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P2P网络信贷问题探究

2011-12-29 00:00:00刘文雅晏钢
北方经济 2011年14期


   摘 要:本文从P2P网络信贷的含义、起源以及网络信贷的具体操作方法入手,分析了网络信贷的运行模式。针对P2P网络信贷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和措施,对我国P2P网络信贷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P2P网络信贷 个人信用 坏账 风险 民间借贷中介
  一、P2P网络信贷的起源和发展
  P2P小额借贷是一种将较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型。其中,P是英文personal的意思,即个人对个人信贷,主要是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客户对象主要有两方,一是将资金借出的客户(投资者),另一个是需要贷款的客户(借款者)。P2P小额借贷是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默罕默德尤努斯教授首创。尤努斯教授所创建的孟加拉乡村银行为该国两百多万的农村贫困人口(尤其是妇女)提供了小额贷款,极大地促进了孟加拉农村社会和经济的进步。
  P2P网络信贷是一种将互联网和小额借贷结合在一起的具有创新性金融模式的民间借贷形式。它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人和借款人提供了透明、公开、直接、安全的小额信用交易的可能,同时具有无需担保、交易便捷、低风险、流动性强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了绝佳的理财渠道。P2P网络信贷是从英美发源的,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已相对较完善。全球最著名的有:2005年在伦敦成立的Zopa、2006年在美国成立的Prosper以及2007年在加州成立的贷款俱乐部Lending club。我国的第一家P2P网络信贷公司2007年8月在上海成立。目前这种新兴的金融创新方式正在我国的一线二线城市蓬勃发展。
  二、P2P网络信贷的具体操作和运行
  P2P网络信贷的操作非常简单,一般人都可以熟练地进行操作。下图对P2P网络信贷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说明(参考拍拍贷网站)。
  (一)无论是借款者、投资者都需要在P2P信贷网站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在注册完成后才能登陆借款界面进行操作。借款人发布借款列表,列表包括借款的金额、借款用途和能够负担的最高年利率。
  (二)投资者在看到借款列表后,以竞标的方式参与,通过审查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信用等级等进行投标,一份标书可以由不同的投资者进行投标,因此一份标书可以有N个投资者共同出资。
  (三)网站管理者会将最合适的利率和资金组合到一起(一般情况下,由最低和较低年利率的投标金额组成借款),随后这笔借款被打入借款人的账户。借款人每月都要将还款金额(连本带息)汇入网站账户,网站会自动将金额存入投资者们的账户内,直到借款还清为止。
  三、我国P2P网站运行模式分析
  自从2007年我国第一家网络信贷公司拍拍贷成立以来,短短几年时间,网络信贷公司已经遍布全国各大城市。国内目前最具有代表性的网络信贷公司有:拍拍贷、宜信、红岭创投、青岛贷款网等。下面针对典型的P2P网络公司进行分析:
  (一)拍拍贷模式。拍拍贷是类似美国的Prosper模式,是一种小额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模式。拍拍贷既不吸储,也不放贷,采用竞标的方式来实现网上借贷。主要针对工薪层、小企业主、学生、农民等人群。只要注册成为拍拍贷的会员就可以进行网络借贷。由于没有抵押,所以一般金额都不会太大,都是3000元到10万元之间,是较单纯的信贷中介组织。著名的红岭创投与拍拍贷模式基本相同,只是红岭创投增加了担保功能,对投资者的本金进行担保和赔偿。
  (二)宜信模式。宜信是一种无抵押有担保的模式。宜信在整个信贷流程上具有较强的掌控力,并不采用竞拍方式,而是由宜信进行全程业务操作。
  宜信不仅从事常规的个人贷款业务,在其平台上还有:新薪贷、助业贷、宜学贷、宜农贷等产品分别针对工薪族、私营业主、学生、贫困农户,从而实现助工、助商、助学、助农的巨大社会价值。尤其要提到宜学贷和宜农贷。前者是面向教育培训机构推出信用贷款,为学生及其家人提供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帮助学生解决资金压力,从而获得教育培训的机会,来实现人生的理想,后者为中国广大贫困地区的农民提供无抵押的信用贷款,从而帮助农户们实现致富和脱贫。宜信对这两项业务收费都很低,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
  (三)青岛模式。青岛贷款网是国内第一家专注中小企业融资的大型专业贷款网站。与常规P2P信贷网站不同的是,该网站专业致力于中小企业融资研究和银行贷款服务咨询业务,采用网络信息服务和线下服务相结合的运作方式,主要是针对青岛本地企业,是一种有抵押有担保的模式。
