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占春
(黑龙江省水利第一工程处,黑龙江 富裕161200)
在水利工程中,许多水库存在着防洪标准偏低、达不到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以及工程本身质量差、工程老化失修等问题,形成了大量的病险水库,工程不能正常运行,严重威胁着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或不能充分发挥其兴利效益。受资金的影响,绝大多数水库缺少正常的维修改善,工程不可避免地发生老化失修,以致新的险库又不断出现。
1.1 除险加固工程科技含量低
工作不能高起点依托科研、设计、施工、大专院校等方面的技术力量,不能将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运用到工作中来,致使除险加固工程科技含量低。
1.2 除险加固不能与增容效益发挥相结合
除险加固工程由于资金紧张,行政领导为了节省资金往往要求技术人员从一开始设计就只考虑工程安全,不让考虑增容和恢复库容问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不敢做主,致使除险加固不能与增容效益发挥相结合。
1.3 除险加固工作人为因素过大
除险加固工作往往行政领导说了算,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不敢做主,又不能坚持自己的主见。除险加固鉴定工作中鉴定人员往往将病看大,将一些问题说得很笼统,对某些问题界定有些含糊,造成后期具体工作人员理解出现误差,在技术把握上存在一定的疑惑性。
1.4 病险水库加固的工作力度不够
近几年来,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在建设程序上,已比较正规化、程序化,所有工程均按分级管理层层审查。但有些典型病险水库工程从一开始运行就被诊断为病库,甚至数十年来一直就未停止过除险加固工作,但却一直没有被治好过。基层水利机构因资金问题,不能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病险水库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探查,不能“对症下药”,致使这些病险水库经数次处理仍未能彻底根治。
1.5 除险资金保证率低
病险水库加固工程投资大,周期长。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均有配套资金的计划,但基层政府往往因为资金紧张,配套资金根本到不了位,有多少钱干多少钱的活,致使除险加固工程无法按照原计划完成。
2.1 建立管理机制
目前水库产权虚置、管理不善、责任不落实的现象较普遍。为防止出现一边除险、一边出险,旧帐未还、又添新帐的被动局面,病险水库加固后,应从以下几方面建立管理体制:首先要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水库管理新机制。在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建设之初,应确定实行建设与管理统筹结合的新型建设管理体制。投资多元化、产权明晰化、供水供电价格商品化、水库服务有偿优质化,增加现有水库管理经费,逐步实现良性运营。其次要加强对水库调度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及水库调度水平。三是建立并严格遵守水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细则,使其早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四是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开发水土资源,以开发促发展,以发展促管理,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运行机制。
2.2 加强水库加固工作
2.2.1 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病险水库存在的严重隐患进行探查。病险水库的某些隐患隐蔽性强。由于没有“对症下药”,致使其历经数次处理,仍未能彻底根治。这就需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这些隐患进行专题调研,找准隐患部位,分析产生原因,提出处理措施。
2.2.2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1995年水利部颁发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在病险水库加固工作开始时,大坝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组织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资深专家,严格按此办法全面准确地查找出水库存在的各种隐患,实事求是地确定水库的安全类别,科学而又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固措施或建议。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2.2.3 除险加固应与增容和恢复库容同时考虑。许多病险水库因存在安全隐患,汛期只能降低水位运行,调蓄能力大减;有些险库淤积严重,直接影响其效益的进一步发挥;有些险库,只要采取一些投资不大的工程措施,就可新增部分库容。在水库的病险得到有效排除的前提下,增容和恢复库容是提高水库自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效途径。也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
2.2.4 除险加固应与综合利用及管理设施的改善相结合。病险水库由于修建时客观条件的制约以及建成后投入的更改、维修资金不足,普遍存在着防汛调度系统、水情测报系统、防汛道路及防汛物资仓库等管理设施不能达标的问题。
2.2.5 努力提高病险水库加固的科技含量。工作应思路新、起点高,广泛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力求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在病险水库加固时,应通过各种途径收集这方面的信息,广泛依托科研、设计、施工、大专院校等方面的技术力量,加以推广应用。坚持加固与提高、加固与技术进步相结合,力求在病险水库治理的技术方面有所突破。
2.2.6 除险加固前要进行效益分析。水库除险加固目的有两个:增加水库的安全性和进一步挖掘水库自身潜力。因此,其效益主要有社会效益(防洪保安)和经济效益。
2.3 项目实施
2.3.1 强化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上要以项目法人为主体,项目法人向国家和各投资方负责,咨询、设计、监理、施工、物资供应等单位通过招标投标和履行经济合同为项目法人提供建设服务的建设管理新模式。项目法人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对项目法人组建、项目报建、招标投标、质量监督、主体工程开工、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3.2 实行招标投标制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材料采购等,一般情况下应由建设项目法人依法招标,择优选定。在招投标活动中,要充分发挥专家库评标的作用,坚决打破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的壁垒,杜绝行政干预,严惩腐败。禁止无水利资质和低资质单位承担与其资质不相适应的项目。要抓好《招标投标法》贯彻落实工作,强化招标投标各个环节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2.3.3 落实建设监理制
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后,监理单位即可进行工程现场管理,依据合同从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调建设各方关系。当前应杜绝监理单位超越资格等级承揽监理业务及自己施工、自己监理的现象。
2.4 保证病险水库加固资金及时到位
病险水库加固工程投资大、周期长、社会效益显著,应以公共投入为主。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都应建立相应的专项治理资金。但是,要加快病险水库的治理步伐,仅靠政府的投入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体系。为此,建议根据病险水库加固的现状和各地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融资政策:将大型险库加固列入基建项目,由国家投资;对位于经济发达地区或水库加固后经济效益较好的中型险库,可利用贷款、发行债券及股份合作等方式筹资加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或主要体现社会效益(防洪保安)的中型险库的加固,应以国家投入为主,地方为辅;至于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则应以地方投资为主,国家可给予一定数量的补贴或采用以奖代补的政策。同时,结合病险水库治理,积极稳妥地开展好小型水库的产权制度改革。
[1]徐勤勤,句广东.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主要工作及成效[J].人民长江,2010.
[2]吴春富.浅谈水利工程施工管理[J].商情,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