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凤翔县城关医院陈志明医生在我刊2008年发表的《根管治疗三年后疗效评价及影响因素分析》[2008,18(1):38-41]一文,系剽窃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程越医生2006年发表于《中华口腔医学杂志》的《根管治疗三年后疗效评价及影响因素分析》[2006,41(09):517-520]一文。文章除个别文字及我刊要求其提供的临床X线图片外,文题及内容均为抄袭,经比对文章抄袭率大于95%,情节特别恶劣,严重损害了原作者、作者单位的权益,挑战了学术论文的道德底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我刊强烈谴责这一剽窃他人成果、侵害他人权益的不端行为,并已通告其主管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在此,特郑重宣布撤销此论文在我刊以及相关数据库的发表。我刊今后将不再刊登作者本人的任何文章。
我刊一贯秉承严谨求实、质量至上的原则,对于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捏造事实等败坏学术风气的不端行为绝不姑息,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