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燕,郭丽峰
(1.科学技术部信息中心,北京 100862;2.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北京 100038)
美国信息产业政策启示
刘勇燕1,郭丽峰2
(1.科学技术部信息中心,北京 100862;2.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北京 100038)
信息产业是21世纪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各国抢占科技经济制高点的战略性产业。美国在信息技术研发应用等方面一直处于世界一流水平,信息产业是美国“新经济”的支柱。文章分析了美国在促进信息产业发展方面的具体措施,探讨了其在规划、市场、政策、投入、人才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信息产业发展实际及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的现实瓶颈,提出要持续加强信息技术基础研究投入、完善创新机制、强化产业监管等方面的建议。
信息产业;科技创新;产业政策
信息产业概念在知识产业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1962年美国经济学家普斯顿大学弗里兹·马克卢普教授在其出版的《美国的知识和分配》中首次提出知识产业概念,并分析了知识生产与分配的经济特征及规律,阐明了知识产品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虽然马克卢普教授未使用信息产业一词,且范围上与现行的信息产业不尽相同,但其奠定了信息产业研究的雏形[1]。此后,日本的增田米二、英国的威尔金森、美国的保罗·霍肯等很多经济学家对信息产业等进行了系统的研究。1977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的经济学博士马克·波拉特在《信息经济:定义与测算》中将知识产业引申为信息产业,并首创了四分法(即农业、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真正提出将信息产业纳入国民经济产业范围,在信息产业研究方面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关于信息产业的内涵界定,目前各国对其都有不同的描述。作为信息产业形成最早、发展最快的美国,各部门对信息产业的定义也不尽相同。美国商务部将信息产业定义为“生产、处理和传输信息产品和服务,无论这些产品和服务是作为中间投入物投入到其他产业的生产中,还是作为最终产品用于消费、投资、政府购买和出口”。美国信息产业协会将信息产业定义为“依靠新的信息技术和信息处理手段,制造、提供信息产品、信息服务的生产活动的组合”[2]。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信息经济领域学者左美云、陈禹、谢康等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信息产业内涵提出过不同的观点及分类体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高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等关于信息产业的描述,目前通用的信息产业的定义包含信息技术和产品制造、软件开发和集成、信息服务业等[3]。
美国的信息产业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39—1970年),以大型计算机的研究、开发、应用为特征;第二阶段(1970—1990年),以个人计算机的研发和大规模普及为特征;第三阶段(1990年以后),以互联网技术发展和应用为主要特征。受制于中国经济发展的整体布局,中国的信息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从目前关于信息产业研究历史的追溯,我国信息产业从20世纪50年代计划经济体制下重点面向军用的电子工业起步,先后形成了多个电子信息产业基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信息产业成为调整产业结构的战略性产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在信息产业产品研发和生产制造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而中国信息产业真正大发展时期是在1990年后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国在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采用 “以市场换技术”的发展战略,依靠市场需求巨大、劳动力资源丰富、低成本生产要素等比较优势,积极参与世界信息产业大分工,迅速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信息产品加工制造基地。
2.1 中国信息产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最富活力的行业之一
从1985年开始,我国信息产业增速开始超前于国民经济发展,真正起到了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成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成为我国抢占国际经济制高点的重要引擎。我国信息产业在全球互联网发展浪潮的推动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依靠科技进步走出了一条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引进、消化、吸收、不断创新的成功之路,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信息产业发展还促进了新兴产业及部门的形成,加速了产业结构的转型,更重要的是建立一种新的社会形态。
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基地,在通信、高性能计算机、数字电视等领域也取得一系列重大技术突破,形成一批国际知名的信息技术企业,如华为、海尔、联想、中兴、TCL、长虹等。华为在2008年名列PCT(全球《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量榜首。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统计,1994—2010年16年来我国信息产业的增速一直保持在GDP增速的2倍~3倍,平均增速超过26.6%,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不足1%增加到10%左右。2001—2007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8%,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约6.3万亿元,工业增加值约1.5万亿元,占GDP比重约5%,对当年GDP增长的贡献超过0.8个百分点,出口额达5218亿美元,占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36.5%[8],2001—2008年我国信息产业规模及增长率见图1。
