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课改背景下在职教师培训的理论走向
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对在职教师的培训必须本着终身教育理念,着眼于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把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职前培养结合起来,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目前职前培养由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承担,在职培训则由教育学院、教师进修校及综合性大学和师范院校的成教院承担。在职培训为在职教师们提供了进修机会,但目前仍以学历教育居多,从某种意义上讲仍是职前培养,真正的在职继续教育却很少。
对于教师的继续教育,人们常常定位于原有水平的提高,或者为了知识更新,或者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这种想法过于狭窄,应着眼于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别是在当今信息激增、知识创新的时代,教师的责任不是把现存的知识教给学生,而是要引导学生去探索未知的世界。因此,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应放在教育观念、教育学科知识、教育技能和技巧的培养上,即完善教师职业的师范性上,从而推动教师专业化。同时,要持久有效地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必然要求政府、教师教育机构以及中小学校协同采取有效的措施,形成一项系统工程。它既涉及宏观层面的政府决策与支持,又涉及到微观层面的各培训机构工作质量与各中小学自身的努力。因此,有必要将这些因素有机地联结成一个整体,构成一个高效的质量保障体系。
因此,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我国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我国中小学教师在职培训的重点应从学历教育转向非学历教育,把教师专业化作为教师培训的出发点和归宿,切实发展教师的实践性反思能力,提高在职培训的质量。其次,教师在职培训的形式应该多元化,尤其要重视“校本培训”在在职教师培训中的重要地位。第三,针对现有评价体系观念落后、制度僵硬、缺乏人文性和弹性的问题,建立适当的教师在职培训评价体系,以调动培训教师的积极性。第四,进一步深化大学与中小学的伙伴关系。教师继续教育应该着力于把大学的课堂向有伙伴关系的中小学校延伸,为大学教师提供传播理论的机会,也为中小学教师提供进修的便利。
二、新程改背景下在职教师培训现状
国家上下对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背景下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非常重视,进行了非常有益的实践探索。最近几年,“跨世纪园丁工程”、“教师发展学校”,“百千万工程”、“新课程教师的岗前培训”、“基础教育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工程”和“校本研修”等的实施,都是国家在提高教师素质方面采取的措施。
1.百千万工程
作为教育部“跨世纪园丁工程”的最重要组成部分“百千万工程”在2000年9月正式启动,分别在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教育学院、郑州师专等全省十多所高等院校,分四期展开了培训。到2003年底,全省的培训工作已基本结束,共培训教育教学专家79人、学科带头人1020人、骨干教师9154人。通过培训,增强了学员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学员教育教学实践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编写、出版了一批高质量的培训教材,形成了一支既是基本的又是优秀的、既来源于校内又来源于校外、既具有高级职称又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既有较深的学科造诣又熟悉中、小学教学的高层次师资队伍。
2.基础教育新课程教师培训
河南省明确提出的基础教育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分岗前集中培训和平时校本研修两个阶段进行,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将进入新课程的教师,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新课程岗前培训,未经新课程培训的教师不得实施新课程。平时校本研修则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以校为本,立足本校,认真抓好落实。
从2002年初开始,在首先抓好培训者(含教育管理者)、省级实验区教师和骨干教师培训的基础上,分地区、分阶段、滚动式推进培训工作,确保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与课程改革同步进行并适度超前。新课程岗前集中培训分通识培训、课程标准培训和教材培训三项内容。通识培训采取各省辖市和实验区负责安排,课程标准和教材培训采取省教育厅先进行相关人员培训,而后再由培训者培训其他教师的办法。
校本研修则是以学校为基地,在教育部门及教育专家的指导下,为了提高本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学校发展,通过利用校内外各种资源的一种校内教师在职培训活动。河南省各中小学校积极整合高校、中小学校、所在地教研室的力量,开展了丰富多彩、如火如荼的校本研修活动。
经过一系列措施,促进了教师在反思中成长和发展,带来了教师们教学理念的变化、教学方法的变化、学生学法的变化。
3.名师培育工程
河南省“名师培育工程”是河南省“教师培训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计划从2008年起到2012年,在继续加强骨干教师、特别是农村骨干教师培育工作的基础上,分期培训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10000名,并经过理论培训、省级名师人选的选拔、省级名师的考核和认定等三个阶段,从中分期遴选和培育中小学名师5000名,其中省级中小学名师1000名。到2012年,努力建设一支数量适当、品德高尚、素质优良、具有持续发展能力和辐射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
名师培育工程分级负责,按5年分解,逐年落实。省教育厅负责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并从中择优选定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各省辖市教育局负责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和省辖市级名师的培育;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县级骨干教师培训。
培训后的名师获得教育厅组织的到国家级培训基地学习及国外短期进修的机会,安排教师教育科研课题指导名师的科研工作,并对积极参加教师教育科研工作的名师在经费上予以支持。
三、新课改背景下在职教师培训工作取得的成绩
根据近年来在职教师培训工作开展的情况及教师的反馈,在职教师培训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培训的组织形式切合河南省实际,深受各地欢迎;二是超额完成了培训任务;三是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高,学习认真。四是教师普遍感到收获较大,培训效果反映良好。这些成绩的取得,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二是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合作;三是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模式;四是教师的积极参与和积极谋求自身成长。
四、新课改背景下在职教师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职教师培训工作成绩显著,但是其中存在和暴露出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市县普遍反映培训经费困难,省里要求应该由市县出的费用,由于财政紧张,培训经费在一些地方难以落实。教师培训费用不能及时解决,挫伤了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二是参训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存在教师观念转变不彻底,尤其是农村学校的情况令人堪忧。三是各层次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新课标与教材培训学科之间不平衡;通识培训时间较短;课程标准与教材培训形式单一,对新教材把握不准,后续培训需要加强。四是一些培训点的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教学设备、教学手段还比较陈旧,学员的食宿条件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五是对教师培训工作的评价体系及对教师的培训体系都不够完善。
五、新课改背景下在职教师培训的对策
1.健全在职教师培训的法律法规
要以立法的形式确保教师在职培训制度的形成、完善与实施,使教师在职培训工作在具体操作中有法可依。
2.改革教师资格制度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推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但却是终身制的。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对在职教师颁布不同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
3.加大政府投入
对落后地区的培训条件加以改善,对落后地区参加培训的教师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减轻学校及教师的负担。
4.进一步更新培训方式
在培训方式上,除必要的讲授外,应多采取讨论、研修、案例分析等方式,组织参加培训的教师参与到培训中,学员之间、师生之间互动对话,并结合教学实际,提供示范课光盘等。
5.建立高水平的培训者队伍
应有计划地举办培训者培训班,要整合培训资源,将各级师范院校、各级教研机构的教育资源整合在一起,做到资源共享,为新课程实施中的科研提供理论支持。
6.对各级教育干部应加强新课程培训
应帮助各级教育干部转变观念,以实际行动支持教师参加新课程培训。
7.把培训立足于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上
根据各地教师的实际情况,加大校本培训和校本研修的开展力度和广度,丰富其形式,探索新思路和方法,积极谋求教师自身的专业成长。
(责任编辑关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