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利体制改革
胡锦涛在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胡锦涛强调,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综合能力的迫切需要。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行动起来,更加扎实地做好水利工作,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价格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推进航空煤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航空煤油出厂价格逐步实行市场定价。为平稳推进市场化改革,过渡期间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暂按照不超过新加坡市场进口到岸完税价的原则,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出厂价格由进口到岸完税价和贴水两部分构成。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由采价期新加坡市场平均离岸价格加海上运保费、关税、增值税、港口费等因素构成。贴水由供需双方考虑市场供求、运费、交易数量、国际市场油价走势等因素协商确定。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月调整一次,调价时间为每月1日。新机制自2011年8月1日起实行。
三、财政体制改革
财政部等两部门发布《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1年7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市、县(区),统一按照当年实际缴入地方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当年从地方国库中实际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支付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支出项目后,作为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土地出让收益口径,严格按照10%的比例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通知》还规定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按照季度计提并实行年终清算、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预决算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于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是一部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法,明确规定了国家保障全体人民特别是劳动者获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多方面基本保障的权利。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若干规定》规定的事项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各险种共同遇到的问题。一是为了进一步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对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相关待遇作了细化。二是为了规范管理,对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作了进一步明确。三是为了使社会保险法更具可操作性,对有关内容作了解释性和补充性规定。
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意见的通知》。《通知》确定了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基本原则,即谁举债谁负责,先清理后化解,先承诺后补助,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省(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负总责,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中央财政按照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地区的原则,对地方债务清理化解予以适当补助。《通知》要求在全面摸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底数的基础上锁定债务,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化债的先后顺序,逐步化解。《通知》还就债务化解范围、偿债资金来源等问题作了规定,并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债务认定工作,将认定的债务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剥离给当地政府;当地政府要按债务协议,如期偿还结清各项债务。
六、地方改革
上海市将启动限价商品房、先租后售保障住房试点。上海市市长韩正日前在九届上海市委十五次全会第一次大会上表示,下半年上海将在浦东南汇新城与临港产业区启动限价商品房、推进先租后售保障住房试点。这一试点将实行“双定双限”,即:定区域、定对象、限交易、限房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