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淮
(中央民族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081)
任何一个民族共同体都有其发展的轨迹,有其现实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组织方式、交往方式、动员方式等等,总是处在一定的族际关系、集团关系、国家关系、国际关系之中。复杂的社会历史进程和现实矛盾导致民族在发育、发展过程中会形成标示自身的特有属性,这种独特的民族性对于民族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强大的制约作用。
民族性是民族的基本特性,它是对内容丰富的民族特征的抽象概括。自近代民族国家产生以来,伴随着工业化的进程,民族已经成为个体人的基本行为、生活条件,成为人类的社会存在方式。民族将人们分为按区域、语言等相对独立的“共同体”,并由此相区别。区别就是制约。民族对人经济活动的制约,是内在和全面的,无论个体还是总体,都体现着这种制约。久而久之,民族就作为一种属性,内生于每个个体人的价值观、行为方式、生活方式,集合于社会总体的思想、道德、宗教、法律、政策、风俗习惯。每个人的吃穿住行,乃至社会的生产、交换、分配,都内含着民族性。通常说来,民族性既影响着各种社会因素,又受到多方面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社会生活方式、社会关系、社会变迁、社会发展、社会控制体系、民族社会问题等等,各种因素综合作用,使得各民族劳动者形成与众不同的独特心理和性格气质。
民族性是民族经济体制形成的前提。民族经济体制,是阶段性的民族经济矛盾的集中体现,是对一种民族经济制度中不同阶段的特殊民族经济关系性质的规定。民族经济体制具体表现于民族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具体形式、民族经济的决策权力结构、民族经济利益和动力结构、民族经济管理和调控体系等方面,是由民族经济的运行模式、管理制度、管理方式等等组成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多层次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的有机整体。
不同的民族,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往往会由于相互的学习、参照和竞争,基于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在基本社会制度的发展上体现出趋同性。但这种趋同只是一种类同,而不是等同,原因就在于由于民族心理和性格气质等等的差异,在具体的阶段性、特殊经济矛盾的处理中,不同的民族会形成不同的处理思路、结构模式和运行机制,从而表现出民族性对民族经济体制的制约。
民族是社会经济活动的总体性主体。人类的经济体制之所以呈现明显差异,民族性是不容忽视的原因。但是,在主流经济学中,研究民族性对于经济体制的影响并不普遍,甚至是稀少的。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的研究越来越物质化、自然科学化,不断有经济学者希望用一两条类似自然科学的定理来阐明经济发展规律,就像用“万有引力定律”规定万物的基本关系一样,试图找出一条客观的、在经济生活中统御全局、绝对有效的法则,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把人的总体活动抽象掉,似乎人只是具有趋利避害本性的动物,对于人类在共同体的发育、演化过程中所形成的民族特性避而不谈。其结果,就是使经济体制研究越来越丧失主体性、社会性、历史性,虽力图归纳出一般,却由于忽视特殊性而对一般规律的认识也失于全面、陷于偏颇。经济学理论对民族性的不研究,并不等于经济实际中民族的不存在。理论应服从实际,而非实际服从理论。对经济体制的民族属性的研究,既是实际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经济学理论拓展和充实的内容。
民族性是一个民族经济体制存在的主要依据和民族经济体制采取哪一种具体形态的决定性因素。民族经济体制的形成,总是以一定的民族性为依托的。虽然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民族经济体制变迁基本可以被概括为统制经济体制、自由竞争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三个阶段,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族经济体制发展总体上也能被分为计划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两个阶段,但是具体到各民族,由于受到不同的民族性的制约,其在各阶段所表现出的民族经济体制的形式和内容又不尽相同。
