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天祥 张涵 台自文
财经监督工作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财经监督工作是否扎实有效,直接影响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笔者结合甘肃省平凉市人大常委会财经监督实践谈谈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才能依法搞好财经监督工作,供各位同仁参考。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平凉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后,积极借鉴外地人大的经验,根据监督法、预算法、《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预算审批监督办法》,对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的审查范围、重点、时限、程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了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财经监督工作机制,做到了5个坚持:坚持检查调研前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坚持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参加检查调研活动;坚持每次人代会期间审查计划预算草案时,由发改委、财政局负责人到会对计划、预算草案编制过程、原则、重点、指标依据、保障措施、法律法规的指标要求是否达到等主要情况向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进行说明,接受咨询,提高了审查的准确性;坚持将常委会关于财经城建方面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以专报的形式及时向组成人员反馈;坚持对政府财经方面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将得票情况如实反映在审议意见书上,使政府领导能够真实掌握组成人员对财经工作的评价,促使政府改进工作。
多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民主法治建设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先后对全市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审计法、劳动合同法、城乡规划法、公路法等7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向常委会提交了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审议意见,转交市政府办理,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执行。
为了克服集中检查存在的某些缺点,保证执法检查的效果,常委会主要采取了两种做法:一是检查力求深入实际。在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如实提供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坚持深入基层部门、乡村、企业、项目现场和村民家中,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力争了解较多的真实情况。二是灵活应用多种检查方法。采取重点抽查和全面检查、集中检查与分散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
一是积极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多年来,除了每年坚持开展全市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外,先后组织开展了重点项目建设、平凉中心城市建设和管理、非公经济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强农惠农资金、拉动内需资金管理使用等视察调研活动,认真总结了成功经验,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事件,形成了质量较高的视察、调研报告,经常委会审议后,转交市政府认真整改,有效推动了政府工作。二是认真开展重大事项的审查监督。先后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计划调整情况、平凉市城市发展规划、市级股权转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调整预算、市人民政府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用于平凉市企业改革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财经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查批准,保证了规划、计划和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严把初审关。紧紧抓住五年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和预算编制、预算调整等问题,在督促市政府科学编制规划计划,早编、细编财政预算的同时,采取提前介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计划、预算编制中指导思想是否明确、指标确定和资金安排是否合理、项目重点是否突出、民生资金是否保证、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支出是否达到增长比例、规划和方案是否科学等进行审查,由人代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形成审查意见提交大会,再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反复讨论修改后印发各位代表,为人代会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提供依据。二是严把执行关。为防止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计划和预算执行中的随意性,避免各类规划计划领导随意变动财政收支“一年预算,预算一年”的现象发生,常委会在人代会后,督促发改、财政两部门认真落实人代会审议意见和决议,及时批复计划、预算方案,指导县(区)和市直部门抓好落实。每年开展一次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及时就计划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增强计划预算的约束力,促进政府依法理财、合理用财,同时对预算调整及计划变更严格控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律不予批准。每年年底常委会会议都要听取一次预算执行审计报告落实情况的报告,督促预算执行单位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将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紧密结合,强化了财经监督工作。三是严把决算关。对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数、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数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重点对收入支出完成情况、收支平衡情况、超收收入、预算外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等反映预算执行结果的决算内容进行审查,形成初审意见,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增强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人大审批决算的严肃性。
一是严格督办审议意见。常委会关于财经方面的审议意见转交市政府后,我们采取电话催办、上门督办等多种形式要求主办部门按时限要求认真落实,以书面形式向人大常委会报送落实结果,财经工委再以人大工作简报向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反馈,大多数审议意见都能得到较好落实。对个别办理报告内容空泛、落实效果不理想的,我们都协调市政府办公室将报告退回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落实并重新报告落实情况。比如,关于转交市政府办理的预决算方面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每年年底都由分管主任带领财经工委上门督办,将审议意见落到实处。二是认真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财经城建方面的意见建议常委会高度重视,除了由代表工委牵头督促办理单位制订办理方案,召开办理座谈会,要求承办单位按期办理完毕,以书面形式向代表反馈外,常委会确定的财经城建方面的重点建议,则由财经城建工委负责督办,最后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采取现场办理的方式进行落实,保证了重点建议的办理效果。
一是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常委会先后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对平凉市廉租房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了调研,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开展了城镇化建设、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工作调研和执法检查。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坚持“避免重复、积极配合、抓好整改”的原则,对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列入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内容,常委会不再重复安排,主要搞好服务和配合,上下形成合力,借助省人大常委会的调研和检查促进我们的工作。对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的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常委会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工作,按照要求起草自查报告,按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常委会征求立法方面的意见,常委会同样认真对待,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归纳上报,部分修改意见被省人大常委会采纳。二是加强与政府对口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常委会财经工委按照联系“一府两院”办法的规定采取召开对口部门负责人座谈会、主动到部门调研等形式,了解和衔接有关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使部门理解和支持财经城建方面的监督活动,理顺了工作关系。同时要求政府对口部门及时报送各类规划、计划、总结、简报、统计分析报告等重要文件资料,参加他们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强化对政府部门的日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