,全国绝大部分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系统实现了市、县联网核算,财务核算延伸到了县域管理部,普遍实行统一核算、分级报账,致使市中心会计人员工作量倍增。由于工作人员整体紧缺,财务部门增人增编十分困难,核算任务繁重,财务人员的“有效时间”大打折扣,无力进一步承担精细管理,因此对所属县域管理部的财务监管较乏力。以安庆市为例,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1个分中心、7个管理部,市中心财务工作人员仅4人,全市缴存人数近25万人,缴存规模达76亿元,管理、核算资金逾23亿元,日常核算工作量很大,难以实现对县域管理部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内部监管大多停留在表面,资金隐患较大,急需革新现行会计管理制度和方式。因此,适时引入会计委派制,是深化对县域管理部财务监管的现实需要,在现有条件下,可以迅速提升管理效率和降低资金风险。
   3.推行会计委派制的紧迫性。财务管理是整个管理中的关键,而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队伍的稳定性、独立性是关键中的关键。据了解,因基层工作量大、人员较少、经费紧张等情况,会计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有的还是部主任兼任;账务处理大都沿袭前任经验,较为随意;会计人员经常变动,缺乏稳定性和独立性,潜在的财务风险较大。就安徽省来看,《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皖编[2002]17号)明确规定,县域管理部人员编制为3~5人,此后未再下文增编,但公积金业务规模逐年大幅增长,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不相容岗位必须分离、关键岗位定期轮换等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很难真正实施,普遍存在一人多岗现象,资金管理风险较大。据了解,其他一些省、市公积金人员和业务情况与本省大体相同。长此以往,不仅难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而且资金的安全性也得不到有效保障。会计委派制的突出优势就在于能够强化资金的“事前”控制,可以在源头上有效预防县域管理部违规使用资金,并将资金的“事中、事后”管理结合起来,为资金安全运营保驾护航。因此,推行会计委派制势在必行。
   二、会计委派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具体实施
   1.统一会计政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准则,在遵守上位法的前提下,结合各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全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账务处理程序以及各项资产管理办法。这些具体管理办法是考核和衡量管理部财务工作的标准,也是基层会计人员的工作指南。有了统一的会计政策,再通过集中学习和业务指导,有利于在较短的时间里快速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这是顺利实施会计委派制的前提条件。
   2.明确会计委派制原则。为防止出现“多头管理”和权责不明,推行会计委派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领导与被领导原则,在公积金扩大归集、规范提取、发放贷款、资金调度、人员分配等正常管理上,委派会计应接受管理部主任的领导和管理,并积极献计献策、扩大业绩。二是服务与管理并重原则,委派会计应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维护财经纪律,同时应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三是权责明确原则。委派会计应独立行使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责,同时有权参与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
   3.选拔会计人员。应对县域管理部的会计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每个管理部至少选取两名会计人员进行集中会计政策和业务技能培训,再通过统一考试,择优聘任。同时,宜用委派会计主管的方式来进行财务监督和管理,从而为会计委派制的顺利实施提供人才条件。
   4.制定会计委派管理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会计委派管理办法是顺利实施会计委派制的核心和关键。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