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高芬
(重庆教育学院工商管理系,重庆400067)
自“金融生态”概念在2004年底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公开提出后,金融生态问题已成为国内学术与实务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在经受金融危机摧残的时代背景下,金融生态已经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摆脱了仿生概念的抽象化探讨,变得具体而生动。中国的金融生态建设经过近5年的发展,已蔚然成风,并独树一帜。与此同时,中国100多个城市掀起了建设金融生态的热潮,积极备战未来。本文仅将重庆市的金融生态环境现状与京、津、沪三大直辖市进行比较,以期对其优化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重庆直辖以来,尤其是近六年,金融生态获得了极大改善,金融业成为重庆经济发展的一个亮点。重庆的银行证券保险业在西部发展是最好的。首先,在银行业,最近五年重庆存贷款余额平均每年增长18%左右;银行不良资产率大幅下降,2002年重庆市金融不良资产率还在30%左右,到2007年底已下降到5.5%,低于全国8.5%的平均水平,在中西部是最低的,金融生态全面好转;2008年重庆市银行业利润增长了50%左右,达到120亿元,资本回报率1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次,在证券业,重庆市对10家ST公司进行了全面重组,使之相继变身为优质上市公司。目前重庆市已有34家上市公司,总体资产质量、资本回报率都有大幅度提高,ST公司全面“摘帽”。重庆上市公司市值也从2002年的不足400亿元,上升到目前的1 000多亿元。第三,重庆保险业快速增长,五年前重庆有保险公司14家,现在已发展到27家。重庆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连续五年年增长约50%,排全国第三位。
虽然重庆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在近几年获得了健康、快速的发展,但离中央给重庆的定位“成为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成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成为城乡统筹的直辖市”还有很远的距离,也与重庆构建西部金融中心的目标有差距。作为新设立的直辖市,又处在经济不发达的西部,与北京、天津、上海三大直辖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为主的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课题组对2008年中国100个大中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了评价,其中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的评价结果如表1。
根据表1可以看出,重庆离其他城市的差距较大。所以,对重庆市政府和重庆人民来说,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任务还非常艰巨。
表1 2008年四大直辖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结果
经济基础在金融业发展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表1可以看出,重庆市在经济基础方面得分只有0.365,拖了很大的“后腿”。再根据表2可以看出,与其他三大直辖市相比,重庆市经济总量相对偏小,对周边经济的辐射和拉动能力有限,人均GDP差别明显;人民生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与三大直辖市的差距非常明显;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仍然处于转型阶段,大城市带大农村的经济结构突出;经济增长方式相对粗放、产业结构有待优化。这些都限制了重庆市经济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物质支撑作用以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表2 2009年四大直辖市经济发展相关指标
根据表1可以看出,重庆市政府治理方面得分仅为0.52,是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综合得分排名四大直辖最后的第二大原因。进一步分析发现,重庆市政府对资源的控制较高,政府干预经济较多,财政自给率低。根据四大直辖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计算,上海、北京、天津、重庆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分别为20%、19.4%、19.2%、20.2%,财政收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为85%、88%、125%、52%。这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财政收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仅为52%,说明重庆市政府财政缺口较大,债务负担沉重。当然,造成这种状况并不完全只是政府自身的原因,还与西部地区总体上经济市场化程度不高,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严重等大环境有关。
虽然重庆近几年在金融业方面已有很大发展,但与三大直辖市尤其是与上海、北京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据表3可以看出,重庆市存贷款规模明显偏小,2009年各项存款余额仅相当于上海、北京的25%、19%,各项贷款余额仅相当于上海、北京的30%、28%;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低于上海6个百分点,与天津持平;人均保费收入仅为856元,也明显低于三大直辖市。除此之外,银行、证券、保险机构数量、人均证券交易额等金融发展的各个方面也低于三大直辖市。
表3 2009年四大直辖市金融发展相关指标
另外,重庆给自己的定位是建成西部金融中心,但与同处西部的成都市相比,也有一定的差距。2009年,成都市年末各项存款余额为12 416亿元,贷款余额为9 869亿元,人均保费收入为1997元,均高于重庆。因此,重庆市发展金融业的任务还很艰巨。
首先,在法治环境方面,由于我国是一个行政主导的国家,司法与行政并未分离,行政对我国金融生态建设的干预性还很高。当前重庆市经济金融发展的法治环境还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执法强度不够;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不规范;执行时间长、程序复杂、成本高;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比较严重;以及司法不公、司法的独立性不强、司法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其次,在诚信文化建设方面,重庆市的企业诚信意识和公众金融风险意识较为欠缺,失信行为比较普遍;信贷征信业尚无专门法律或法规加以规范,征信业的定位、发展模式和发展方向不够明确,对征信机构、征信业务活动的监管无法可依。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不仅能促进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还能通过金融核心作用的发挥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应采取切实措施,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以实现金融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笔者认为重庆市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第一“黄金机遇”是国家新一轮宏观调控“保增长、促消费”的措施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重庆作为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区位优势和发展前景比较好,相同条件下,可能会获得更为优厚的政策。