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联想思维是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中经常运用的一种思维形式,在职务犯罪侦查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侦查人员根据公民举报材料及调查走访所得到的相关材料,结合长期积累的侦查经验、知识,运用联想思维,开拓职务犯罪侦查的思路,采取具体的侦查手段、措施从而侦破犯罪。因此,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侦查人员应重视联想思维,加强侦查联想思维的培养和运用。
一、侦查联想思维概述
(一)联想思维的内涵及特征
早在1690年。英国哲学家、经验主义的开创人约翰,洛克在其经典著作《人类理智论》中对联想的定义进行了阐述,即“我们一些观念相互之间有一种自然的联合。除了这些联合之外,还有一种联合,完全是由于机会和习惯来的。”洛克在这里所说的“联合”就是联想。现代心理学将联想思维的概念表述为:人脑记忆表象系统中,由于某种诱因导致不同表象之间发生联系的一种没有固定思维方向的自由思维活动。通俗地说。联想就是由一事物想到另一事物的思维形式。其本质就是善于抓住两事物之间的基本现实和本质相似之处,从已知推导未知,获得新知识。产生新设想。所谓“触类旁通”、“由此及彼”、“举一反三”都可以说是联想思维。它既是一种非形式逻辑方法。也是一种创造性思维的方法。
联想思维具有以下主要特征:一是形象性。联想思维属于形象思维的范畴,无疑具有形象性的特征。联想思维是从具体的事物出发展开联想的,尽管有时也不排除从抽象的概念展开联想。但不管是从具体的事物还是抽象的概念展开联想,其联想到的事物都是具体的形象。二是概括性,联想既能找出一类事物所特有的共性并把它们归结为一起,从而认识该类事物的性质及其与它类事物的关系:也能从部分事物相互联系的事实中找到普遍的或必然的联系,并将其推广到同类的现象中去。三是方向性和目的性,联想并不是漫无边际的幻想,而是根据已掌握的事实和材料,按照既定目标而展开的。并最终建构某种新成果。产生新设想。
(二)侦查联想思维的概念及功能
1 侦查联想思维的概念。联想思维可以帮助思维主体打开记忆,展开思维,从而寻求阐述问题或解决问题的多种方法或措施。正因如此。联想思维被广泛运用于社会各种领域。职务犯罪侦查活动本质上是一种认识活动。即由未知到已知,联想思维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它能够寻求侦破职务犯罪案件的多种方法和措施。因而。联想思维已成为职务犯罪侦查的一种重要思维方式做称为侦查联想思维,即指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在侦查职务犯罪的过程中,根据所获取的有关材料和事实,由此案想到彼案,由此人想到他人,由偶然的启示推断出侦查线索的思维形式。
2 侦查联想思维的功能。侦查联想思维已成为职务犯罪侦查人员一种自觉或不自觉的思维形式,并且,侦查联想思维在侦查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侦查联想思维在职务犯罪侦查中具有如下重要功能:
(1)侦查联想思维有助于发现犯罪线索。尤其是当前,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网络逐渐成为反腐倡廉的新平台,并且取得了显著效果。如网络曝光的“天价烟”、“香艳日记”等事件,揪出了一大批隐藏已久的职务犯罪分子。所以,每当网络上出现诸如上述事件时,侦查人员要善于运用联想思维,从上述事件提供的信息中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2)职务犯罪侦查联想思维有助于提出侦查假说。侦查假说是指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根据已掌握的事实材料。结合有关科学知识和经验,对职务犯罪需要查明的问题作出推测性或假定性的说明。侦查假说是侦查人员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思维方式。因为职务犯罪线索受理初查后。侦查人员所掌握的物证、书证等证据较少。面对复杂多变的情况,为了减少盲目性,使破案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或轨道进行,就必须依靠侦查假说确定破案的方向。而侦查联想思维与侦查假说有着密切的联系,它是提出侦查假说的重要思维方式。如某县交通局体制改革分流过程中,有关人员在清理干部档案时发现,有部分干部履历存在造假的情况。社会上顿时议论纷纷。侦查人员立刻联想到这其中可能存在权钱交易,于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初查。结果证实了侦查人员的假说。