  在青岛贷款网的平台上可以看到:校园实习生“易计划”和青岛“爱梦”大学生创业基金。前者是针对在校大学生,对他们进行工作技能培训,提供到知名企业实习的机会,从而增强大学生实际操作水平和就业能力,后者是为了培育技术创新、自主创业人才,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对大学生创业给予资金支持的专项基金。这两个项目都属于公益事业,体现了青岛融道公司服务社会和回报社会的理念。
  四、P2P网络信贷存在的问题
  目前P2P网络信贷正在我国各大城市蓬勃发展,但是在其运作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
  (一)网络信贷中借款者个人信用存在风险
  在网络信贷中,借款人在进行借款之前,需要提交自身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经济状况等资料,网站会对这些资料进行认证和核实,对借款者的个人信用进行评级。然而一方面,借款者个人资料是可以进行造假的,这样会严重影响个人信用评级结果的真实性;另一方面,由于无法追踪到借出款项的具体用途,或是借款人用于高消费,根本无力偿还,这样网站也就无法收回借款。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不像国外的个人信用体系那么完备和透明,通过个人的信用记录、社会保障号、个人税号、银行账号等材料便可以验证个人的真实信用等级。
  (二)网络信贷中的投资者面临巨大风险
  风险和收益往往是成正比的,一般风险越大,收益也会越大。作为网络信贷的投资者一般可以获得同期银行利率的2-4倍,对于这么高的收益,所面临的风险也是巨大的。
  对于投资者主要面临两类风险:一类是如果经营该网站的公司破产或是网站账户被黑客,那么对于投资者的账户金额和个人信息丢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负责呢;另一类是投资者所放出去的贷款不能按时收回或是无法收回,针对这种情况网站公司往往通过逾期黑名单将个人资料曝光以及通过电话进行催缴,但是这些方法往往不能奏效。即使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但是一笔借款往往有N个投资者,在法律上需要每个投资者都立案,成本也是相当高的。
  (三)坏账问题和欺诈行为影响网络信贷的发展
  传统的商业银行有一套详细的借贷规则和运作机制,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网络信贷网站也会让借款人出示相关信息和证明,但是它所做这种验证和审核相比之下要宽松很多,传统的商业银行贷款中尚且会出现坏账问题。
  那么在网上进行信贷活动,所产生的坏账问题就会更多。目前还没有哪网站能将坏账控制在2%以下。同时,由于相关的法律还没有出台,也没有相应监管机构进行监管约束,那么很可能会出现一些钓鱼网站,通过让借款人提前缴纳会员费用、公证费和利息等,进行诈骗行为;或利用投资者的身份来获得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经济状况,从而对借款人进行诈骗和勒索等。
  (四)网络信贷市场缺乏相关法律约束和机构监管
  
  目前,在我国从事网络信贷的公司和网站,一般只需到工商局进行注册便可以从事这方面的运营,国家对这些公司或网站的成立并没有具体要求和规定,因此涉及是否合法的问题以及是否存在高利贷的问题。
  同时,从事网络信贷的公司或网站的质量也是良莠不齐,运营和服务水平差别很大。从2008年开始兴起,也出现了不少关于网络信贷的诈骗和非法套现活动。一旦出现法律纠纷,网站和客户双方的权利很难得到保护。对于信贷网站公司,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统管还是第三方进行监管还不确定,目前我国也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网络信贷的法律法规,如果这个市场游离于我国监管之外,一旦出现大的变动对正常的金融体系也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五、我国发展P2P网络信贷的若干建议和措施
  (一)构建我国个人征信体系
  个人征信是指依法设立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经过与金融机构及社会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约定,采集、加工、储存分散在各金融机构和社会有关方面的个人信用信息,形成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并以此为基础对外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评估等服务的活动。
  个人征信体系的建立在我国刚刚开始起步,而在国外已经相当成熟了,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和学习国外的经验,出台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网站对会员个人信息的保密和管理,明确网站、投资者、借款人三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应借鉴和学习国外对个人信用评级的方法和标准,从而制定适合我国的网络信贷评级标准。最后还应对失信者进行严惩,提高失信的成本,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
