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
(一)就业形势稳中向好
1、城镇就业目标任务完成良好
今年上半年,全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55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7万人,已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7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90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58%;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3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3%。截至二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与去年底持平。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继续好转,预计今年高校毕业生签约率将比去年有所上升。
2、农村劳动力在省内和中西部地区转移就业明显增加
一季度末,全国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总量达到15828万人,同比增加529万人,增长3.5%。从外出劳动力的务工地看,在省内务工的劳动力同比增加726万人,增长9.4%。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劳动力增加153万人,增长7.0%;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劳动力增加166万人,增长6.6%。
3、工业企业和对外劳务合作就业人数有所增长
截至4月底,全国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从业人员6294万人,比上月底增加121万人,增长2%。1—5月,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6.9万人,同比增长12%。其中承包工程外派人员10.3万人,劳务合作项下派出6.6万人。
(二)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1、城镇居民收入继续增长
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41元,同比增长13.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就业形势的向好,地方相继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公务员津补贴改革继续推进等,对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产生了积极影响。
2、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态势良好
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3706元,同比增长20.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7%。“三农”投入和对农民补贴继续大幅度提高,同时,随着新农保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的进一步提高,预计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将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将使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势头。此外,2011年一季度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中有2010年的翘尾因素,这种因素会逐季减弱。预计全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将呈现前高后低趋势。
3、工资分配调节力度明显加大
截至7月1日,全国已有18个省区市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涨幅在20%以上。同时,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出现了积极变化。在市场竞争中一些民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考虑,在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和力度上更加注重向一线技能岗位工人倾斜。
(三)社会保障工作进展顺利
1、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快推进
国务院决定将今年新农保试点范围由原定的40%扩大到60%。同时自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启动,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民覆盖。
2、社会保障覆盖人数继续增加,基金平稳运行
截至6月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6626万人、45431万人、13719万人、16827万人和13013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919万人、2168万人、344万人、666万人和677万人。1—6月,5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0520.4亿元,同比增长26.6%;5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8409.2亿元,同比增长21%。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地区的参保人数共计1.42亿人,3713万人领取养老金。加上各地自行开展的试点,全国参加新农保人数共1.99亿人,5408万人领取养老金。北京、天津、江苏、浙江、西藏、青海、宁夏、海南、重庆9个省区市实现了全覆盖。截至5月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分别为2296万人、5227万人,比上年底分别减少15万人、1万人。
3、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已连续7年调整,2011年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和高龄人员等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初步建立了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力度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各类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水平提高到70%左右。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方面
1、影响就业增长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中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
从国际来看,日本“3.11”大地震及核泄漏、西亚北非政治动荡、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石油等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为世界经济复苏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从国内来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5%,增速比一季度回落0.2个百分点,经济增速的下滑,加之持续收紧的货币政策对企业的冲击,将对就业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2、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凸显
在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同时,技能工人供不应求的结构性矛盾进一步突出。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山东、福建等省,初级技能和中级技能人群求人倍率(用工需求/求职人数)都在2倍左右。另外,在东部地区及部分中西部地区用工紧张的同时,老工业基地、资源转型城市等地区就业压力仍然较大。
3、劳动关系有待进一步改善
随着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劳动人事争议仍然处于高发期。《劳动合同法》实施已满3年,一些临时性、短期性用工合同相继到期,职工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所引发的争议快速增加。今年下半年,随着《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实施,相关领域劳动争议案件将呈上升趋势;事业单位改革的加快推进,伴随着相关的人事管理、社会保险等利益格局的调整,预计人事争议案件进入高发期。县乡基层服务设施建设进度与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收入分配方面
1、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尚不完善
虽然近年来通过大幅增加农业补贴、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政策措施,农村居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但政策力度和有效性仍待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部分地区旱情、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经营性收入增加产生了不利影响。同时,城乡二元结构仍未根本改变,城乡收入差距仍处历史高位。
2、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仍未有效形成
由于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措施和组织形式,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于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发挥的作用不强,劳方“不会谈”和资方“不愿谈”的难题还没有真正破解。
3、物价上涨对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5.4%,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达5.5%,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1.7%,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高达6.4%,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4.4%。物价上涨保持在较高水平,势必使居民的实际收入产生缩水,同时亦对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带来更大困难。
(三)社会保障方面
1、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日益凸显
随着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健全,我国初步实现了“全民养老”、“全民医保”,但不同保障制度之间的顺畅衔接仍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两项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低保、计划生育奖励扶持等政策之间的衔接需要出台相应办法;跨地区流动医疗保险关系仍难以转移。
2、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大
目前,社会保险基金总结余2.4万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达1.6万亿元;新农保试点两年,基金积累近1000亿元;随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扩大,其个人账户基金将呈快速增长态势。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投资渠道窄,收益率低,特别是在物价水平快速上涨的情况下,基金保值增值压力进一步加大。
3、社会保障经办服务能力与改革任务不相适应
随着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加快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人次成倍增长,三项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超过12亿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也将在“十二五”末超过8亿人。在服务人数激增的情况下,经办管理能力不足,特别是基层的问题更加突出,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尤其是县、乡基层社会保障服务设施亟待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建议
(一)坚持发展经济和扩大就业并举,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1、着力提高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
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把扩大投资和增加就业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鼓励和支持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在推进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切实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2、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努力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健全农民工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促进农民工有序、稳定就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农村地区二三产业,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机会。加强就业援助,因地制宜地开发更多公益性岗位,促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3、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引导农村未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普遍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对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通过提高补贴标准、延长培训时间,切实提高培训效果。鼓励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带薪在岗、转岗培训。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农民工培训资金。
4、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统筹规划,加快培育和完善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继续扩大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范围,尽快实现就业信息互联互通、全国联网,提高城乡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研究加强创业服务、孵化体系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各类人群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加大收入分配改革攻坚力度,层层抓好“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高居民收入目标的措施落实,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2、进一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健全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上涨与农资综合补贴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等,努力开辟农民就业门路。改善农民外出务工环境,推进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
3、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对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做出具体规定,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加快推进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切实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着力解决制度碎片化问题
1、加快推进养老保障各项工作
做好新农保扩大试点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试点的有关工作。加快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启动试点,使试点地区年满60周岁的农民和城镇居民能够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研究解决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制度的衔接问题。配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抓紧研究实账积累的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问题。
2、抓紧推进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衔接
进一步研究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制度的相互衔接和资源整合问题,摸清参保人员底数,避免重复参保、领取财政双重补助。
3、研究解决社会保障服务能力薄弱问题
抓紧编制相关专项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服务保障目标、保障标准、措施手段等,多方筹集资金。通过编制和实施专项规划,有计划按步骤地逐步解决服务能力薄弱问题。
4、着力保障低收入者生活
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应保尽保”成果。加强城乡低保与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政策的衔接平衡。建立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与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的联动机制。健全灾害突发等临时救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