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红军第四方面军在张国焘、徐向前、陈昌浩的率领下,建立了川陕革命根据地。根据地东起四川城口,南到营山、渠县,西抵嘉陵江,北达陕西宁强、镇巴,面积4.28万平方公里,人口近600万,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个大区域”[1]。在1932年12月至1935年4月短短的两年零五个月的时间里,中国共产党领导川陕苏区军民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经济,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经济开发。川陕苏区政府制定和推行的一系列经济政策措施,不仅促进了根据地的经济开发,而且丰富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内容。
川陕地区虽地处大巴山区,但土地肥沃,气候适宜农作物生长,物产丰富,而且地下蕴藏着丰富的矿藏,有发展经济的条件。1933年2月,苏区政府颁布了《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土地改革布告》等纲领性文件,领导人民开展了土地革命。川陕苏区的土地革命法令和政策,与中央苏区在总的精神上是一致的;但川陕苏区汲取了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的经验和教训,根据实际情况做了必要的调整。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不再将“土地国有”绝对化,而是明确规定,分得的土地归农民私有,私有土地上的种植物归其主人所有。在川陕苏维埃《关于土地、粮食、肃反问题的布告》中宣布:“田分给谁,粮食就归谁收、田就归分得者永远私有,中农的土地不得侵犯”[2]。这一政策,满足了农民几千年来对土地的渴求,使农民获得直接看得见的经济利益,起到了吸引农民真心实意拥护革命,积极发展农业生产的作用,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动员了广大农民积极参加革命以保卫自己的切身利益。
土地革命前,川陕地区处于封建势力、军阀、土匪的长期蹂躏下,农民逃亡,田地荒芜,生产衰竭。有资料记载,巴中、南江等地,粮食亩产仅一百余斤,棉花亩产仅十多斤,农业生产水平极其低下。如遇天灾,其收成更是锐减。面对这种严峻局面,川陕苏区政府确定了根据地的主要工作是,“立即执行财政、经济、粮食各项政策,充实革命战争的力量,这是目前苏维埃最中心的工作,……进行苏区的经济建设,改善苏区的工农生活。”[3]为此,川陕苏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恢复和发展经济。
一、大力发展农业
首先,加强宣传,动员农民积极参加农业生产。苏区政府工作人员和红军指战员深入农村,向农民反复宣传《春耕宣传大纲》、《春耕运动宣传要点》、《加紧春耕戒烟运动》等文件,鼓励广大农民“加紧春耕,充实赤区粮食。加紧春耕,穷人吃穿不愁。”“赶快点洋芋、点苦芥、点瓜菜,赤区寸寸土地要点遍。”“粮食收得丰,不得遭年凶,一季收得来,一年不吃空。”[4]同时,还针对农民的心理,用切身利益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往年田地在发财人手里,穷人吃多少苦,现在我们穷人分了田地,就要好好把它种出来,才能不愁吃穿、不要让一寸土地放荒。”[5]这些宣传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根据地的农业生产出现了生机。
其次,采取措施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困难。苏区政府针对农民恢复、发展生产存在的严重缺乏种子、耕牛和农具的实际情况,采取措施给予帮助。苏区政府将没收地主的耕牛、农具、种子分给贫苦农民,还组织了耕牛、农具合作社,统一调配;红军家属和贫困户可无偿使用,其他农民使用则需支付一定费用。春耕时节,苏区政府还专门组织了十余万斤粮食种子发放给农民,并开办了农具厂生产农具。面对青壮年劳动力缺乏,苏区政府发动妇女和青少年参加劳动。[6]对于红军家属,苏区政府组织代耕队帮助耕种。这些措施推动了根据地的农业生产。
