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交通部门统计,儿童保护区的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儿童的安全保障,韩国行政安全部和各地区政府近期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儿童保护区域指的是以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和有100名以上儿童的保育园的主要出入口为基点,半径300米范围内道路的一定区间。韩国现行《道路交通法》规定,儿童保护区域内的行驶速度不可超过30公里/小时。
韩国2009年底修订的《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规定,对在儿童保护区域内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处以重罚,相关的行政机构也须对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考虑到地上停车场是威胁儿童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各地政府相继下令废除儿童保护区域内的地上停车场,并加强了对区域内违规停车和超速驾驶的监管和处罚。
2010年5月11日,韩国行政安全部公布了“儿童保护区域交通安全强化方案”,宣布增加指定6000处儿童保护区域,并对在儿童保护区域内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处以双倍的罚款。具体规定为:对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将原定6万韩元的“犯则金”(罚款的一种)或7万韩元的“过怠金”(罚款的一种),分别提高到12万韩元和14万韩元,扣分也由15分增加到30分;对超速40公里,小时以上的,“过怠金”由10万韩元提高到20万韩元,扣分增加到60分。还宣布投入276亿韩元,用于对儿童保护区域内的商贩和电线杆等整理整顿。以方便儿童步行:保护区内增设监控录像设备,学校附近马路上增设监控设备362处,以加强对违规驾驶的管理,
2010年5月31日,韩国行政安全部宣布,将投入700亿韩元,在全国所有儿童保护区域安装监控录像设备,并组建“儿童保护区域改善专门小组”。加强对儿童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加划定儿童保护区域,增设减速带、改善安全设施。切实执行对在儿童保护区域内违规停车、超速等行为的加倍处罚。此外韩国行政安全部协同教科部、警察厅与“安全生活实践市民联合”。“母亲指导者会”等16个与儿童安全有关的民间团体于当天下午共同签署了“保障儿童交通安全”工作协议,通过了实行“步行校车”计划的决议。“步行校车”是指由穿黑色制服的志愿者在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带领上学、放学的小学生一起安全步行,每条上学路线由两名志愿者负责。“步行校车制度”将首先在韩国16个市、道的38个学校试运营,然后于韩国全国范围扩大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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