举例来说,当前在实行雇佣劳动制的民族中普遍盛行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一体制下,各个民族虽然都强调国家从总体对经济关系、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和协调,但是由于民族性的区别,各个民族又在国家干预和调节经济的方式、范围和手段上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区别,大致被区分为三大模式:盎格鲁—撒克逊模式、莱茵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亚洲模式(也称东方模式)。
盎格鲁—撒克逊模式也叫做自由主义经济模式,以美国、英国为代表。在这种模式中,美利坚民族和英吉利民族的民族特性表现得非常充分。“在英吉利民族的精神结构中,包含了数种不可缺少的要素,比如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实用主义等,正是这几个方面相互支撑构成了英吉利民族的精神骨架”[1],这种精神与美利坚民族的个人主义、冒险精神和强调基于“人权”原则之上的“自由”、“平等”的精神基本契合。这使得两个民族在民族经济体制运行中崇尚个人主义、独立精神、理性观念、法制观念和竞争观念,虽不排斥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允许政府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对市场进行间接调控并依法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监督,但与其他西方国家相比,更多地承袭了古典的自由放任和自由竞争的自由主义的历史传统,要求政府尽量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在充分保护私人财产所有权的基础上充分鼓励自由竞争。
与盎格鲁—撒克逊模式相区别,莱茵模式不仅注意保护自由竞争,同时注重发挥政府的控制和引导作用。莱茵模式也被称为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它主要为西欧的德意志民族、法兰西民族和北欧的瑞典民族所采用,其中又以德意志民族为典型。德意志民族是一个不断追求理性与知识的民族。在历史上,德意志民族饱尝分裂与离乱之苦,仅近代以来,苦难就未离须臾:弗兰茨二世屈服于拿破仑;威廉二世统一全德却又黯然逊位;凡尔赛条约逼干德国血液;但泽走廊撕裂德国疆土。在日耳曼神话中,战争就是自然界的秩序,就是生命的基本要素。在频繁的战火中,德意志民族对于自我、死亡和责任都形成深刻而独特的理解,其理性主义态度使人们极为珍视符合生存理想的秩序,并对服从权威和维持秩序有着天然的渴望。这样的民族性格导致德意志民族在选择市场经济体制模式时,明确提出“国家必须在资本家面前保护资本主义”:国家要为经济活动制定规则并监督其实施,并应奉行“秩序政策”,在将经济活动的权力交给各个企业的同时,建立起一个有效的竞争秩序。
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和莱茵模式虽然互相区别,但都体现着西方民族性格,亚洲模式则因其典型的东方特性而与以上两种市场经济体制模式显著不同。亚洲模式又称政府主导型经济模式,以倭族、韩国的朝鲜族为代表。这些民族作为后发型民族,在追赶发达民族、学习和引进发达民族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也强烈地保留着东方特有的民族色彩。倭族和朝鲜族的共同特征就是基于生存危机的忧患意识和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而形成的“集体本位主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企业利益服从国家利益。这样的利益取向显然与强调个人利益和价值的西方价值观迥然不同,它使总体高于和优先于个体,个体成为实现总体目标的手段,当总体利益受到侵犯时,个体需要毫不犹豫地为总体付出乃至牺牲。正是在这样的民族心理和利益取向基础上,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模式。这种模式的基本特点是:政府在经济活动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运用严厉的规则要求企业遵守市场规则,利用利益机制诱导企业行为,使用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引导企业的发展方向,通过行政指导使企业尊重政府的意图,即通过有效的官民协作来实现政府规划的经济发展目标。[2](P307~316)
