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雪红 崔艳丽 河南省孟州市人民医院 454750
在药物流产广泛应用之前,瘢痕子宫中期引产大多数采取子宫下段剖宫产术终止妊娠。随着药物流产的推广,我院自2004年1月-2010年3月共收治瘢痕子宫妊娠10~24周引产150例,96.7%顺利引产成功,3.3%药物引产失败,改行其他引产方式引产成功,无1例导致子宫破裂,效果显著,现总结如下。
1.1 一般资料 2004年1月-2010年3月我院收治的宫内孕10~24周、瘢痕子宫患者,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证者,有使用米非司酮和前列腺素禁忌证者除外。其中孕10~14周者35例,孕14~24周者115例。
1.2 给药方法 第1天晚上19:00口服米非司酮片200mg,24h后再次口服米非司酮片100mg,36h后口服米索前列醇片200μg同时阴道放置米索前列醇片 600μg,患者卧床休息等待宫缩发动,每次服药前、后各禁食2h。
少数孕妇在应用米非司酮后,加用米索前列醇前,出现少量阴道出血,无腹痛、无宫颈扩张。应用米索前列醇后,96.7%患者均在2~5h有宫缩发动,12h内胎儿自然娩出率90%。患者规律宫缩过强可肌注盐酸哌替啶100mg,根据患者需要可应用分娩镇痛。胎儿胎盘排出后,常规行清宫术。引产产后1d复查B超,若有宫腔残留但阴道出血量少者,每日肌注缩宫素20U,共应用7d后复查B超;若仍有宫腔残留则需二次清宫术;若有宫腔残留但阴道出血量多者,则应用缩宫、止血药物;若用药12h后患者持续存在不规律宫缩而未进入规律宫缩,可肌注盐酸哌替啶100mg,继续观察宫缩及宫口开大情况;若宫缩消失则预示此次药物引产失败;若宫缩转为规律宫缩且宫口开大3cm,则严密观察宫缩及宫口开大情况,经阴道分娩;若宫缩转为规律宫缩但宫颈评分<6分,也预示此次药物引产失败。
(1)引产效果:引产成功率为96.7%。胎儿娩出早晚与孕周、孕次有关,而与孕妇年龄无关。无1例子宫破裂。(2)出血量:引产产后24h出血量均在250m l内。(3)二次清宫术率:引产产后二次清宫术率为0.67%。(4)月经恢复情况:终止妊娠后月经恢复时间为35~70d。
(1)米非司酮是孕酮受体(PR)水平的抗孕激素,米非司酮与孕酮受体结合起到阻断靶器官水平孕酮的作用。它使蜕膜组织中PR含量下降,雌激素受体(ER)上升,改变了 PR与ER之间的平衡,使孕酮失去生理活性,子宫内膜的蜕膜化无法维持,起到阻止胎儿发育和流产-引产的结果,而米索前列醇可诱发内源性前列腺素释放,进一步促进宫缩和宫颈软化扩张,从而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2)米非司酮总用量为300mg,它与妊娠期蜕膜组织中的孕酮受体结合,孕酮的失活起不了安宫的作用,还能促使宫颈成熟、软化和扩张。一般米索前列醇用量为800μg,用量 600μg终止妊娠成功率低,用量>800μg则宫缩过强可引起子宫破裂,特别注意应用米索前列醇片800μg有宫缩后必须有专职助产士观察引产全过程。(3)就研究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用于治疗终止停经49d的宫内孕,当孕囊排出后,变性的蜕膜组织不能一次性完全排出,故胎儿胎盘排出后常规行清宫术,术后二次清宫术率为0.67%。(4)引产成功率(96.7%)已经达到很好的临床治疗效果,针对(3.3%)引产失败的患者要做好患者思想工作,不能勉强加用缩宫药物,谨防子宫破裂发生,择日再行引产术。
1 曹泽毅,主编.中华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2586-2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