(3)侦查联想思维有助于深挖犯罪。随着社会的发展,职务犯罪逐渐出现出由单人作案向串案、窝案发展、由单一犯罪向数罪蔓延、由偶发性向“潜规则”导致多发性转变等特点。所以,在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有的犯罪嫌疑人交代了部分罪行,揭露了部分犯罪线索,从表面上看。案件已经侦结。但有时抓住案件的相关信息,掌握某行业、某系统的“潜规则”,侦查人员运用侦查联想思维,还可以发现犯罪嫌疑人未交代的罪行,或者其他人的犯罪事实。从而深挖犯罪,扩大战果。如广东省某市公安局原局长利用审批走私汽车入户的权利,大肆收受贿赂。侦查人员经过侦查,基本查清了他收受贿赂的情况,并且他也已交代了四次转移赃款的情况。案情至此,似乎只要追缴赃款就可以结案了。但是,侦查人员从广东省的富裕家庭一般都重视金器的情况,联想到一些人用金器行贿的情况,于是根据这一联想推断其还有金器受贿的罪行没有交代。侦查人员根据这一推断又再次审讯犯罪嫌疑人,他只得又交代了受贿金器和60万港币、15万人民币转移的地点。
(4)侦查联想思维有助于破解僵局。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由于侦查主体、客体及外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出现侦查僵局。侦查人员面临僵局时,适时运用侦查联想思维,可以使案情出现重大转机。例如,某地检察机关先后多次接到反映某国有企业董事长王某贪污、受贿的线索,但经过前期的初查工作。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初查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侦查人员不得不对案情进行重新梳理,仔细分析线索的每个细节。结果有了新的发现,据有人讲王某以前有个情妇,经调查了解王某至今仍与其情妇保持密切关系。侦查人员从这个细节中联想到王某是否有可能把赃款、赃物转移到其情妇的名下。于是决定彻查王某情妇的财产情况。最终证实王某将贪污、受贿的赃款、赃物都转移到其情妇名下,进而查清了王某的罪行。在这个案件侦查中。侦查人员显然是通过联想思维找到了案件突破口,从而突破了案情的僵局。可见,在侦查活动陷入僵局时,及时运用侦查联想思维可以扩大侦查的视野,拓宽侦破的思路。从而破解侦查僵局,实现破案的目标。
二、侦查联想思维运用的方法
(一)相似联想
它是指在性质上或形式上相似的事物之间所形成的联想。也就是从某些事物所具有的共同的特性中发现了相似点,于是联想到此事物。“帧查人员在受理初查某个职务犯罪线索后,通过对线索分析评估,概括出某个线索的若干个特征,于是立刻联想到曾破获的某个案件与这一线索反映的特征相似,于是借鉴以前侦查经验进行侦查。侦查人员在这里产生的联想实际上就是相似联想。相似联想事物之间相同的属性越多,所作出的判断就越准确。如果只是表面的属性或形式相同。而实际上本质属性不同,就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所以。侦查人员在运用相似联想时,要注意案件本质上的相似特征,不能被案情的表面现象所迷惑。
(二)接近联想
它是对时间上和空间上相互接近的事物之间的联想。由于时间和空间是事物存在的形式,所以时间上接近的事物,总是和空间上接近的事物相互联系着。接近联想的事物之间或者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或者具有空间上的连接性。当侦查人员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时,首先可以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职位高低、权责范围、任职期间等情况,然后再结合犯罪嫌疑人在这期间的个人及家庭财产的变化情况,综合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涉嫌贪污贿赂犯罪。这个分析过程实际上就运用了接近联想,它并不是横向的去比较两个案件之间的相似点,而是纵向的思考特定的案件在一定时空内存在的可能性。
(三)对比联想
它是对具有相反特征的事物或相互对立的事物之间所形成的联想,是从对立的、相反的角度思考问题。如运用“再生证据”突破行受贿“一对一”的困境,在侦查行受贿案件时,由于案件缺少证人、物证及书证,而且当事人双方往往订立攻守同盟,拒不认罪,使侦查工作面临困境。在这种情况下,侦查人员适时的对比联想可以改变以往侦查取证的行为模式,从双方当事人串供过程中的“再生证据”人手,收集行受贿的有关证据,突破案件。侦查人员在运用对比联想时必须要把握同一事物间的相反的特征’或者相对立事物之间的不同特征进行比较,然后再展开联想。
(四)因果联想
