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的借鉴意义

2012-01-01 00:00:00孟实
群众 2012年1期


  2011年10月,《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及配套政策正式出台。将文化创意产业定位为重点和优先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不仅对深圳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是个特大利好,而且对全国其他省市的发展无疑也有借鉴意义。
  借鉴意义之一:文化创意产业需要政府之手扶持
  政府作为一个国家乃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战略的直接倡导者,对于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方向与发展重点必定有其全盘考量与鲜明导向,通过政策的推动,使社会形成共识,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深圳从发展实际出发,找准自身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其战略导向十分明确:2003年在全国率先确立“文化立市”战略;2005年提出要把文化产业发展为其继高科技、金融、物流之后的第四大支柱产业,同年底成立了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2006年颁布《关于大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2007年《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获得通过,同年底《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与《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出台;2011年《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出台。从这一连串的战略意图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深圳市政府这支有形之手所起的作用。自2003年起,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以年均增长接近25%的速度快速发展,2010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726亿元,占到全市GDP比重的7.6%,成为带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引擎。在政府的有力引导和推动下,深圳目前已培育建设了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项目,建立了田面“设计之都”创意产业园、华侨城LOFT创意产业园、怡景国家动漫画产业基地、大芬油画村、观澜版画原创产业基地等40多个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下一步,深圳市政府将建立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组织保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研究制定符合文化创意产业规律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积极创造有利于培养、吸引、汇集全球创意创新人才的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将文化创意产业建设用地纳入城市空间专项规划,优先保障文化创意产业用地。这些政府扶持措施,必将增强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信心与活力。
  借鉴意义之二:文化创意产业需要高新技术支撑
  《2007中国创意产业发展报告》在谈到“创意”与“高新技术”的关系时说,“创意强调的是体验,突出个人的感受,张扬个性;在具体实现方式上,人们已经不满足于传统制造业和传统工艺设计带来的消费感受,在此情况下,运用现代高新科技手段满足消费者的全新视听需要,就显得尤其迫切”。创意不能脱离科技发展的实际水平,也不能脱离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际水平,即便一个创意很新颖,但如果不能够被高新技术所实现,不能被产业化,那么也不能称之为文化创意产业。许多优秀的创意并非凭空而生,它们多是依托于新技术、新载体、新生产工具而产生的。比如美术设计与制图,除了传统的手绘,现在依托计算机技术有了新的方法,通过绘图制图软件、绘制输入端就能很轻松地取代传统的纸和笔。比如手机的智能化,最开始的手机只有简单的无线通话功能,然后出现TXT文本阅读与MP3播放功能,再之后出现彩屏与MP4功能,现在则具备了微型电脑的功能。这些事物的进步,无一不是创意与科技巧妙结合的结果。因此,可以说,没有科技支撑的“创意”不过是镜花水月,就好比人类的飞天梦,若没有空气动力技术与精密机械技术的支持是难以想像的。有梦想,就有创意,就有创意与高新技术的融合发展。深圳一直把科技创新作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2010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超过10000亿元,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3.64%,每万人专利申请及发明专利授权量均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7年居国内首位。这些高新技术的成果无疑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成长与壮大提供了肥沃的科技“土壤”与丰富的科技“养分”。
  借鉴意义之三:文化创意产业需要优化产业布局
  做强做大做优文化创意产业,一方面需要打造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另一方面需要优化产业布局。打造产业集群是做强做大的必然要求,优化产业布局是做优的必要手段。按照《规划》的表述,深圳文化创意产业的范畴还是比较宽泛的,既包括比较传统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广告业、工艺美术、印刷复制等行业,也包括比较新兴的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等行业。从文化与创意的角度而言,这些行业或多或少都有文化与创意的因素在里面,是与文化与创意最密切相关的行业。实际上,文化与创意是无所不在的,无论是内容产业还是技术产业,都是先有创意,然后才能进行创意设计的。对于文化产业而言,创意多表现为一种新颖的思想内容;对技术产业而言,创意多表现为一种独特的设计形式。文化创意产业中的行业众多,发展不能“一窝蜂”地硬上。通过错位竞争,发挥各个行业的比较优势,共赢发展,这是优化产业布局的题中应有之义。深圳的文化创意产业采取了“行业集聚、空间集中”的发展策略,形成了区域发展特色,构建了较为合理的产业布局。在《规划》中,深圳下一步将根据各区域产业发展基础与资源优势,突出重点、适度交叉、协调推进、错位发展,进一步优化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布局。
  借鉴意义之四:文化创意产业需要强化保障机制
  创意无处不在,创意无限可能。在相对饱和的市场中,惟有“创意”才能出奇制胜。创意属于精神产品的一种,它是有所有权的。尊重创意,就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产权。在《规划》中,深圳把文化创意产业中的“知识产权”作为核心价值,这是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英国人认为,创意产业是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美国人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就是版权产业。澳大利亚人认为,文化创意产品必须具有知识产权内容。中国香港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中亦强调知识产权的必要性。由此可知,如果想要发展好文化创意产业,就必须尊重知识产权,让每个人的创意都能得到尊重,任何抄袭与盗窃创意的行为都必须予以禁止。深圳市一直就很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早在1989年在全国就率先成立了文化稽查队,专门打击盗版制品;2006年建立了全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深圳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并编印了《深圳法院知识产权起诉指南》;2007年专门制定了《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6-2010)》,明确规定了保护文化创新成果的相关内容。另外,为了激发全社会创意活力,深圳从2007年起,设立了文化产业年度创意大奖、出口大奖和突出贡献奖。深圳还实施政府采购,专项基金每年拿出数千万,资助、奖励、购买深圳的文化原创作品。这些措施,有力地激发了社会创意、创造、创新的积极性,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作者系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责任编辑: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