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少子高龄化是困扰日本社会的痼疾之一,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很大影响,其中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冲击最大。本文首先介绍了日本公共年金制度的结构和特征,之后分析了少子高龄化给公共年金制度带来的影响和问题,最后在总结日本以往公共年金制度改革措施的基础上探讨了今后的改革方向——由现收现付制转变为积累制。
关键词:少子高龄化 公共年金制度 日本
公共年金制对于保障日本国民退休后的生活具有重要的作用。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由于日本少子高龄化社会结构的迅速形成,日本公共年金制度出现了财政空洞、年金保险费负担和年金给付额的代际不公平等问题。虽然日本政府进行了一些改革但仍未彻底解决年金制度的危机。分析少子高龄化背景下日本公共年金制度,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可供借鉴的意义。
一、日本的公共年金制度
(一)基本内容
日本的年金制度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确立起来的,分为 “公的年金(即公共年金)”和“私的年金”两个部分,其中前者是年金制度体系的主要部分,目前主要由两个层次构成。第一层次为国民年金(基础年金),居住在日本国内的20—60岁之间的所有国民需要强制性加入;第二层次由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组成,在公司工作的职员及蓝领加入厚生年金,保险费用由个人和公司平均分担;国家和地方公务员、私立学校教职员工则加入共济年金。
(二)主要特点
一是国民皆年金。包含自营业者和无业者在内,所有的国民都加入国民年金制度,年老后都可以领取基础年金。
二是社会保险式的财政方式。日本的公共年金制度具有社会保险的性质,加入者要首先缴纳保险费,老年后才能领取年金。也就是说,没有缴纳保险费的人不能领取年金,而且缴纳的时间越长,领取的年金越多,负担和给付的关系非常明确。
三是代际间抚养方式。目前日本公共年金制度采取现收现付的模式,也就是在职人员缴纳保险费支撑老龄者养老金的代际间抚养模式。在职人员所缴纳的保险费并没有积累起来,而是用于支付当时的退休者的年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970年之后日本开始进入少子高龄化阶段。从1970年到1994年的24年间,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由7%增长到14%。而到2009年,65岁以上的高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22.7%,是世界上少子高龄化最严重的国家,这种举世罕见的少子高龄化现象给日本公共年金制度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一)公共年金制度的财政空洞
一方面,由于高龄者的增多,领取公共年金的人数也不断增长。以国民年金为例,1990年领取人数为1100.1万人,2002年则为2122.2万人,增长了将近一倍。从支付金额上看,2006年的公共年金支付额比2001年增长了151631亿日元。伴随着高龄化趋势的加剧,公共年金支付额也必然进一步增大。
另一方面,由于缴纳公共年金保险费的人数没有较大的增长,因此作为公共年金制度重要财源的保险费收入(包含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共济年金三方面的收入)也就没有显著增加。从2001年到2006年6年间,公共年金保险费收入分别为264640、263555、254618、256525、263242、272435亿日元,没有大幅增长。
2002年国民年金财政赤字达到485亿日元,2003年则达到500亿日元,日本政府不得不动用公积金来填补亏空。这种状况如果持续下去,将造成日本公共年金体系的崩溃,同时也会进一步加重国民对公共年金制度不信任的程度。
(二)年金保险与给付的代际不公平
日本公共年金制度的一大特征是代际间抚养方式,即退休者的年金是来自在职劳动者所支付的保险费用,各年度退休人员领取的年金总额,等于本年度在职人员所支付的保险费用总额。因此,保险费率就取决于领取年金的高龄者人数和在职加入年金制度人数的比例。在这种方式下,伴随着少子高龄化的进展必然会产生代际差距。
据厚生劳动省2010年的测算,70岁的年龄组一生中需要缴纳厚生年金保险费900万日元,可以领取到的厚生年金为5600万日元,是缴纳额的6.5倍;45岁年龄组可以领取到自己缴纳的厚生年金保险费用2.7倍的年金;30岁以下的加入者仅能领取到自己缴纳额2.3倍的厚生年金。在国民年金方面,70岁的年龄组可以领取到自己缴纳保险费4.5倍的国民年金,而35岁以下的年龄组仅能领取到1.5倍。