不仅在市场经济体制阶段,在其他经济体制阶段,民族性对民族经济体制的具体形式和内容的制约也有充分体现。如苏联各民族受东正教和集权制度的影响,形成了严重的教条主义、自我中心论和集权思想,以上因素虽然在社会制度变迁后受到一定程度的压制,但依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不断地表现出来并发挥作用。也正是在这样的民族思维方式的影响下,苏联形成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教条式理解,对内强调生产资料公有制下的社会大同,国家统一规划下的生产、流通、消费,甚至统一的思想建设,对外则推行苏联经济体制模式的超国度化。再如伊朗、苏丹等国的民族强调以伊斯兰教义或以伊斯兰精神为底色的法律面前的公正,强调国家控制下的、不否认私有制的混合经济模式;土耳其则坚持“共和主义、民族主义、国家主义、世俗主义和改良主义”式的发展道路……
民族性对民族经济体制的制约作用,并非偶然,而是必然。世界上的各个民族由于拥有不同的自然环境、族际环境、人口规模、历史根基、内部结构、聚合状态、彼此交往状况等,自然会形成对生存发展环境的差异性的生态性适应与选择、民族心理上不同的文化积淀、特殊的思维和行动方式、独特的个体和总体关系,这些都会交织、融合在一起,影响民族经济体制的构建和运行,从而使民族经济体制在遵从人类发展大方向、具有一般运行逻辑的同时,又展现出丰富的民族特殊性。
从氏族、部落、部落联盟走向民族,是各地区的各民族体间壁垒消除、统一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商品流通市场形成、民众语言价值观念及政治认同、政治忠诚趋同的过程,这些对于民族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各种因素的发育程度越高,民族内部的聚合性越强,反映民族历史传统、经济生活、宗教信仰、文学艺术、民族心理素质等并由以上因素综合形成的民族性就越突出。独特的民族性的形成,不仅标示着一个民族的诞生,而且可以促发民族成员强烈的民族情绪和感情,通过使民族成员与民族合而为一,动员全民族的热情和强化民族意识,获得仅从经济要素中无法获得的现代化动力,从而使民族经济体制的体系稳定和运行能力获得强大的动力支撑,提升民族经济体制的相对独立性,并使其内在的有机性和系统性得到加强。
纵览民族发展历史,不乏通过增强民族性来整合民族经济、提高民族经济体制的作用能力的例子。典型的如美利坚民族伴随着美利坚合众国的形成孕育产生,历史上就是一个广泛吸纳全球移民的国家民族。“从17世纪初迄今,来自世界各国的移民(不包括移民后裔)共5300多万人,相当于1790年美国全国人口的13.2倍。自合众国成立以来,外来移民活动遍及世界各个角落,由欧洲扩大到全世界,其规模之大、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影响之深,在世界移民史上是罕见的。”[3]据美国2000年人口普查表明,当年美国的种族构成是:白人占 69.1%,讲西班牙语的美国人占12.5%,非洲裔美国人占12.1%,印第安人及阿拉斯加原住民占0.7%,亚裔美国人及太平洋岛原住民占3.6%,其他占0.3%,两个以上种族的占1.6%,平均每4个美国人中就有1人属于少数族裔。[4](P73)由于族体关系复杂,自美利坚民族诞生起,如何兼容并蓄,形成系统协调的民族经济体制就是其关注的核心问题。在美利坚民族形成早期,其内部族群关系混乱,以移民的原属种族为根据,形成相对独立、冲突迭起的小块经济体,族群问题夹杂帮派纠纷、政治角力、外部势力干扰,导致美利坚民族在初创时期内部矛盾不断,经济体制运行不顺畅。到南北战争时期,南方人更是凭借自己的种植园经济和奴隶制生产关系,提出自己是独立单一民族,与北方人的经济交流日减,使美国形成南北分离并对峙的经济结构,民族经济体制被一分为二,北方侧重市场自由,南方强调政府管理,国家统一也受到严重威胁。南北战争之后,为了重建民族经济体系的有机系统性,除了统一生产关系外,另外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加强全国经济联系,以美利坚民族为单位构建起自由竞争的民族经济体制。这一时期,为配合其统一的民族经济体制建设,美国政府还在民族政策上强化美利坚民族的国民认知,强调美利坚民族是单一民族,并不进行支民族的民族识别,弱化支民族的自我族体认同和排他意识,“对于少数族群成员作为国家公民所应当拥有的各项权利,政府从‘公民’这一角度予以保障,针对每个成员的具体情况采取个案处理的形式,尽可能不把他们视为具有某种独立性的政治群体。