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还是不征?
由于我国实行极为特殊的土地政策,70年的期限,加上不菲的土地出让金,如果再征收房产税,其合理性与必要性何在?套用莎士比亚的一句名言:征还是不征,这是一个问题。
潘石屹(SOHO中国董事长):征收房产税,最大的道理就是,不要出现社会贫富分化。一个公司里,两个员工收入一样,十年前没有买房的员工,收入和资产就会很低。所以,长期来看征收房产税、遗产税对推动社会公平是有好处的。
郭树清(建设银行董事长):征收房产税非常必要,事实上早在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就已提出物业税。其重要意义在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财政对工业的过度依赖,因此这项税制改革启动越早越好。但是由于相对于房价税率很低,对于房产税抑制房价的作用难以期望过高。
刘桓(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在中国的税收体系中,房地产税收一直以来是缺失的。它的缺失会导致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对存量财富进行调控的手段,这是现在社会分配不公平的具体体现;二是造成地方财政缺乏稳定的、长期的、可靠的、持续的收入来源。我认为征收房产税,也是要利用税收的调控作用,对我们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正。
任志强(华远集团董事长):在中国现有税制不修改的情况下加征房产税无疑是一种苛税,是掠夺民财的一种做法,既不会对遏制房价上涨产生任何益处,也不会对扭转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局面产生影响。
郎咸平(香港中文大学教授):美国是土地私有,因此由土地所有人缴纳地产税有其合理性。而我们的土地是属于政府的,我们根本就没有缴纳房产税的私有化基础。地产开发商已经交过出让金了,而出让金就类同于租金,也就是说我们已经交过租金了。哪有交了租金之后,又替拥有土地的政府交房产税的道理啊?
梁小民(北京工商大学教授):现在征收房产税根本就不合法。因为房产本就不是个人财产,只有70年使用期,对只有使用权的东西怎么可以征税?真要征也行,你先把房产所有权给人家。上海之所以迟迟未表态,正是因为房产税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该怎么征?是征少数房还是所有房子都征?如果所有房子都征,对底层劳动人民其实很不公平。
房产税:到底能解决什么问题?
秦虹(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房产税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主要是调节需求方,有助于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在买房子时能够理性选择。对于投资需求来说,如果有了这一制度,会使房地产投资收益增加不确定性。因此能促使投资者权衡投资收益。
叶檀(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从短期来看,房产税能够抑制房价的效果立竿见影。房产税关键在于增加投资者的持有成本,改变投资者对未来的收益预期。一旦未来投资收益无法赶上房价、房贷、税费等重置成本,投资者将不得不抛售物业。事实上,在前期增长较快、性价比不高的地区,已经出现部分投资者抛售性价比不高的物业的情况。另一方面,征收房产税,能够将资金实力不足的投资者驱赶出房地产市场,而对于资金实力雄厚者则无能为力。从2010年房地产调控的情况看,大型的、资金实力较强的开发商与购房者受到的冲击不大,房产税出台后也是如此,自有资金雄厚的投资者不会受到房产税冲击,依靠借贷、资金链崩得较紧的开发商与投资者将被驱逐出市场。对房产税的长期效果不可抱持过于乐观的态度。如果认为房产税一出定乾坤,就过于天真、过于乐观了。
任志强(华远集团董事长):征税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吗? 结论是明确的都不能。如果按上海拟出台的人均面积的计算方式或重庆拟出台的按价格计算的征税方式,标准定低了会大量伤及中产阶级;标准定高了则纳税成本极高但收益极低,因为应纳税的比例太低且分散,纳税收缴困难。 如按面积计算,全国超过 100平方米的套住房仅为20%左右,北京不足17%;如果按150平方米的套住房计算全国约为10%;200平方米的套住房约为5%,再按人口调整之后,可知应纳税人群就少之又少了。如果按价格计算,则先买后买差距巨大。按北京的现状市场计算,超过平均价3倍的商品房少得可怜,大约连1%都不到,不管当年市场中的数量多少,但一溶入总存量中这种高价房就少得算不出百分比了。让上海汤臣一品的几百套房淹没在上海近千万套住房当中就少得算不出百分比了。 而任何城市中都有大量的被民众称为腐败的住房,这些利用合理合法的政策,如保障房政策、自建房政策、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等,都是用低价占有的财富,但如果按市价计算就高出几倍,又如何在纳税中计算?这些房子有的并非商品房,但却比商品房更奢侈,又在公平纳税中如何公平呢?
