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就经历着不断的变化。从最初的几所大学附属高中的选修课程,到成为全国普及性课程,再到2003年国家高中课程结构中的一个规定性科目,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地位从无到有,从试点到成为国家课程。从最初的程序设计教学,到以软件工具为主的工具论,再到信息素养为主的信息文化论,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内容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从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处于不断的变革之中,可以说,“变”是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发展过程中恒久的关键词。
新课程实施以来,国家信息技术课程标准落实到各省时,各省根据自身条件重新修订实施方案;再落实到具体学校时,必修模块、选修模块以及走班制都有了许多变化,各学校都开发了自己的校本课程,也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如今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其最初设计的社会基础和教育基础均发生了重大变化,课程本身自然也要随之发生变化,零起点需要重新考虑,必修模块的重构势在必行,选修模块的优化组合也是一种考虑的方向。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唯有变,才能够应时应势,才能够不断完善自身。
但是,在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发展过程中,却仍有一些东西不能变。首先,作为一门独立的科目,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课程地位不能变,从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看,高中设立独立的信息技术课程是各国通常的做法,即使我国台湾地区,也开始在高中设立独立的“资讯科技”课程,更不用说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所以,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最不能变的就是课程地位,特别是有一种观点借着信息技术技能普及和课程整合之名,似乎要取消独立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这是不可取的。其次,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内涵不能变,信息素养也好,信息技术素养也好,从信息获取的角度考虑,课程内容架构是不能变化的,不能够再回到工具论的视角。所谓的变只能是向前发展变化的变,绝对不是后退式的变。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变”与“不变”,只能依靠所有信息技术课程的研究者与实践者完成。我们坚信,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前途是光明的,当然,也要做好准备走曲折的路,只要踏实实践、潜心研究,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想法,必然能够使信息技术课程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