图1 2001—2008年我国信息产业规模及增长率
美国商务部统计,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信息产业以年均30%高速持续增长,2007年信息产业占GDP的比重为4.2%,实际增长贡献率达到16.5%,是美国最大的支柱产业之一。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信息产业革命成为美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原动力,它改变了传统的生产关系、生产方式、社会分工、生活方式,促进了美国产业结构的迅速升级和经济结构的全方位转型,形成了实际GDP大幅度增长、公司运营利润上涨、失业率低、通货膨胀率低、进出口之和占GDP的比例上升、GDP增长中高科技的贡献度比重上升等为特征的美国新经济[4]。布什政府时期,由于对新经济信心不足,在信息产业发展方面采取相对保守的科技政策,信息技术为主的高科技产业出现萎缩现象,但是美国的信息产业仍然保持在世界最先进水平。
iResearch艾瑞咨询整理 eMarketer的数据显示,2008年美国互联网网民规模为20320万人,网民普及率为66.8%;2009年美国互联网网民增加850万,达到21170万,网民普及率增至68.9%,接近70%;2010年美国互联网网民普及率将超过70%,预计2014年将达到77.8%。2010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显示,中国的互联网网民数已达4.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1.8%,虽然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与美国2009年的68.9%尚有一定差距。我国信息产业大而不强,技术上受制于人,整体水平与美国尚存在一定差距。
信息产业的规模经济特点形成强者越强、强者通吃的局面。根据新经济理论,信息技术产业具有很强的规模经济特点,高新技术、高新企业在发达国家的集聚,形成经济发展的路径依赖,使得发达国家依靠存量优势永远处于技术制高点,而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总是落后于发达国家。如全球92.3%的PC机和80.4%的超级计算机采用了Intel芯片,91.8%的PC机采用Microsoft操作系统,98%的服务器核心技术掌握在IBM和HP手中,数据库软件的89.7%被Oracle和Microsoft控制。发展中国家必须借助政府扶植、技术驱动、需求拉动等方面的外力,促进本国的技术创新,实现信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使得我国在原始创新方面能力不足。我国的信息产业发展已取得显著成就,但是由于我们采取“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在信息产业核心技术、应用等方面创新能力仍然落后于发达国家,由于缺乏核心技术和标准,信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产业发展中,信息设备制造业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弱;资金、劳动和管理密集型的产品强,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产品弱,信息产业内部结构仍处于低级水平。2009年美国申请专利5万项,而我国申请仅8000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强技术创新,促进电子信息产业持续稳定发展,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
美国的信息产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其发展特点为:以市场牵引为主,以政府调控为辅,充分发挥企业在产业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重视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应用研究和市场开发,努力推动信息技术的产业化。美国经济学界不认为美国存在有意识的信息产业政策,其核心是政府通过对知识产权、隐私权的保护、内容的适度监管等,提供一个可预测的、持续及公平的商业和法律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企业的基础地位。该模式被一些学者称为自然成长模式,产业选择主要是市场主导,政府匹配赢家。
纵观美国信息产业飞速发展、新经济的发展阶段,从克林顿政府、布什政府到奥巴马政府都是善于在国家层面上把握信息产业的发展机遇,将促进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的战略制高点抓好。如20世纪90年代美国克林顿政府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有效实施,对信息产业规模经济和外部经济提供倾向性支持,在信息产业的起步阶段就使美国成为了世界信息技术水平、信息产业发展以及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先导者,成为世界经济的领头羊。概括起来,美国信息产业创新政策主要侧重以下几方面。
1991年提出 “高性能计算与通信计划”,1993年提出“国家信息高速公路计划”(NII),将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作为其施政纲领,并鼓励和引导私人企业投资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1994年提出“全球信息基础设施计划”(GII),1996年实施 “高性能计算与通信计划”(HPCC),1997年发布 “全球电子商务框架”,1999年发布 “2l世纪信息技术计划”,2004年实施“创新的基础”重大研究发展计划、2010年发布网络与信息技术研发(NITRD)计划,这些极具前瞻性的战略和规划对美国信息产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促进了美国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为美国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使美国在芯片制造、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操作系统、互联网应用等方面形成强的核心竞争力。克林顿政府实施网络基础设施保护,布什政府开展网络反恐,奥巴马政府大搞网络威慑,美国逐步从控制信息软硬件产品到控制互联网内容,从某种程度而言,美国政府通过先发制人控制信息技术而保持在国际社会的绝对话语权[5]。
