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秀品
贪官女儿的眼泪
文/刘秀品
这贪官女儿的眼泪还多少有点黑色幽默。
不久前,笔者所居城市告破了一个贪腐窝案,十余名厅、处级贪官被送上了审判席。他们将贪得的钱或交给亲友窝藏,或购买房产,或化名存入银行,在反贪部门的穷追猛攻下,不但将原赃全部追回,有的还追出了一大坨“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但也有一个副厅级贪官例外,他的赃款有几百万元没有追回。为什么?因为他把赃款交给女儿,大多数被女儿“高消费”了。
贪官父亲被捉拿归案后,女儿深知认罪伏法、积极退赃对父亲量刑有直接影响,也想“回报”父亲,不但交出了存在银行的赃款,还卖了豪宅、香车,可女儿退赃再积极赃款仍有数百万元的“缺口”。此时此刻,女儿想当“孝子”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以泪洗面,痛悔终生了。
但最应该以泪洗面的,我觉得还是她那贪官父亲。别看我们有些干部,开口闭口就会说“受党教育几十年”一类官话,其实在对待给子女传下什么的问题上,骨子里真还不如封建社会的某些官员“有见识”。
比如晚清末年那位兴办洋务、进行改革、反对沙俄侵略的封疆大吏左宗棠告老还乡时,就没打算留太多的金银让子孙挥霍,而是在长沙买地造房,想给子孙留下些不动产。他以为房子是移不动的,比金银可靠。左宗棠担心工程质量,每天拄着拐杖,亲自监工。有位工匠轻蔑地对他说:“大人,请您放心,我造过无数的高宅豪第,从没有倒塌过,可屋主易人倒是常有的事。”左宗棠听了此话,心生惭愧,叹息一声离去了。果然,他留下的不动产并没有保证后人过上幸福生活,豪宅很快被子孙变卖了。
再如清康熙九年探花、《明史》总裁官、刑部尚书徐乾学,致仕后为了传下一个“诗书传家”的家风,在昆山建了一座藏书楼,收藏了各类书籍数万卷。楼建成后,他召集子孙,郑重其事地说:我想传一点东西给你们,传土地房产固然好,但未必代代富有,传珍珠玛瑙也不错,但未必能世世珍藏……想来想去,还是传下这些书吧。“所传者,惟是矣。”于是那座楼被命名为“传是楼”。一位名叫汪琬的学者评介“传是楼”:“藏书重在守书,守书重在读书,读书又重在领悟与实践。如果藏的书守不住,跟不藏书有什么不同呢?如果守住的书不能读,与守不住书有什么不同呢?如果读了书却无所心得,不能用于指导言行,提升境界,那跟不读书又有什么不同呢?”评介十分中肯。最后,“传是楼”都不知什么时候倒塌了,连楼址现今都无从寻找。但这能怪徐乾学么?不能嘛,怪只怪徐乾学的子孙不争气。连传的书都守不住,还能守住金银财宝?
当然,传金传银传楼传书都不如传下智慧更管用!犹太人就有一个令人深思的传统:父母都会向刚刚懂事的孩子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假如有一天我们的房子被烧毁,或者财产被掠夺,你将带着什么东西逃命?”如果孩子回答“金钱或钻石”,父母就会立即纠正:“得带着智慧,那是任何人都抢不走的,它将永远伴随着你。”
为了避免让女儿不流痛悔的眼泪,官员应该给女儿留下智慧。但要给女儿留下智慧,自己首先要有不当贪官的智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做清官是一种大智慧,领导干部一定要算好“人生大账”。官员一旦与贪结缘,头脑再好使也必然痴呆。而当贪官的最终结局,那必然是女儿流泪,自己流泪,一家人都将以泪洗面了。
图:陆华 编辑:卢劲杉 lusiping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