(三)公共年金制度受到冷落
日本目前大约是2.8个在职人员支撑1个高龄者。伴随着少子高龄化的发展趋势,到2055年,这一比例将变为1.3∶1。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担心自己退休后能否领取到足以保障年老后生活的年金。因此,虽然公共年金制度的加入具有强制性,但年轻一代中拒绝加入公共年金制度的比例逐年上升,公共年金保险费缴纳率日益降低。截止到2009年,国民年金的缴费率已经连续4年大幅下降,2009年末仅为59.98%,首次跌破应缴费率60%大关。
三、日本公共年金制度改革
(一)以往的改革措施
日本政府为了实现公共年金保险费收入和年金支付额的平衡,多次进行公共年金制度改革。例如1994年规定到2013年为止,把老龄厚生年金的定额部分的支付初始年龄逐步由60岁提高到65岁。而2000年又规定从2013年到2025年,把老龄厚生年金的报酬比例部分的支付初始年龄逐步由60岁提高到65岁。同时,把保险费的征收对象扩大到包含奖金在内的总劳动报酬,征收13.58%的保险费,以扩大财源。
为了弥补年金的财政空洞,基础年金的国库负担比例由1/3提高到1/2,并根据设定的保险费率调整支付额,引入考虑了劳动者人数减少和寿命延长的宏观经济调整率指标变动体系。即年金调整率=工资(物价)变动率-宏观经济调整率(被保险者减少率+平均寿命增长率)。如果物价水平上升,则利用宏观经济变动指标调整年金变动率(物价变动率-0.9%×宏观经济变动);如果物价变动不大或物价下降,则只根据物价变动调整年金率。
为了实现公共年金制度的可持续性,日本厚生劳动省近几年不断加快年金制度改革的步伐,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改革措施。例如2007年开始,对推迟领取老龄厚生年金者实行奖励制度,申请65岁以后再领的,可以享受增额奖励政策,增额率为“推迟支给的月数×0.7%”,最大为42%。
(二)未来的改革方向
日本政府通过上述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公共年金制度的财政危机。例如,根据改革前的预算,到2020年以前厚生年金将一直处于收支赤字状态,而改革后,到2010年将会出现盈余,这种状态一直可以持续到2050年。但这些改革措施仍然没有彻底解决年金制度的问题,例如对负担和给付的代际不公平问题,目前为止一直侧重于减少年金支付额。但是对于高龄者来说,年金是支持老后生活的重要保障,减少年金支付金额,会对高龄者的生活水准带来消极影响。另外,2004年改革中把基础年金的国库负担比例由1/3提高到1/2,这在经济不景气的环境下,对国家财政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在少子高龄化的背景下,要彻底解决公共年金制度的财政危机和代际不公问题,就必须考虑由现支现付制向积累制转变。如上所述,目前日本的公共年金制度基于代际互助的理念,采取现收现付制,保险费率取决于领取年金的高龄者人数和在职加入年金制度人数的比例。这种制度在少子高龄化的背景下,必然会产生年金给付金额的代际差距。
积累制是和现收现付制相对的方式,退休者所领取的年金,来自自己过去工作时(过去的加入期间)缴纳的保险费用的积累。老年后所领取到的年金额等于自己过去工作时所缴纳的保险费用的本金和利息之和。在这种制度下,即使人口发生变动,年金的给付额也不会产生代际差距。在消除少子高龄化所带来的代际差距的同时,还将年金保险费负担和年金给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年金保险费缴纳的积极性。当然,积累制也有易受通货膨胀影响等弊端,还需要深入讨论。
公共年金制度作为支撑老年人退休后生活的重要保障,与国民的生活有着密切关系。伴随少子高龄化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构造的不断变化,日本的公共年金制度也必须不断探索改革,以适应社会的变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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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边恕,王成鑫.日本年金制度改革动因、模式选择及未来趋向[J].《日本研究》,2009(2):45—49
③杨晶晶. 日本公的年金制度における諸問題点に関する考察[D].北京:外交学院,2010
(王雅楠,1983年生,河北邢台人,廊坊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日语语言学、日本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