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金融体系改革促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

2011-12-29 00:00:00杨慈英
北方经济 2011年14期


  一、长株潭两型社会的提出
  2007年12月,长株潭城市群正式获批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长株潭城市群以及整个湖南的发展提供了大好机遇。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是湖南经济发展的核心区,是带动湖南发展的增长极。深化长株潭两型社会也是湖南尽快实现“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新农村建设”和“富民强省”发展战略的希望所在。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推动力量和“两型社会”建设的资金基础。如何通过深化金融改革、加快金融创新,促进金融体系升级从而强化金融对“两型社会”建设的支持,既是“两型社会”建设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新形势下事关金融体系发展与完善的问题。建设适应中部区域发展的金融中心吸引投资,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良好的资金运行机制,实现资源在区域内外的优化配置,带动长株潭地区及周边地区投资的繁荣,形成产业的扩张和交易的集聚,成为两型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
  二、长株潭城市群金融发展的现状
  至2007年,长株潭三市居民的人民币储蓄基本上实现通存通兑。2009年湖南省各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快速增长,而长株潭“两型社会”资金不断集聚,全年新增贷款1662.5亿元,比2008年多增955.5亿元,占据全省新增贷款的六成以上。同时,长株潭城市群拥有A股上市公司35家,H股上市公司4家,占全省上市公司数量的69.6%。2009年末长株潭地区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466.5亿元,其中股票融资37.32亿元,累计直接融资在全省的占比为94.7%。
  2010年长株潭三市银行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健全,形成了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邮政、城商行、农信、信托、财务、证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分工协作的较为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其中,除四大国有银行、农发行和农信社外,三市集中了90 %以上的其他类型的银行业机构。一方面大型银行机构改革继续深化,另一方面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改革稳步推进。金融业的大力扶持使长株潭的经济发展有了雄厚的基础。
  三、长株潭城市群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组织体系相对薄弱
  一是金融机构体系不够健全,不利于充分竞争。目前长株潭还只有一家外资银行的分支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租赁公司、消费信用机构等尚属空白。二是金融机构组织层次低,不利于资源聚集。三是金融机构内部分类等级较低,易导致区域金融资源流失。从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各自总行划分的等级看,湖南省机构多为三、四类地区,株洲市、湘潭市的机构在省内的分类等级也不高,导致金融资源分配中丧失比较优势。四是金融机构体系地区差异较大,易导致资源分配不平衡。长沙市作为全省的政治经济中心,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机构资源,株洲、湘潭的机构数量相对较低。
  (二)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合理
   企业融资以银行贷款为主,期货、股权类融资规模偏小,保险市场欠发达,融资风险集中,风险增大。根据2007-2009年湖南证券市场融资情况调查的数据显示,湖南省融资以境内为主,境外2009年末贷款余额9536.62亿元,创历史新高,比2008年多增1242.24亿元。直接融资额度同全国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额度不断上升,尤其是自建设“两型社会”以来,这一比例快速上升,2009年达12.1%。但融资结构的不合理也有待改进,从资本市场看,企业直接融资相对全省金融机构贷款额而言比例明显偏低,2007年仅为3.1%;2008年略有上升,为3.8%;至2009年年末,资本市场融资额同湖南省的贷款余额比为4.6%。其次,企业上市数目较少,这也从总体上反映了湖南的产业有待升级,需进一步发展规模大、实力雄厚的企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三)金融工具比较单一
  金融工具是资金融通的工具,一是具有完全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纸币和银行活期存款;二是具有有限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存款凭证、商业票据、股票、债券等。目前“长株潭”地区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机构)主要业务还是传统业务,中间业务品种较少,可选择的融资工具范围狭窄。
  (四)融资缺口大
  建设“两型社会”是一个长期、巨大的工程,对资金需求大,长株潭的资金供给状况存在矛盾。据统计,从“3+5”城市群整体考虑,突出各市优势产业项目和以“两型”为主导的“两高一低”项目共132个,总投资约2746亿元;基础设施工程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民生等方面,规划重点项目91个,总投资约4653亿元。仅全省立体交通规划实施、“3+5”城市群城际铁路建设、湘江治理、一划三基推进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至2015年,这些项目资金需求量将超过2亿元。而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湖南全省财政总收入1504.58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44.9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0.88亿元。面对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政府财政收入显得杯水车薪。
  (五)信贷资源分布不合理
  1.信贷投放垒大户,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从信贷资源最直观的价格指标来看,银行往往将市场前景良好的大中型企业或规模产业作为信贷客户的首选,而处于发展期、亟须资金的中小企业,银行往往计较于它的单笔贷款边际成本较高而将其拒之门外。这种信贷资源分布的不合理状态,违背了“两型”社会统筹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要求,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
  2.信贷投放非农化,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2009 年全国中央财政用于“三农” 的支出达7161.4亿元,农村金融合作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4.7 万亿元,很大比例上农业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和农村金融合作机构,其他金融机构参与度小,“三农”融资形式单一。从湖南县域贷款投放情况来看,信贷投入的非农化倾向依然明显。
  四、深化长株潭金融体系的改革
  (一)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建设区域性的金融中心,增强长株潭城市圈的金融资源聚集辐射能力,支持各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长沙开设分支机构,建设和发展金融产业基地,建设结构合理、运行有效的现代金融体系。
  二是引进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金融服务市场,实现有效活跃的竞争市场,壮大金融资本。至2008年,湖南省仅一家外资银行(汇丰银行),两家外资保险公司,外资金融机构的数量还比较少,规模也有限。因此,湖南省尤其是长株潭需要加大力度,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在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时可考虑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创新灵活多样的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模式。
  三是支持区域性商业银行发展,推动长沙银行向全能银行发展,使其在城市圈内商业银行中形成核心力量,并将其逐渐发展成为辐射省内甚至全国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巩固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县级法人的稳定性,大力发展村镇银行,提高区域存款资金的自我使用率。组建长沙先导银行,加大对两型产业金融支持和服务。
  四是推动圈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高度重视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等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全面发展,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体系。加快发展期货业,设立生猪、稻米、有色金属等大宗优势产品期货交易市场或交割库。建设长沙金融后援基地和长沙金融城。探索开展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五是引导民间资金走向正规金融。扩大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