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驻校检察教官作用创建和完善我国检察教官制度

2011-12-29 00:00:00石少侠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1年4期

尊敬的孙谦副检察长、李如林主任,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高检院党组的亲切关怀和政治部及政治部教育培训部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国家检察官学院今天将正式聘任首批驻校任教的检察教官,并将正式启动检察教官制度。在此,我谨代表国家检察官学院向支持并倡导实行检察教官制度的高检院领导、高检院政治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首批来院任教的两位检察教官表示热烈的欢迎!
  司法官教司法官是世界各国在司法官培训中通行的教育制度,国家检察官学院早在上世纪末就明确提出了在检察教育培训中要实行并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并在检察教育培训中付诸于实践,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高检院领导率先提出了要在检察教育培训中实行检察教官制度,特别是曹建明检察长在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又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试行检察教官制度。这次高检院遴选出两位检察教官到国家检察官学院任教,使检察教官制度得以正式实行,这既是对曹建明检察长重要指示的实际落实,也是我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它标志着检察官教检察官这种检察教育培训模式在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已经形成了一种制度。随着检察教育培训规模的不断扩大,检察教育培训需求的不断增加,检察教官制度也将逐步得以规范化和正规化。学院将按照高检院领导和政治部的要求,在近期内从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中遴选出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检察教官,并从遴选出的检察教官中每年或每一学期中再聘任一定数量的驻校任教的检察教官,为改进教学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做出不懈的努力!
  这次聘任的两位检察教官是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中理论和实践经验都非常丰富的专家,他们在各自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深厚的理论造诣。吴克利同志是全国著名的侦查业务专家,参与和主持了许多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撰写了许多理论文章和多部专著,实务业绩和理论成果堪称一流,被称为检察系统的学者型业务专家:王新环同志是首都检察系统业务非常突出的专家型人才。在刑事侦查和公诉工作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到的理论研究,参与和主办过系列大要案,也发表和出版过有相当影响的论文和专著。昊克利、王新环同志到校任教,将使国家检察官学院的师资结构、教学方法、培训模式产生积极的变化。他们的到来,也标志着学院在检察理论与检察实务的结合方面又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国家检察官学院将高度重视驻校检察教官的试点工作,关心和爱护驻校检察教官,充分发挥驻校检察教官的作用。驻校检察教官不仅要承担学院各类培训班次的教学任务,还要在学院师资培养方面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同时,也希望在驻校任教期间能有新的科研成果。为此,学院已经为驻校检察教官提供了较好的住宿条件,配备了专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l还为每位检察教官安排了一名教学秘书,专门协助检察教官进行教学科研工作,我们还将为驻校检察教官支付必要的津贴和适当的课酬,充分尊重驻校检察教官的劳动和成果,并为驻校检察教官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创建和完善我国的检察教官制度做出应有的贡献!
  再一次对两位检察教官到校任教表示欢迎!衷心地祝愿两位检察教官在驻校任教期间工作顺利,生活愉快,万事如意!衷心地希望驻校任教的经历能够给两位检察教官留下美好、难忘的印象!
  谢谢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