对于一些少数族群成员在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不利状况(如英语水平差或教育程度低),美国主要不是通过政府政策来保护其群体的‘政治利益’,而是通过民间和半民间的社会福利项目来对需要帮助的个人或小群体(而不是‘族群’)予以救助和支持。这就使与族群相关的各种问题主要以个体成员和个案的社会问题为形式表现出来,而不表现为以整体族群为单位的政治问题”[5](P126~127)。同时,推行民族和民族问题“文化化”战略,引导国内各不同种族把族群差异、宗教差异仅仅看做是多元文化社会中的“文化差异”,而不是族体差异,由此起到了缓解民族矛盾、凝聚国民向心力的作用。至今,美利坚民族已经形成了高度的单一民族认知,民族意识的强化、民族性的突出,对于整合美利坚民族经济体制、实现经济有机系统运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正是由于高度稳定的民族性对于经济体制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很多国家都希望通过形成“国族”、使民族经济体制和国家经济体制同一,来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和国家稳定。事实上,如何从国家发展的角度来认定民族和重塑民族,一直是近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中心议题。从已经发生的历史看,如果国家外延与民族外延不重合,不论是国家发展还是民族繁荣往往会面临更多的矛盾和难题。恰如俄罗斯学者布洛夫指出的,在民族势力的作用下,在俄国历史上一直存在导向国家统一的向心力和导向分裂、独立的离心力两种趋势的斗争。为此,早在19世纪,俄国十二月党人就提出俄罗斯不能以民族为基础作为国家区划的原则。但是,十月革命前,列宁为了调动沙俄统治下的民族的革命热情,早日推翻沙皇俄国反动统治,“从发动革命和夺取政权的需要出发,采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就是把沙皇俄国统治下的各部族都称为‘民族’并鼓励和支持他们独立建国……因为镇压这些部族的叛乱,必然会造成沙皇俄国的兵力分散、财政空虚,这样工人起义的成功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为了鼓动各部族起义,当时布尔什维克党宣布说这些群体都是‘民族’,天然拥有自决和独立的权利”[6]。苏联正式成立以后,在斯大林领导下进行了“民族识别”工作和随后的制度建设,苏联被建成了一个由许多“民族”联合组成的“多民族联合体”,而不是一个“民族国家”。根据1923年和1936年的苏联宪法,每个民族都有独立的权利,每个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都有自己独立的议会和宪法,在体制上都有各自的独立系统。这样一个民族构造和过分突出民族利益的民族政策,对于苏联国家经济体制的内在系统运作显然是不利的。其结果,就是不断出现民族经济体制间的矛盾以及民族经济体系与国家经济体系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在苏联国家主权范围内,被不断地以中央和地方的结构性矛盾的形式显现出来。
强化民族性,可以提高民族经济体系的相对独立性、有机性、系统性,是民族经济发展中的一条基本规律。这条规律,对于国家经济发展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对于民族国家来说,突出民族性,可以增强国家的经济体制作用能力;但对于由多民族构成的国家,过分突出民族性,只会导致国家经济的内在分化,增加国家经济体制有效运作的难度。因此,对于不同的民族结构的国家,如何以本国情况为根据,有选择地形成民族政策,处理好民族经济体制与国家经济体制的关系,是需要深厚的理论累积、主观创造能力和高超的实践智慧的。
民族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社会存在方式。在发展的横截面上,民族的分化、裂变、聚合是民族发展的常态;在发展的纵截面上,印记民族、形成民族标志的各方面社会属性,包括政治性、经济性、文化性、语言和意识等等,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人类历史,从民族角度看,就是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对民族性不断进行重塑的过程。民族性的调整、改变,会影响到民族经济体制的作用效果,并在长期运动中引领民族经济体制发生变迁。