第三,开荒扩地,增加粮食耕种面积。苏区政府组织了开荒队,开垦因战乱荒芜了的田地和荒山、荒坡。苏区政府号召群众“加紧开荒,多打粮食!”“大家来参加开荒,到老林开荒去!到巴山开荒去,开了荒田自耕自受!”[7]对于参加开荒的群众,苏区政府明确规定给予奖励。川陕根据地还开创了劳动改造的先例,由苏区政府保卫局派人率领国民党军战俘七百余人上山开荒,由政府供给农具、种子,收获的粮食供给开荒军民。另外,一些地方政府也将土豪劣绅和富农组成开荒队,派人监督上山开荒种粮。这样耕地面积增加不少。同时,苏区政府结合戒除鸦片运动,把原来种植鸦片的肥沃土地重新种植粮食。仅通江、南江、巴中三县就有七十余万亩鸦片田改种了粮食,既禁绝了烟毒,又增加了粮食。
第四,兴修水利,改善生产条件。川陕根据地是山区,田少地多,水利设施年久失修。苏区政府号召群众“大力创办水利,以提高苏区土地生产力”,并建立了川陕省水利局领导此项工作,先后疏通、整治了通江河、巴河等河道,既方便了运输,又便利了农田灌溉。红军在作战间隙还帮助地方兴修、整治水利设施。[8]
第五,发展多种经营。苏区政府发展农业并不只局限于粮食生产,而且主张农林牧副一起发展,为此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措施。
二、积极建立工业
川陕地区工业十分落后,除了军阀刘存厚开办的兵工厂有一些近代机器外,几乎没有什么工厂,有的只是手工工场和家庭手工作坊。苏区政府建立后,优先建立起军需工业,这是根据地工业的核心部分。其主要任务就是为红军修理、制造武器弹药以及生产被服鞋帽等。
其次是发展民用工业。苏区政府为恢复根据地经济,也注意发展民用工业。苏区政府要求“各县要调查各地的出产品,设法增加生产,各处开办各种手工业生产的工厂,特别要发展对红军的需要和工农群众日常需要物品的生产。”[9]苏区先后开办了盐厂、钢铁厂、煤矿、纺织厂、造船厂等有一定规模的工厂,还允许民间开办了诸如榨油、酿酒、制糖、染布等小手工业场,生产了苏区急需的产品。
三、逐步恢复商业
川陕地区原本交通不便,属于典型的自然经济;加之军阀、地主、土匪的压榨盘剥,到处关卡林立、捐税苛杂、货币杂乱,商业极其落后。苏区建立后,敌人又搞经济封锁,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品供应极其困难。为改变这个局面,苏区政府先后制定发布了《告商业书》、《苏区营业条例》等规范性文件,指出:“大小商人,只要服从苏维埃法令,缴纳统一的累进税,都可以营业……保护中小商人利益。”“大小商人,均准其商业上的自由,并予以苏维埃法律的保证。”[10]这些发展商业的政策措施,使苏区的商业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
国营商业是苏区商业建设的重点,资金主要来源于没收地主、豪绅和逃跑到国民党统治区的商业资本家的财产,主要经营组织是经济公社、工农饭店、国营药店等。
合作商业也是苏区商业的重要方面。苏区政府鼓励发展合作商业,其主要经营组织是生产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
私营商业则经历了较为曲折的过程。苏区政府在政策上,宣布保护和鼓励发展,使私营商业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
由于采取了一系列发展商业的政策措施,苏区的国营、合作社商业逐步建立起来,私营商业也有所恢复,改善了群众生活,有力支撑了革命战争和根据地的经济建设。
注释:
[1]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苏维埃中国》249页。
[2]《川陕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251页,人民出版社,1986。
[3][4][6][8]《川陕革命根据地财政经济史料选编》,93页,41、42、222页,42、43页,21、60页,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
[5]《川陕革命根据地文献选集》,48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
[7]《川陕革命根据地石刻标语》,第一集,20页,四川省博物馆编印,1979。
[9]参见《川陕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史长编》,93、94页,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
[10]《川陕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169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
作者: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成都)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