美国具有良好的产学研有效结合、推动创新成果转化的科研运行机制,这是美国信息产业技术创新的基础。①美国政府致力于创造一个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对学校和科研机构的投资拓展为国家行政性质的拨款和国家经济领域的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对高科技产业园区内的企业提供金融援助、税收优惠,充分发挥产业集群的外部经济效应。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私营企业参与R&D项目;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贸易等产业部门的应用等等。②美国政府鼓励大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和技术联合开发,取消跨行业并购方面限制。放松国内过度管制,应对全球竞争的挑战,有效阻止专利法保护以外的技术垄断,拆分AT&T公司和Microsoft公司、AOL并购时代华纳公司等都是很好的例证。③大力推行产业标准化战略掌握市场主动权。1987年,美国劝服ISO和IEC两大国际组织成立“信息技术国际标准第一届联合委员会”,为美国在国际信息技术标准制订中赢得了优势地位,此后出台《联邦技术转移促进法》、《国家标准战略》等进一步强化了其在信息技术领域的主导权,推进美国标准的国际化。
信息产业是知识密集型产业,产品研发成本高而边际成本低,美国政府通过完善立法、制度改革、示范项目等来推进信息技术的有效扩散。①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从1995年开始陆续出台了涉及信息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案,20世纪90年代的《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白皮书》、《数字千年版权法》、《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2000年左右出台的 《美国发明人保护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法》等法案,巩固和加强了信息技术的知识产权优势,促进了信息技术及其他高新技术转移的顺利进行。②美国实行有效的政府采购政策,降低信息技术企业的研发风险。在美国硅谷、128号公路高技术产业带成立初期,政府采购有效扶植了创新产品的初级市场。国际经验表明,发达国家政府采购一般占到GDP的10%和财政支出的30%[6]。我国的政府采购额以年均35.2%的增长速度攀升,但是政府采购规模在GDP中的比重确不足2%。③美国通过积极干预对外贸易为信息产业拓展海外市场。通过放松对信息技术产品的出口管制,减免和取消出口关税,利用多边贸易机制、区域贸易协定延伸本国的信息产业规则,如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提出关于区域内信息产品知识产权的规定,以及使用“301条款”来迫使海外市场的开放。
一是政府加大对信息技术研发的投入。以20世纪美国信息产业发展第二阶段个人计算机的研发和普及为例,由于其早期研发投入成本很高,美国联邦政府大幅增加对包括信息技术领域的研发资金投入,美国产业部门的科研经费中超过50%是由联邦政府提供的,R&D资助额与专利和商标申请数量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奥巴马总统上台后表示,美国政府今后每年将国内生产总值的约3%投入到科研和技术创新领域。奥巴马2009年签署的总投资额7870亿美元的 《2009年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ARRA)中,约有1200亿美元用于支持高新产业发展,其中涉及信息产业的政策包括美国宽带网络扩建(约投资72亿美元)、医疗信息化领域(约投资190亿美元)、智能电网和智能交通等。二是信息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比重大。国际上高新技术企业的R&D费用一般占到销售额的5%,但是美国信息技术企业初创期,企业研发投入明显高于该比例,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英特尔公司的投入占到9.6%,摩托罗拉公司占到8.1%,从而促成了这些企业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企业。三是鼓励风险投资对信息技术企业的扶持。美国经济是自由市场经济,在市场演进过程中,风险投资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据统计有近50%的风险资本投入到信息产业,造就了苹果、英特尔、思科、微软、雅虎等一大批的企业。2010年12月公布的年度“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前三位的均为美国本土企业,分别是脸谱网、苹果公司、微软公司。
作为移民国家,美国一直将大力培养本国人才,设法引进和留住外来人才及合理、高效使用人才作为基本国策,在实施人才战略方面卓有成效。诺贝尔奖得主中美籍科学家就占到40%以上。在人才尤其是高科技人才的集聚方面的措施有:加强对本国信息技术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三次修正移民法,出台关于提高H-1B类非移民限额的法令,吸引众多外籍科技和专业人才;直接到其他国家创办企业或设立研发机构,与所在国政府争夺人才资源。2007年,美国信息产业就业人数285.4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口的2.2%,而年平均工资水平达到74170美元,远高于全社会平均的48836美元,是美国平均工资水平最高的行业之一。
美国信息产业在较发达的市场经济基础上发展,信息产业监管机构遵循有限监管、鼓励竞争、独立透明、分工协作的运作原则。美国先后出台《信息传播净化法案》、《联邦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条例》、《信息自由法》、《电子情报自由法》、《国际电讯法》、《计算机安全法》、《计算机欺诈与滥用法》和《消费者互联网隐私保护法》等,针对信息污染、信息犯罪、个人隐私保护等给予法律支撑。美国信息产业的监管机构有联邦通信委员会、美国信息产业协会等共同致力于营造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环境[7]。
信息产业的基础研究水平决定了未来产业的核心竞争力。2009年,中国R&D的投入占GDP的1.62%(世界银行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各国R&D经费支出占GDP之比平均为2.31%,发达国家通常在2.5%~3%。),绝对值在5500亿元左右。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35.3万亿的GDP,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日发布的《经济蓝皮书》对2010年我国GDP增长率9%的预测值为测算依据,2010年我国研发经费大约在7000亿元,占GDP比重为1.8%。2009年,中国R&D经费投向试验发展领域占总量的82.7%,应用研究占12.6%,基础研究占4.7%。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大科技投入期的政策酝酿阶段,需持续加大信息技术基础研究投入,促进信息技术原始创新。同时,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及区域性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差距。