民族发展历史表明,民族是相对稳定存在的,一旦形成往往会具有旺盛而持久的生命力,同时,民族在其孕育和成长过程中又会不断在经济生活、宗教信仰、政治理念、文学艺术、民族心理素质等等方面发生变化。相对于民族的相对静态存在,其动态调整是普遍的、恒常的,或者说,民族就是在其不断的运动中存在并形成自身发展的。当民族性在民族的动态调整过程中得到改变时,必须寻找和和建立起一个符合当时社会物质和主观条件的经济体制,才能实现民族经济活动的有效组织和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的正常经济联系。
考察民族发展历史,透过其纷繁的现象,可以发现,那些发展势头良好的民族都能够较好地处理民族性转变与民族经济体制的配套发展之间的关系。伴随着民族性的转变,其民族经济体制也再难以延续体现君主利益的统制经济体制,出现了向以自主决策、自由竞争为原则的自由竞争经济体制的转化。当然,不能够适时、适当地根据民族性转化民族经济体制的例证,在民族发展史中也并不鲜见,其结果自然导致民族经济的衰落,甚至民族的解体。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曾在苏联解体后反思说:“很遗憾,尽管有各种声明、纲领和计划,但是在苏联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都未曾严肃地分析过民族间的关系及其解决途径”。[7](P21)在苏联建国初期,由于刚刚落实苏共的民族政策实行民族识别,“把沙俄原来的传统部族‘政治化’并引导成现代‘民族’”[6],各个新生民族的民族意识尚不突出,民族性处于形成、孕育阶段。在这种情况下,形式上实行联邦制,实际上实行以联邦中央为核心的高度行政集权的统制经济体制,并不会受到各民族的强烈反对。但是,伴随着苏联经济的发展,各个新生民族的民族性日益鲜明,“苏联政府长期关注民族问题,使‘民族’的概念深入人心。因此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各方面几乎无处不突出‘民族’特征,甚至连日常生活也离不开。正是长期强调和突出‘民族’,导致民族意识的滋长”[9](P594)。民族性不断强化的结果,是形成了各民族构建以本民族利益为出发点和根据的民族经济体制的要求,各民族纷纷公开表示不愿接受全苏范围内的资源调动和经济规划,开始日益谋求本民族利益的提升。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以联邦中央为核心的“全国一盘棋”的经济体制显然已经难以为继。各民族的相对独立的民族性的发展,要求或者是根据民族性的新变化,弱化国民经济关系,强化民族经济体制;或者为了坚持国民经济的系统性,促使民族性向强化国家认同方向进行新的调整。但是,苏联历史的走向却是,几乎完全无视新的民族性与旧有的民族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错误地坚持“民族问题解决”论,试图在新的民族性的基础上继续贯彻旧有的“全苏一体化”的经济体制和发展战略,并试图以拉平经济的手段来缓解民族矛盾。其结果,恰恰是导致了民族裂痕的进一步加大、民族关系的进一步恶化,直至出现了民族主义的国家分裂行为。苏联解体,可以说是民族经济体制不能根据民族性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的直接结果。
民族性对于民族经济体制具有极强的制约作用。重视这种作用,有利于民族关系的改善、民族经济的发展;忽视、漠视这种作用,则将在经济体制的建设过程中付出沉重的代价。在民族社会发展过程中,只有以民族性为依据,自主积极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民族经济体制,才能实现民族发展与经济繁荣的双赢。
[1]李占荣.宪法的民族观 [EB/OL].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54957,2009-09-01.
[2]池元吉.世界经济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楚夏.近代美国历史发展的特点[EB/OL].http://blog.jxdcw.com/u/jimmy/archives/2009/2908.html,2009-09-01.
[4]姬虹.从2000年美国人口普查看美国种族现象 [J].国外社会科学,2002,(4).
[5]马戎.理解少数民族的新思路 [J].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6).
[6]马戎.当前中国民族问题的症结与出路 [EB/OL].http://www.wyzxsx.com,2009-07-30.
[7]努·纳扎尔巴耶夫.让在21世纪门槛上[M].北京:时事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