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代大学生医疗保险

2011-12-29 00:00:00张悦王伟婵曹彦成童辉王小娟
中国集体经济 2011年11期


  摘要:大学生的医疗保险被纳入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之后,可以使得大学生的健康风险得到基本的保障。文章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法以及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理论研究的综述,对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历史前沿及现状进行了解,对比国外研究现状,在对目前现状的原因分析和完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性的基础上,对大学生医疗保险未来的发展提出一些政策和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
  一、对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历史前沿及现状分析
  第一,公费医疗阶段。现有高校公费医疗制度是1953年实施的。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的特点是:医疗费用国家全面负责,保障水平较低。50多年过去了,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而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障的投入却一直未见增加。每年高校主管部门拨发包干医疗费,重点院校一般为60元,而一般院校只有十几元。我国医疗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公费医疗无法满足大学生的医疗需要。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形同虚设。
  第二,公费医疗向商业保险转变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高校纷纷进行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在公费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大力引入商业保险。主要采取“公费医疗+商业保险”的模式。学校主管部门拨款给校方医院,对于大学生的门诊费用采取公费医疗的方法,对门诊费用进行报销。严重疾病住院费用通过商业保险解决。
  第三,商业保险向社会医疗基金制度的转变。各高等学校自身建立学校自主筹资,分配的医疗基金,来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的难题。据资料收集的情况来看,湖南省多所大学酝酿联合建立“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徐州师范大学在本、专科学生中实行学生团体保险与医疗互助基金相结合的制度。在大学生中采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制度,很好地体现了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特点,但在我国这种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还处在试点阶段,各个高校改革措施也不尽相同,缺乏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只能说,我们现阶段还不具备发展这种“互济式基金”的条件。但这不代表这种较为理想的渠道,不能作为将来发展的一个雏形。
  第四,卫生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尽管,目前根据有关文件指示,各地都在积极落实发展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但是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很长的一段时问里,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和商业健康保险模式,一直都是高校广泛采用的形式,在历史发展中,这两种模式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比较狭窄。大学生公费医疗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只有在校计划内的大学生才能享受,非计划内招生,包括自费生和其他各种代培生都排除在外(也有个别学校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例外)。同时,高校办学形式的多样化,民办教育和独立学院的纷纷成立,虽然丰富了教学资源,但是在医疗保障方面,这类高校大多数没有被公费医疗制度所眷顾。所以,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公费医疗的覆盖面凸显狭小。
  第二,政府投入不足,缺乏稳定的经费来源,学校和学生负担过重。高校现行的公费医疗制度是“公费医疗、公费不足”,也可以说是“透支医疗”。国家拔给部委所属院校每名学生每年60元作为医疗费用,省属院校学生则是40元,这在今天医药价格迅速上涨的情况下,远不能满足学生治病就医的正常需要。在现有的公费医疗体制下,一旦出现大、重病的学生,有限的投入很难解决问题,使学校和学生都承担着巨大的压力。
  第三,健康保险参保率低。为了加强对于学生的医疗保障作用,各高校也纷纷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鼓励大学生参保健康保险。但是,这种医疗保险的问题也层层爆发。最为典型的就是参保积极性不高,参保率低。其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学生保险意识不强。学生对于医疗保险的认识普遍不到位。大学生和家长普遍认为自身年轻、体质又好、抗病能力强,不想参加医疗保险,更不愿掏钱买保险。二是经济性原因。许多学生,尤其是特困生、贫困生,由于经济比较拮据,不愿投保。三是保险赔付手续过于繁琐。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是抵御风险的一种手段,患病后索赔医药费是真正目的。但是,实践中,大学生发生医疗行为,进行保险费用索赔时,手续繁杂,索赔困难。诸多原因导致保险公司和大学生之间利益发生冲突而互相扯皮,产生纠纷。四是对于商业保险公司的不信任,也是造成大学生参保不积极的非常重要因素之一。
  第四,医疗保险制度缺乏统一性。经过几个月的发展,各地政府都积极响应国家有关部门的号召,出台相关政策,将大学生纳入到社会医疗保险的行列。但是,由政策初期,为了做好过渡和适应当地情况,各地的政策并不完全一致,这使得制度在全国的统一性比较欠缺。即使与当地城镇居民等群体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样增加了管理难度,隐藏了许多后续的问题。
  第五,高校领导重视不够。目前,部分高校领导认为高校的基本任务是教学和科研,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惠及全民的政府实事工程这项工资认识不到位,只是被动应付这项工作。
  第六,参保工作没有得到实实在在的监督,监管力度不够。由于高校隶属关系部门复杂,大学生参保过程中,高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对这项工作进行时时督导,在医保中心业务部门对对高校督促报送参保信息时,部分院校工作人员对这项工作存在不满情绪。
  第七,大学生自身认识不足。在社会实践小组进行的问卷调查的学生中(统计有287个有效问卷):认为自己身体非常健康的人有24人,占调查总数的8.4%;认为自己身体比较健康的人有95人,占调查总数的33.1%;认为自己身体一般的人有154人,占调查总数的53.7%;认为自己身体比较差的人有18人,占调查总数的18.0%;认为自己身体非常差的人有14人,占调查总数的4.9%。由此可见,总体来说大部分学生的身体健康不错,再加上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体质好,抗病能力强,这也是大部分学生不愿意参加医疗保险的的一个主要原因。
  第八,商业保险的冲击。首先,在被问卷调查的学生中,有大约74%的学生参加了商业保险,而商业保险中部分保险项目与大学生医疗保险项目相重合,存在如果大学生医疗保险给报销,商业保险就不给报销,这样就会造成在一些保险项目上重复投保。其次,由于商业保险公司承诺可以以一定的比例返还学校作为管理费用,因此部分学校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商业保险,而不是优先参加医疗保险。
  第九,校医院以学校附近医院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相对来说就落后。通过调查显示,对校医院服务质量的满意度的调查中,只有51人满意,占调查总数的17.8%;而不满意的占调查总数的82.2%。通过调查资料显示,58%的学生认为校医院及学校附近的医院医疗水平太差;24%的学生认为医院的工作人员缺乏职业道德;15%的人认为药价太贵,不够合理;19%的人认为是其他原因。
  三、设和完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第一,体现社会保险基本原则的要求。社会医疗保险的强制性、普遍性、保障性、补偿性、共济性、福利性、公平与效率兼顾等原则表明:国家应把大学生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对象,不论其缴费多少都有权得到社会医疗保险所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以保障大学生在遇到疾病风险时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有利于消除或减轻其由于患病或负伤而在经济上或精神上产生的负担,保障其正常生活及学习。
  第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要求。大学生是社会的一支重要群体,代表一个国家未来的高知识、高素质人群,没有基本医疗保障,是令人担忧的。大学生的医疗费用来源主要是国家拨款、学校负担、社会募捐及个人自付。由于国家、学校和个人财力有限,社会募捐又有不确定性,所以要使其在校期间合理规避疾病风险,实行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势在必行。
  
