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解读 服务业: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促进服务业大发展

2011-12-29 00:00:00
中国经贸导刊 2011年12期


  一、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服务业部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十一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国务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明确了服务业发展的方向、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服务业工作会议,对服务业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这些文件以及全国服务业工作会议都强调了,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完善和细化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行业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去年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产业政策指导,尽快修订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鼓励发展的服务业重点;进一步研究综合运用财税、金融、土地、价格等经济政策,对鼓励发展的服务行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予以重点支持”等要求。
  从现实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服务业部分的有些内容已经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缺少对近年来涌现出的服务业新型业态、新兴产品和新兴产业的鼓励引导。“十二五”时期,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服务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客观条件将进一步改善。加快改革攻坚步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和发展动力。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倒逼机制”作用的不断强化,对生产性服务业提出了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水平和改善生活质量的愿望明显增强,对生活性服务业提出了新期待。201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4000美元,“十二五”时期将向更高水平迈进,进一步带动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服务业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十二五”时期,我国具备服务业大发展的有利条件,服务业发展面临难得机遇。因此,迫切需要尽快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服务业部分的有关内容,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指导。
  
  二、修订工作把握的重点
  
  在遵循《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修订原则和修订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在服务业部分的修订工作过程中,着重突出了以下重点。
  (一)着眼于促进服务业大发展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十一五”以来,我国服务业虽然实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总体发展仍然滞后,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因此,修订后的目录要有利于促进服务业大发展。
  (二)着眼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配套生产性服务业提供有力支撑,修订后的目录要有利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农业的深度融合,催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加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加快构建和完善现代产业体系。
  (三)着眼于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就业是民生之本,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求劳动力在各产业之间进行有序转移。修订后的目录要有利于挖掘服务业是就业最大容纳器的潜力,促进学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服务业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修订后的目录要有利于坚持以人为本,丰富生活性服务业产品,增加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生活需求。
  (四)着眼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修订后的目录要有利于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将服务业孕育的市场潜在需求及时转化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形成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服务业部分的主要特点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以下所说的服务业并不是统计上全口径的服务业,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分类,仅包括现代物流业、金融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旅游业、邮政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等服务行业。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相比,新的目录中服务业部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初步形成了鼓励发展服务业的门类体系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服务业只有“其他服务业”一类。为加强服务业发展的分类指导,新的目录中,将原“其他服务业”的范围,细划分解为现代物流业、金融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旅游业、邮政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等9个类别,初步形成了鼓励发展服务业的门类体系。
  (二)鼓励类服务业条目大幅增加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服务业条目有33条。新的目录中,鼓励类服务业条目增加到118条,是原来数量的3.6倍。
  (三)体现了服务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新目录中鼓励类服务业条目是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企业、中介组织等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借鉴发达国家服务业发展趋势特点,综合我国服务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优化升级要求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修订的。鼓励类服务业条目总体上反映出了我国服务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服务业发展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