第二“黄金机遇”是2009年《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3号文件),使重庆在城乡统筹改革和发展方面抢占新一轮先机。该文件给了重庆13个“黄金定位”,还包括“12+10”条高“含金量”措施,包括财税、土地、金融、教育、开放、退耕还林以及重大项目政策等。经测算,“12+10”将转化为7 000多亿资金,而细化成的145条措施,还会撬动上千亿资金流。通过改革,重庆有可能在城市群建设布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农村公共服务、农民工进城、土地流转等关键点上成为全国样板。第三“黄金机遇”是2010年两江新区的正式成立,两江新区是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之后的第三个、内陆唯一的国家级新区。该新区享受税收、财政、贷款、引进人才等十大优惠政策,叠加优势不逊于浦东、滨海。一个新区对经济的带动是不可估量的,2009年滨海新区生产总值完成1 810.67亿元,占天津全市的比重达50.8%。这些含金量很高的重大政策、措施,将给重庆的发展带来厚积薄发的机遇和动力。
尽管造成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差异的原因十分复杂,但地方政府行为始终是其中的关键因素。因此,重庆市地方政府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进一步转化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改变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地区经济发展的倾向,转而以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搞好经济调控为主。对有悖于市场原则的机制、体制等及时废止,从而优化金融的制度环境,营造市场经济氛围,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为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很多,需要地方政府出面加强领导和协调,以形成合力。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方面,地方政府既是主导者也是参与者。尤其作为主导者,地方政府要充分认识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把争取金融支持的重点放在主动地、超前性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重庆市政府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搞好本地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建立工作责任制,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加强对诚信体系建设等相关方面的宣传、协调并积极组织研究和做好推动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另外,还应该牵头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调动各方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促其在当地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从2008年开始,重庆利用有关统筹城乡金融体制建设政策开展金融创新,为打造西部金融中心作出了积极努力。渝中区获得“2009中国最佳金融生态区”称号,筹备已久的“西部华尔街”——重庆金融街已于2009年10月正式开街。另外,重庆正在加快建设土地交易所、OTC市场、生猪远期交易市场、电子票据交易中心等一些要素市场;参与外汇交易市场、保险市场和股权私募市场的相关交易和活动;探索涉农金融产品、涉农保险、村镇银行等各种符合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兴业务,使重庆未来成为除全国银行、证券和保险三类主流业务之外的金融机构集聚地。不过,要想实现“到2012年建立起西部金融中心的框架,到2017年以后基本实现西部金融中心的功能”的目标,还需要更多的努力。
在金融生态环境的诸要素中,法制环境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影响着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有序性、稳定性和平衡性。为此,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金融生态法制环境建设:一是要加快制定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如征信数据开放和使用管理、社会征信行业管理、金融债权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条例,完善金融方面的地方法规建设;二是坚持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首先,地方政府要增强法制观念,规范自身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支持司法公正,加大对金融债权的保护力度。其次,公检法司等机构应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大局出发,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执法效率,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涉及金融案件的审结和执行力度,坚决制止、打击各种恶意逃废债行为,改进执行程序,缩短执行时间,提高金融债权的执行回收率,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金融有序运行的基本前提。因此,应采取措施,全面推进重庆市的信用体系建设。首先,要加大信用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弘扬诚信观念,使全社会对信用建设重要性达成共识,广泛开展信用评级活动,全面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其次,要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征信管理办法。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全国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征信工作办法和管理规则,确立征信体系标准和信用评价机制,促进征信业健康开展。第三,继续完善企业、个人信贷征信系统,推动开展借款企业、工商个体户、农户和居民个人资信评级,抓好政府行政管理、执法部门的社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努力扩大企业和个人非信贷信用信息的入库面,并注意与其他地区和全国的征信系统进行对接,提高信用数据的开放共享程度。第四,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激励机制。对不守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采取社会、行政、组织、经济、法律等综合惩治措施,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者得不偿失。对守信企业、单位和个人,采取将信用评级结果向工商税务、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等公示,相应予以免检、优先、便利等形式的奖励,对守信者形成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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