  第三,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1994年实行试点至今,已经基本覆盖。农村地区也从2003年开始实行了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种保障制度给农村居民带来实惠,受到好评。城镇居民正在积极试点建设相关的医疗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众多群体中重要的一支高知识群体,却成为这场保障建设的“漏网之鱼”。为了避免社会各群体的利益冲突,只有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大学生群体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才能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第四,解决大学生、学校、家庭负担的切实要求。虽然大学生是一个年轻的群体,身体比较健康、免疫力较高。但是,由于各种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生活压力等的多重影响,很多疾病开始年轻化。在看新闻等时,经常会看到部分年轻的大学生遭遇重大疾病威胁,对个人和家庭造成极大的经济和心理负担,同时也为学校造成了沉重的负担。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一个坚强的后盾,社会和政府的一种支持——社会医疗保险。
  总之,在建立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方面,我们应该积极着手进行,而不应该再继续讨论是否有必要。同时,国外许多国家的实践经验也为我们建设适应大学生群体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了诸多宝贵的经验。
  四、对大学生医疗保险未来发展的政策建议
  第一,建立多层次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大病保障贷款等方式构建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以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商业医疗保险为辅,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根据属地原则,建立大学生医疗救助基金:一是提供社会医疗救助金,给救助对象以经济补偿。二是给医疗机构一定的经济补贴,使后者直接减免救助对象的部分医疗费。三是由社会医疗救助机构举办专门医疗机构,免费为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服务。由于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大学生患重大疾病的可能性比较高。因此,对于贫困大学生的重大疾病,还可以申请大病保障贷款(零利息或低利息)以缓解贫困大学生的医疗负担。
  第二,协调好大学生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关系。投保商业医疗保险,通过商业健康保险,给在校大学生规定一套完整的保险计划,当风险来临的时候,转嫁给保险公司。为支付意外和住院大额费用,各高校积极倡导学生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有学生在学年开始时即支付保费,通常为30元或40元不等。其保险范围:伤害保险部分,因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或死亡;住院医疗保险部分,遭受意外伤害或者保单生效起90日后因疾病住院治疗所支付的药费、手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此为,商业保险公司有一整套针对团体保险的经验和优势。
  第三,消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自愿原则,实行强制性全员参保。政府和学校应该实行强制性全员参保,并且,每隔一段时间做一次大学健康方面或是防范风险方面的讲座,努力提高大学生防范风险的意识。同时,针对家庭困难的大学生群体,学校或国家应当对这部分人的医疗保险费用提供优惠的政策或是给予适当的减免。鉴于我国大学生对于医疗保险的认识不足、风险意识欠缺、参保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一方面,可以借鉴德国经验,对大学生进行强制参保;另一方面,应对大学生进行教育,使其能够正确认识健康风险,加强大学生对于社会医疗保险重要性的认识,逐步进行引导,增强其主动投保的积极性。
  第四,明确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首先,政府应对新制度提供立法保证,为大学生群体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险制度。其次,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除了在缴纳保费上尽量照顾大学生,政府还要通过税收等形式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最后,政府应完善监管制度,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建立健全各级监督和执行组织,使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第五,政策宣传要到位,舆论很重要。宣传工作要注重长效性、倾向性,做到点面结合。要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政策,除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外,还要发动各个高校,他们是学生的直接面对人,调动高校的积极性,通过利用校广播站、校园网络、校内电视等媒介,在学生入学之初,有重点地、大面积地进行宣传。此外,还可通过发放参保手册、参保表格、致大学生的公开信等手段,将政策宣传做到深入人心。重点是要突出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义和特点,突出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优越性。
  参考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