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2日和24日,两次观看和聆听了“我身边的检察职业道德模范”报告会。我对这10名同志,有的以前就熟悉,像酉阳县院的李大槐,我们曾经在三分院共事十多年,现在也时有联系;像涪陵区院的庄永东,我们长住在一个院子,也是很早就认识的。有的早闻其名,像“重庆人民卫士”么宁,其全国“十佳公诉人”和“打黑除恶”斗争中的事迹早已知晓。大多数并不熟悉,但他们的经历、他们的境界都让我很感动。感动我的是他(她)们的良心——检察官的良心,
本质而言,道德实质上是良心。一个有良心的检察官,身上一定流淌着传统文化的血液,对人民群众有亲情,对同事朋友有感情;一定体现着理想信念的力量,党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秉持公平正义:一定蕴含着现代文明的气息,理性文明执法,清正廉洁从检。在这10名同志的事迹中,检察官的良心深深地感动了我。
——恻隐之心。作为仁之端的侧隐之心,在每个职业道德模范身上都有体现。“妈妈检察官”高玲,在办案中同情弱小的受害人,把她送到母亲身边,帮她联系学校,为她购买衣服、书包和文具,与她谈心、玩耍,给她补课……无不体现了一名新时期检察官的侧隐仁爱之心。重庆市正在开展的“三进三同、结穷亲、大下访”等活动,让我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农业、农村和农民,面对那低矮而陈旧的木板房中留守的老人和儿童,恻隐之心会促使我们把这些活动抓好抓实,
——羞恶之心。作为义之端的羞恶之心,体现在检察官身上就是正义感、使命感。疾恶如仇,客观公正,在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中绝不手软,以郑建湘、庄永东、么宁为代表的这些执法办案第一线的同志用行动诠释了公平正义。检察官的正义感和使命感,是否内化于心,检验的标准就是看检察官们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是否做到严格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检察政工干部的正义感和使命感,则更多地体现在干警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工作中的公道正派,不拉小团体、小圈子,做好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辞让之心。作为礼之端的辞让之心,体现在检察官身上就是低调做人。我与大槐在分院工作时,就对他工作积极认真,为人却十分谦虚平和深有感触,常说他是“任劳任怨”。相比之下,我自己却是任劳而不任怨,有时候工作虽然做了,还发点牢骚。“上善若水”,像小溪静静地流向远方,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沙坪坝区院的胡巧,从1981年7月从事档案管理工作至今近三十年,不正是如此么?作为一名枪察政工人员,就要有一种“人梯”精神和“虫片烛”精神。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调动他人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激发他人的潜能。如做表彰、宣传,不仅对受表彰者本人是一种鼓励,对他人也是一种激励:搞教育培训,让接受培训的人素质不断提高,潜能得到发挥,不也很有成就感么?
——是非之心。作为智之端的是非之心,体现在检察官身上就是清正廉洁。公权的行使者要接受监督,受到他律,更要筑牢廉洁的防线,做到自律。在这方面,检察职业道德模范为我们做出了榜样。我以前也办案,既办过民行申诉案件,也办过法官贪赃枉法的案件。办案中可能都会有来自各方面的说情、压力,在这个时候,必须明辨是非,要敢于拒绝、善于拒绝说情、顶住压力。只有坚持法律至上,秉公办案,才能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困,不为权势所屈。当清官是大智慧,要认真算好人生大账,不在廉洁自律上出问题、裁跟斗。
做一个有良心的检察官,心里会很踏实,生活会更精彩。因为既然选择了做一名法律的捍卫者、正义的守护者,那就必然选择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伴,做一个有道德有修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