它是从某一事物的现象引出了某一结果,从而联想到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由于因果关系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可靠性比较高。在职务犯罪侦查中。首先出现的是案件结果,一般都是从结果联想到原因。如在查办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渎职犯罪过程中,侦查人员首先需要面对是事故结果,然后再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最后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但是,在办案实践中。由于责任事故等渎职案件的因果联系或者条件联系往往是多方面的,存在多因一果、一因多果的情况。因此,因果联想要充分考虑案件原因与结果的多样性,而且原因与结果之间要具有必然的联系。
(五)强制联想
它是把看来无关联的事物强制地糅合在一起,就有可能找到转换想法的机遇,获得意想不到的成功。强制联想能克服经验的束缚,产生新想法。在此。以贿赂案件为例,阐述强制联想思维方法的运用。当前犯罪分子作案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化。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侦查人员一定要克服思维定势,把行受贿双方看似合法的交易形式与权钱交易相联系。从中发现犯罪。如侦查人员在侦查某单位领导涉嫌受贿的案件中,在侦查工作前期未发现该领导有收受贿赂的事实,但该领导经常赌博的线索引起了侦查人员的注意,侦查人员由此联想到犯罪嫌疑人会不会以赌博的形式收受贿赂,进而调整了侦查方向,最终查证了该领导受贿的犯罪事实。
三、侦查联想思维能力的培养途径
联想虽无固定模式可仿。但却暗含着规律可循。具体来说可以有针对性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一)熟知职务犯罪案件规律、特点是侦查联想思维培养的重要基础。职务犯罪案件作为侦查联想思维的客体,侦查人员对职务犯罪案件的认识程度直接决定着联想思维的广度、深度。一般来说。对职务犯罪案件特征把握越准确、认识越多,被触动的联想点就越多,也就容易从其他方面得到更多的借鉴。因而,侦查人员要认真研究职务犯罪案件规律、特点,了解案件中诸要素的内在联系和本质特征。另外,侦查人员也可以通过与其他办案人员交流办案心得、虚心向办案经验丰富者请教学习、认真揣摩典型职务犯罪案例等间接方式,提高对职务犯罪规律性的认识。除此之外,侦查人员在查办个案过程中。还要熟悉案情。为产生联想灵感创造条件。
(二)在办案过程中多动脑、勤思考是侦查联想思维产生的必要条件。联想是一种思维方法。其由产生到完成都离不开思维的器官——大脑。所以,侦查人员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要以案情为中心,多方位、多角度收集证据材料。在此基础上积极思考,勤于动脑。加强思维的横向和纵向分析,对掌握的证据材料要深入细致的分析,善于从中发现特点和规律。唯有如此,才能展开联想,拓展侦查思路,得到合乎客观实际的推理判断。也只有如此,才能锻炼侦查联想思维的敏捷性、灵活性、深刻性。
(三)克服侦查经验定势的束缚是侦查联想思维运用的必然要求。由于侦查活动具有极强的实战性。使得侦查部门普遍倾向于重视实战经验。这种倾向在侦查工作中久而久之会形成经验定势,即是指行为主体在处理问题、看待事情或评价人的时候,常常用以往的知识、经历、经验和直觉,不由自主地对问题的原因或结果直接做出条件性的判断。也有人将这种思维称之为思维定势。这种思维最大的有点是帮助侦查人员迅速对案情作出判断、采取相应的侦查措施,但其如果过度被适用。侦查经验的不足也会显现。其突出表现为简单类比和照搬。这种思维方式过分依赖于经验。形成僵化的思维模式,阻碍了人脑的想象力的发挥。而想象力恰是联想思维必不可少的一种元素,因而这种思维惯性在削弱想象力的同时'也阻碍了联想思维的产生。所以,侦查人员要克服侦查经验定势,就要辩证地看待侦查经验,打破对侦查经验的迷信,根据案件的客观情况,积极运用联想思维,探求新的侦查思路。
(四)努力学习、增加知识储备、积累经验是侦查联想思维运用的重要保障。联想思维能力与人的阅历的深浅、知识面的宽窄、经验的多寡有着密切联系。职务犯罪的复杂性决定了职务犯罪侦查必然会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侦查人员如果缺乏必要的知识和相关的经验。就不能洞察其微,而有些细节的问题,也许就是破案的关键。所以,侦查人员只有加强学习,扩大知识面。不断增加社会阅历、积累办案经验。才能提高侦查联想思维能力,合理运用侦查联想思维,为侦破案件开阔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