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露露
(苏州市统计局,江苏 苏州 215004)
苏州市创新型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监测方法研究
马露露
(苏州市统计局,江苏 苏州 215004)
苏州发展创新型经济,既是水到渠成的现实选择,又是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苏州作为全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之一,已经具备了发展创新型经济的坚实基础。2010年初苏州被确定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之一。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客观、公正的创新型经济评价体系,对于监测苏州创新型经济的发展过程、考量创新型经济的发展成果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创新型经济;评价指标;监测方法
创新,是人类生生不息的源泉,是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面对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变革、日趋严峻的资源环境约束以及不断加剧的全球化竞争,以创新引领区域经济发展已经成为一种必然选择。
1.创新型经济的定义。在经济学范畴,约瑟夫·熊彼特(J.A.Schumpeter)在《经济发展理论》中首先提出创新的基本概念和思想。综合熊彼特创新理论、经济增长理论等众多理论学派对创新型经济的阐述和描绘,本文将“创新型经济”基本描述为:创新型经济是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要求,是以知识和人才作为依托,以创新为主要驱动力,以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为着力点,以创新产业为标志的经济发展形态。
2.创新型经济的内涵。创新型经济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创新型经济不同于单纯依靠劳动力投入或资本的增加,以严重消耗资源作为代价的“增长型经济”,创新型经济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
(2)创新型经济不同于单纯依靠引进设备和技术,以照搬外来技术为主要推动力的“模仿型经济”,创新型经济是注重培育本土企业和研发机构的创新能力,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以自主创新为目标和主要推动力的经济。
(3)创新型经济不仅强调企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也重视由创新带来的居民生活水平的改善,追求社会与经济的和谐统一,集中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创新型经济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创新要素成为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动力和源泉。创新型经济主要特征:一是以创新知识密集产业和绿色技术产业作为标志;二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互动结合;三是以知识创新为主体,也就是高校、科研机构同技术创新主体紧密合作。
2010年初,苏州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城市之一,这是苏州未来发展的重大机遇。到2015年,苏州要基本建成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资源聚集、创新效率高、创新辐射面广和引领示范作用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因此,发展创新型经济是苏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对于苏州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更是重要的引领。
苏州市委在《关于制定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实施创新引领和开放提升战略,建设开放创新的先行区”,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指标体系,全方位、多角度的监测、分析和评价创新型经济的运行情况尤为重要。
选择创新型经济评价指标要体现时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概括而言有四个基本出发点:一是要能够突出创新发展模式;二是要能够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三是要能突出科技创新主动力;四是要能突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创新型经济是在特定的创新环境中,通过积极的创新投入,取得创新成果,扩大创新影响,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因此,我们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包括五部分:创新基础、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成果、创新影响。
1.创新基础类指标。创新基础是指苏州发展创新型经济的现有资源和条件,主要以经济基础、人才基础和创新载体基础为主,包括三项9个定量指标。
第一项,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和水平的指标。包括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3个指标。
第二项,反映人才规模和人才素质的指标。包括每万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每万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数、每万人拥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数3个指标。
第三项,反映创新载体规模和水平的指标。包括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个数、省级以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个数、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个数3个指标。
2.创新环境类指标。创新环境是指具有规范的科技创新管理环境以及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活动的社会文化氛围。创新环境影响着本地区创新型经济运行的内容和效果,包括四项8个指标。
第一项,反映政策环境的指标。包括在税务部门办理并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数、免征企业所得税金额2个指标。
第二项,反映体制环境的指标。包括科技企业孵化机构数量和孵化面积2个指标。
第三项,反映文化环境的指标。包括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总藏量2个指标。
第四项,反映产业环境的指标。包括产值排名前十大行业的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3个指标。
3.创新投入类指标。创新的发展离不开资金、技术、人才等相应创新要素的投入,从投入主体来看,研究创新投入可以从政府投入、企业投入、社会投入等方面展开。该类指标包括三项5个指标。
