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动态

2011-12-29 00:00:00
中国经贸导刊 2011年22期


  一、文化体制改革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研究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认为总结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研究部署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对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10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会议强调,“十二五”期间要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任务是:加快征信立法和制度建设;推进行业、部门和地方信用建设;建设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加强监管,完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大力培养社会诚信意识。
  三、财税体制改革
  10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为进一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四、金融体制改革
  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作出规定。
  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办法》对2004年发布实施的《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一是完善了次级债的募集条件。二是限定次级债计入附属资本的额度,规定计入附属资本的次级债金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三是明确保险集团不得募集次级债。四是进一步规范了次级债的管理和偿还。五是加强次级债的监督管理。
  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通知》明确,经国务院批准,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银监会发布《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在前期出台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基础上,提出更为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
  六、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外汇局发布《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操作规程》及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1年12月1日起,在外汇局江苏、山东、湖北、浙江(不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省分局以及大连、青岛市分局所辖地区进行贸易外汇改革试点。试点地区银行、企业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及其实施细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非试点地区按照现行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为规范试点业务操作,外汇局根据试点法规制定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操作规程(银行、企业版)》,自试点之日起施行。
  七、地方改革
  重庆市“十二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规划正式印发。日前发布的《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经济体制综合改革专项规划》在全面总结“十一五”改革成效和分析“十二五”改革形势的基础上,提出“十二五”时期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实施“314”总体部署这一中心任务,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三位一体,加快构建四大体制机制:一是加快构建凸显增长极、经济中心和推动内陆开发开放的体制机制,促进加快发展。二是加快构建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体系,走民生导向、共建共享共富的发展道路,贫富、城乡、区域差距逐渐缩小。三是加快构建适应发展方式转变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制,提升社会和谐度和民众幸福指数。四是加快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完成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攻坚任务,建成重庆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体制框架,部分重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为中西部地区经济体制改革探索成功经验。
  福建省出台“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规划。近日,福建省政府批准了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福建省“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率先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在转变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在发展民生上探索更多经验,在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服务全国发展大局上拓展更大的作为空间。根据《规划》,福建省“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将着力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四个方面体制性障碍,即:着力解决影响优化发展环境的体制性障碍,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性障碍,加快投资体制改革、价格改革、要素市场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存量资源发挥效率的体制性障碍,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社会事业领域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加快农村改革,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