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改革部署
中共中央政治局30日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会议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对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对形成和发展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管理制度进行了长期探索和实践。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根据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党和国家不断就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制定方针政策、作出工作部署,有力推进社会管理改革创新。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我国建立了社会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构建了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制定了社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社会管理与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总体上是适应的。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李克强在31日召开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强调:锐意改革创新机制推进全民基本医保。李克强指出,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难点问题增多。必须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把建机制作为今年医改攻坚的重中之重。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鼓励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围绕“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进一步加强探索、形成经验,突出抓好县级医院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改革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办医,不断拓展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卫生部联合召开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是各地今年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是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保障,是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内在要求,是确保全面实现医改目标的重要环节。各地要根据实际,开展适合本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情况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条件的综合改革工作。要采取针对性的策略和措施,加快建立基本药物规范采购机制,切实落实补偿政策,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力度。
三、文化体制改革
文化部召开会议部署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指出,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转制一批”“整合一批”“划转一批”“撤销一批”“保留一批”,全面推进全国文化系统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除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少数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院团外,其他国有文艺院团(不含新疆、西藏地区)都要转制为企业。今后不再新设或恢复事业单位性质的文艺院团。国有文艺院团转制改革,要严格标准、规范操作。要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已转企的院团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充分体现艺术规律的经营管理体制,为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奠定更加科学的体制机制基础。
四、金融体制改革
国家外汇局调整简化部分资本项目管理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完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下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核权限和管理措施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取消贸易信贷登记管理中的延期付款超期限登记核准。二是取消贸易信贷登记管理中的预付货款退汇核准。三是减持境外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所得外汇资金划转全国社保基金备案,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四是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按照现行对外担保管理规定,为辖内注册的外汇指定银行核定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指标(明确规定由总局核定指标的除外)。五是将贸易信贷项下预付货款基础比例从30%提高至50%。
五、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国土资源部要求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5月1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严格规范土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视频会议强调,解决批而未用土地利用问题,努力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努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不折不扣地抓好政策落实,绝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定要确保政令畅通,严格规范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管理健康秩序。
六、国有企业改革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划入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据中国政府网5月25日消息,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华星集团公司划入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华星集团公司不再作为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
七、交通运输体制改革
邮政局审议通过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5月24日,国家邮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市场化、产业化、现代化”为方向,鼓励指导快递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转型升级,进一步做强做大。
八、地方改革
上海市医改方案出台。根据近日公布的上海医改《实施意见》、《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覆盖常住人口,2012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全市城乡居民。《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明确了上海2011—2012年的十项重点工作,其中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21项的基础上增加为42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9个项目的基础上逐年增加3个项目;上海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上海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上海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到2012年底,基本医保制度将覆盖上海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