  (二)加强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
  加强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应从两个角度进行。一方面投资者自身也需要掌握一定投资知识和技巧来规避风险,投资前要尽量全面了解借款者的所有信息,再确定是否要进行投资。同时,将资金尽量分散投给多个借款者,这样可以降低风险。
  另一方面,信贷网站的经营者应该提前为借贷双方提供还款保障制度,一旦经营该网站的公司破产或是网站账户被黑客,就可以弥补投资者的部分损失。例如,宜信公司就设有保证金制度,一旦投资者的钱无法收回,那么宜信就会从自身保证金中提取现金来补偿投资者所损失的本金和利息。同时,对多次催缴仍不还款的借款者,必要时应采取法律措施,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其还钱。目前诺诺镑客公司正在打国内的第一个网络借贷官司,由于我国有关网络信贷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目前也只能根据民间借贷有关规定进行裁定,因此我国网络信贷的法律法规应该尽早出台。
  (三)网络信贷公司应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和业务功能
  网络信贷公司可借鉴风险投资机制,开拓业务市场,控制信贷风险。并成立风险评估团队对借款者进行更严格认证和信用评估,在源头上杜绝坏账和欺诈行为;同时应加强网站系统的安全保密建设,定期定点对网站进行维护和检查。
   网站在具有一定规模时,应积极拓展业务功能。1.建立大额贷款业务,对于中小企业,可提供较大金额贷款(30万以上,须抵押),并在网站平台上设立金融服务咨询,便于客户了解金融市场的信息和动态。2.加强与银行间合作学习,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设计和推出更多具有低风险和高收益的理财产品。3.开办专项贷款业务:房屋贷款、汽车贷款、创业贷款等,专门针对买房、买车和个人创业等进行较大额度的贷款。4.设立创业基金,对拥有较高技术含量、较大升值潜力的新兴企业进行投资。5.推广和开展公益性贷款项目。网站可以建立专门针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培训贷款和针对农民的资助“三农”贷款,并在网站上开设教育培训咨询和农业服务咨询业务,来更好的帮助在校的学生和农户们实现他们的愿望。
  (四)尽快颁布网络信贷的法律法规
  P2P网络借贷是一种新型的民间借贷方式,《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中明确规定,居间人提供贷款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可依法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报酬。因此P2P网络借贷这种贷款服务机构的存在和服务费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因此网络信贷公司利息的设定必须低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否则就涉嫌高利贷,属于非法经营。
  笔者认为政府应尽快颁发和出台针对网络信贷的法律法规,例如:《网络信贷管理条例》和《放贷人条例》等,以法规形式来明确网络信贷的合法性,作为我国现行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应对网络信贷公司的性质、组织形式和经营范围等予以具体规定;同时应明确划分民间借贷中介组织和非法借贷中介的区别和范畴;由银监会或由央行指定第三方机构对网站进行监管,对网站的经营范围、业务扩展、贷款发放、还款情况等进行监管。同时政府应出台《网络信贷民事诉讼法》,一旦网站、借款者、投资者三方出现问题和纠纷时,可以依靠该法律进行协调处理或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
  六、结论
  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它能够产生效益,减少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同时也会给传统稳健的金融体系运作带来巨大的冲击和挑战。
  P2P网络信贷是从英美国家起源和发展,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同时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制约,导致我国P2P网络信贷发展前景还不是很明朗。同时也必须承认,P2P网络信贷这种金融创新存在巨大优势,不仅可以搞活民间金融市场,使得民间闲置资金更好地得到利用,也缓解了个人、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也没有具体部门对其进行监管和约束,因此在我国进行网络信贷活动,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借款人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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