第一项,反映政府投入情况的指标。包括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占地方一般预算支出比重指标。
第二项,反映企业投入情况的指标。包括企业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指标。
第三项,反映社会投入情况的指标。包括创业投资备案机构数量、创投备案机构实际管理资金规模、R&D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3个指标。
4.创新成果类指标。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是检验城市自主创新能力的最终标杆。衡量一个城市创新成果可以从成果数量、成果蕴含的技术水平、成果转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考量。该类指标包括三项5个指标。
第一项,反映专利申请、授权以及成果转化的指标。包括百亿元GDP专利授权量、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量、全年登记技术交易情况(包括登记合同数和交易成交额2个分项指标)3个指标。
第二项,反映产出效果的指标。包括单位存量建设用地GDP产出指标。
第三项,反映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的指标。包括服务外包接包执行额指标。
5.创新影响类指标。衡量一个城市创新影响可以从该城市通过创新活动取得的创新成果在全省、全国的影响力,创新活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居住环境等方面的改善和提高来判断。该类指标包括三项7个指标。
第一项,反映创新成果在全省、全国影响的指标。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包括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省比重、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省比重2个分项指标)、发明专利授权占全省比重、人才发展情况(包括入选全国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占全省比重、省双创人才拥有数占全省比重2个分项指标)3个指标。
第二项,反映人民群众对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满意度方面的指标。包括城乡居民收入(包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2个分项指标)指标。
第三项,反映生态环境改善的指标。包括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单位GDP能耗下降率、污染物排放削减情况(包括COD排放削减率、SO2排放削减率2个分项指标)3个指标。
苏州市创新型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全新的尝试,是包括多项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如何运用这套指标体系对苏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进行过程监测、与其他城市横向比较,就必须采取科学的评价方法,我们提出如下四个环节,即基期的选择、指标的赋权、指标值的处理、综合结果的评价。
我们建议以2010年作为苏州创新型经济发展考评的基期。第一,2010年1月,国家发改委决定在推进深圳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苏州等16个城市开展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第二,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以2010年为基期,考评“十二五”期间创新型经济发展情况与“十二五”规划期相吻合。
权数也称为权重,是表明某一指标在指标体系中重要程度的统计量。权数的变化会导致评价结论的变化。在研究了各种统计指标赋权方法后,结合苏州市创新型经济指标评价体系的特点,采用专家会议预测法来确定权数,并在权数确定时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百分制原则,即把考核的五个方面所含指标的满分确定为100分;二是重点突出原则,即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的指标,赋予较高分值和权重;三是统筹兼顾原则,即综合分析和统一平衡各项评价指标之间的权重比例,确定合理的权数。经过研究确定的具体权数如下:
苏州市创新型经济指标评价体系权重
从各大类权数来看,指标体系着眼点在于经济、社会、环境与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创新基础”、“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成果”指标权重分别为18分、21分、18分、16分,而“创新影响”指标权重高达27分,表明一个地区的创新型经济的发展状况主要看对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的影响。
从各单项指标来看,指标体系34个指标中,权重最高的为4分,最低的为2分。高分值指标集中在民生、环保领域,淡化了GDP意识,体现以人为本、惠民利民、人与环境和谐共赢的发展理念。
经过考察各种常用的综合评价方法,我们认为在对苏州市创新型经济发展实绩综合考核时采用功效系数综合指数法较为恰当。具体操作步骤是:
1.数据处理。采用功效函数的方法,对指标进行同度量处理,以消除指标量纲的影响。
第二步,计算极差:R=Max-Min
第三步,计算各项评价指标的标准化值S,其公式为:
S=(xi-Min)/R×40+60。其中,xi为指标的实际值。
这样处理之后的指标值取值范围为[60,100],兼具直观性和可比性。对于体系中逆向指标,采用取相反数的方法加以处理,即将公式中的分子改为:-(Xi-Min),其余不变。
2.计算指数
第一步,将单项指标加权计算大类指数。
第二步,将大类指数加权得到创新型经济发展的综合指数。
计算公式为:
3.综合排序。按指数大小对5大类和综合指数分别进行排序,通过横向比较,综合反映各地创新型经济发展水平。
4.纵向比较。将各地综合指数与上年作纵向比较,反映各地自身创新型经济发展进程。
没有科学的统计制度和监测手段,创新型经济发展的评价工作就难以实施。因此,完善统计制度、做好监测工作,是评价体系持续发挥作用的必要保证。
1.切实加强对创新型经济发展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从组织形式上形成一套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领导体系,做到领导有力、责任到位、工作落实。
2.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监测制度和组织实施办法。配套出台规范的监测制度考核办法,制定相应的组织实施办法,对涉及的各相关部门以及数据的搜集、整理、处理过程加强管理,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形成职责清晰、协调有序的部门合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建立部门数据共享平台,保证部门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4.定期组织数据会审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数据会审,实行部门负责制,从而提高数据质量。同时,对从事监测工作的业务人员加强培训,使监测人员具备娴熟的专业业务技能、较强的分析问题和研究问题的能力以及较强的统计数据分析评估能力。
10.3969/j.issn.1674-8905.2011.0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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