龙飞(财经评论人):房产税对城市住房生态的影响,可能会让许多人大跌眼镜。一方面房产税固然为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提供一个可能;但另一方面房产税会否直接导致城市的租金上涨?如果投资者短期内不打算出让房子,那房子80%会用于出租。这1%的房产税几乎可以肯定会转嫁到租户身上。在房产税只向增量房产征收时,这种影响也许还不会十分明显。但如果要对楼市调控有作用,房产税必须扩大征收范围。如果全市除了自己居住的房子外,其余房子都必须交房产税时,租户就成为房产税的事实纳税人群;而高额的租金反过来又会增强这些人的购房意欲,于是一个恶性循环开始形成。
房产税:到底应该怎么征?
现在,不管应该征还是不该征,房产税呼之欲出已经成为一个事实。如何征收成为当前民众最关心的问题:扩征对象如何认定?究竟从价还是从量征收?税率如何确定?重庆传出“征收对象主要是住房评估价值达到上年主城区商品住房市场平均售价3倍以上的住房产权人”、“存量、增量住宅都征”等消息,上海传出的消息则是“主要向新购买商品住宅的产权人征收,税率是0.6%~0.8%”。不管是何种征收方式,中产阶级被普遍认为是房产税的最大牺牲者。
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中国当前开征房产税是可行的,但此项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高度敏感,方案设计上应注重“渐进”要领,不求一步到位。我建议,实施初期,对一般的消费性住房不考虑实征;独立别墅、豪华公寓则可先行实征;对居民一定面积以下的“第一套自用住房”,可以考虑永不实征。
马光远(北京大学风险投资研究所研究员):从房产税本身立法的程序和细节来讲,我觉得房产税本身作为一个税收政策,总体来讲应该由中央来进行规划。也就是说决定哪些地方来试点,以什么样的方式试点,征收税率是多少等等具体的问题。对于地方来讲,它是没有权利来制定这么一项政策的。
梁小民(北京工商大学教授):第一,应该只对少数人征收,少数人其实就是指那些住房特别豪华的;第二,必须按房产政策的限制去收,应该有一套独立的评估办法,而且不能是地方性的,必须由国家给出一套大致的框架;第三就是要考虑这个税对不同阶层的影响,尤其是对中产阶层,这样才有利于中产阶级的壮大。
韩志国(北京邦和财富研究所所长):房产税可以考虑的征收原则是:一套房一律不征;二套房减征或不征,因为要建立小康社会不能不让人民有改善住房的需求,如果对改善性住房征税,要有豁免额度;三套房以上(包括三套房)倍征,并按套数提高税率,每年的税率也要不断提高。这样就把投机的力量和多余的存量房都逼出来了,市场的房屋供给会大大增加,房价的下调也就成必然趋势。
周天勇(中共中央党校校委研究室副主任):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应按套数征收,我认为应该按面积征收。对于人均超过30平方米的,按照超过面积的多少,进行累进征税,税率应为1%~1.5%,对别墅加一道土地使用税。按套数征税存在一定问题,比如,一个人有两套房子,每套都是50平方米,他可能要交税;另外一人只有一套,但这一套就是500平方米,却不需要交税。这是不公平的。
网友观点:
网友笑星联盟:
税率太低,最终导致房屋租金上涨,起码3%才能够起到作用。当然唯一套房是不应抽税的。
网友杏秋割麦子:
政府真想缩小贫富差距,构建社会公平,早就该对二套以上住房课以1%~5%的房产税,用以建设廉租房、公租房。否则难以取信于民。
网友zhixinglizj:
应该从第三套开始征房产税。因为第一套40平米,我要自住;第二套我要给22岁的儿子准备,那是我贷款买的,而且贷了20年,需要子子孙孙还下去的。20年里我们要节衣缩食,不敢上饭店,不敢买汽车,就为儿子结婚同我当年不一样,能够有自己的房子,别再租房住。在我周围,有很多像我一样的人,在房价最高时买的房子,就是怕房价涨得太高,孩子结婚时买不起房子。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