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动态

2011-12-29 00:00:00
中国经贸导刊 2011年23期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1月14日,国务院召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十年来,各部门和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管理创新,大力加强廉政建设,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国务院分五批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183项,占原有总数的60.6%,各地区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有总数的一半以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增强,法治国家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二、财税体制改革
   财政部、税务总局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并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施行。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修订了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三、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
   国资委要求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为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保障国有资源优化配置顺利实施,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公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确定内幕信息管理负责机构、建立内幕信息管理规章制度、强化信息披露、配合上市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对国有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提出要求,同时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如何加强对地方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管提出了相关意见。
   四、价格改革
   两部门完善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煤油价格联动机制。为适应航空煤油价格市场化改革变化,合理疏导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对航空运输成本的影响,保护旅客合法权益,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联合印发通知,自11月1日起进一步完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
   五、水利体制改革
   水利部出台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并提出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水利部日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从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运行管理和河湖管理三个方面提出了25条指导性意见。
   六、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意见》由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发布,分6个部分,包括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切实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等。
   七、地方改革
   《福建省股权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办法》规定了股权投资企业的股东与合伙人资格、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与注册登记办法、股权投资企业管理的特别要求、股权投资企业的货币资产托管要求、股权投资企业的备案与管理要求等。福建省发展改革委还印发了《关于做好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需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的范围、备案程序和要求、对备案股权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办法。
   《青海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出台。《办法》规定,凡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临床、口腔、中医、公共卫生类别的执业医师,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工作两年以上,近两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者,经过所在单位的同意及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注册后,可以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执业活动,但最多只能登记3个执业地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