虽然我国与美国政治经济体制迥异,但是美国在高科技产业政策方面确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在促进信息产业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形成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在技术创新政策方面,要积极推动建立信息产业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切实增强科研活力和实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扫除信息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的障碍。大力推动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促进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在产业结构上将软件产业作为重要突破点,尤其在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等方面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软件和工具软件,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建立信息产业风险投资机制,实施产业政策能够弥补市场失灵,但同时也会造成市场的扭曲,容易导致寻租行为的产生,而风险投资遵循市场的发现机制,具有极大的外部性和不确定性,减少了由于政府选择造成的对市场的扭曲,可成为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孵化器。
要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信息产业协会的行业组织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促进信息产业的健康、良性发展,不断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目前依托手机、互联网及其它信息技术工具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地下黑色产业链。据2009年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的估计,黑色产业链的年产值超过2.38亿元人民币,造成的损失则超过76亿元。互联网网络恶俗之风屡禁不止。因此,促进信息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同时,要逐步建立健全信息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产业、行业监管体系,构建产业创新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切实保障信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1]马克卢普著.孙耀君译.美国的知识生产与分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波拉特著.李必祥译.信息经济论[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
[3]牟锐.中国信息产业发展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4]萧琛.论“新经济”与“网络经济”[J].国际经济与评论,2000,(5-6):13-15.
[5]范爱军.各国信息产业发展战略[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6]刘晔.信息化与美国政府的科技产业政策及启示[J].改革与战略,2001,(1):13-16.
[7]李荻.美国信息产业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0,(1):77-78.
[8]乔为国.美国信息技术产业成长中政府政策及启示[J].中国科技论坛,2007,(8):136-139.
Inspiration of the America’s Information Industry Policy
Liu Yongyan1,Guo Lifeng2
(1.Information center of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Beijing 100862,China;2.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or Development,Beijing 100038,China)
Information industry is an engine to drive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21st century.The United States has led the world i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D.Information industry is the backbone of the America’s “New Economy”.The article analyzes measures taken by the US to develop the information industry and puts forwards some advic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formation industry.
information industry;innovation;industrial policy
2011-01-04
刘勇燕(1978-),女,汉,山西忻州人,科学技术部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电子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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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迟凤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