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云华 彭忠斌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党建工作
○莫云华 彭忠斌
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农村经济组织形式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正在成为乡村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将成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农民合作社中开展党建工作是一项全新的课题,其它领域党建方面的经验只能借鉴而不能照搬。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总的思路是:围绕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党的工作,发挥党组织推动合作社发展的积极作用,不断实现、维护、发展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其中,围绕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党的工作是根本,发挥党组织推动合作社发展的积极作用是关键,不断实现、维护、发展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目标。
1.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合作社党建工作的重要性。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必将成为我们党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领域。研究推动合作社党建工作,有利于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长期不变的前提下,让合作社承担起目前村级集体想“统”而统不起来、农民一家一户想办而办不成的事情,探索农村经济组织治理新模式;有利于在人均耕地不足一亩的前提下,组织广大农民群众走出一条生产小规模、经营规模化、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统筹协调农村各种资金、资产和资源,扶持合作社发展壮大,解决农民最急最盼的致富问题,健全党组织引领下的社员自治机制;有利于在当前农民群众组织形式、就业方式、生产活动多样性情况下,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关系,促进农村党群和谐与农村社会和谐。因此,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做好党的工作,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的稳固。区县、乡镇党委必须把加强合作社党建工作纳入本地区基层党建的工作范畴,明确分管部门,加强工作调研,形成推进合作社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积极推进合作社党建工作。
2.正确把握合作社“党建”与“建党”的关系。客观地说,本市合作社的党员基本都在镇、村党组织的覆盖之中,因此加强合作社党建工作的重点是解决党的工作覆盖问题,即如何让合作社党员在政治思想上保持先进,在业务技能上发挥专长,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进而团结凝聚社员群众共同推进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所以,加强合作社党建工作,重点是党建,而不是形式上追求在合作社中组建多少个新的党组织。松江区有13家市级示范社,没有一家合作社单独成立党组织,但合作社中的党员都理顺了组织关系,正常参加组织活动,发挥党员作用。由此可见,加强合作社党建工作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合作社经营规模、生产区域、社员分布、产业链条等情况区别对待,坚决防止一刀切。一般对社员较多,经营规模较大,产业链涉及生产、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跨村、镇区域的合作社可探索推进建立新的党组织。其它如生产品种单一,经营规模不大,社员多属本村的合作社以及集体农场或村级集体资产直接参与的合作社,现阶段暂无必要单独建立新的党组织,可在原党支部建制内划分若干个专业党小组,安排社员党员的组织生活,开展小组活动,发挥作用。
按照有利于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有利于合作经济发展,有利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要求,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模式。
1.要创新合作社党组织的设置。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应该在不改变原来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合作社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的原则,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讲求实效,对农村党员实行分层分类管理。一是单独设立党组织。对具有较强产业特点、较长产业链、跨村域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员(包括辐射经营户)来自本镇多个行政村及镇外,现有党员分属多个党(总)支部,且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单独建立党支部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可以单独组建党组织。建议首先在全市100家市级示范合作社,以及外来社员为主、外来党员居多、规模较大且运行稳定的合作社中探索单独建立党支部。二是依托村党组织设立党小组(村党支部+合作社模式)。对建立在同一村域的合作社,合作社成员(包括辐射经营户)来自同一个行政村,现有党员均属本村党(总)支部,且党员数量和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合作社,可在合作社设置相应党小组,隶属所在村党组织。三是联合建立党支部。对中等经营规模、成员主体来自不同生产基地而生产经营业务联系较为密切,且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专业合作社,可采取联合组建的方式,由几个合作社共同成立联合党支部,并在每一合作社中设立一个党小组。四是归口建立党组织。对自身不具备组建条件,但生产的产品却有较大特色的合作社,可采取归建到业务主管部门或技术指导部门党组织,或者以乡镇为单位专门成立合作经济党组织,将这类合作社的党员吸纳进去,或者由乡镇已成立的合作经济组织党组织,对其他合作社的工作进行覆盖。五是指派党建工作联络员。对党员少于3人,正、副理事长属非党人士的合作社,要考虑安排党建指导员或联络员,负责做好合作社负责人及骨干社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推荐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努力在合作社开展党的各项活动,以尽快形成党的工作基础。
2.要进一步明确合作社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在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建立党的组织,突破了农村原有党组织设置模式,党组织的职责也随之被赋予新的内涵。根据党章规定,结合当前合作社的实际,我们认为合作社党组织应以“组织引领、助推发展、协调关系、维护利益”为重点,认真履行以下六个方面职责:(1)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在合作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社员群众完成合作社的各项任务,确保合作社健康、稳定发展。(2)密切联系社员群众,经常了解社员对党员、党的工作和合作社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社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党员和群众热爱合作社,人人为合作社发展多作贡献。(3)指导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重视年轻社员的引进、教育和培养,发现、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5)积极为合作社经营发展出谋划策、主动服务,帮助协调各方面关系,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提供政策、信息以及其它方面的支持,主动为合作社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6)引导和监督合作社党员干部和其他社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不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引导和支持合作社管理层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民主决策,维护合作社和社员的正当权益。
比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运行机制,从三方面探索建立合作社党建工作的运行模式。一要明确合作社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合作社党组织要在社员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承担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等重要职责,与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之间是协助配合关系,与监事会之间是支持指导关系。重点要把政治素养好,带领群众致富意识强,懂经营、会管理,热心服务、群众公认的党员选进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二要因地制宜确立合作社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坚持党建工作属地化原则(即合作社党建工作一般归属所在镇党委领导),对党员大多来自本村的合作社,新建党组织原则上隶属于本村党的组织,这样有利于稳定当地的党组织架构,保持原来村党组织的威信,维护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对那些在本镇区域内跨多个行政村且实力较强的合作社,新建党支部可探索直接隶属镇党委。对个别在区(县)范围内产品有一定特色、行业技术性较强的合作社,新建党支部可探索隶属区县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党组织。三要创新党员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合作社党员要提倡“隶属一个组织关系,参与多重组织活动”,即在组织关系上,要明确党员的归属,服从党组织的管理,同时根据合作社各产业链的生产经营情况,参加多个相关党组织的活动。尤其在事关合作社发展方面,党组织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吸收组织关系不在该党组织但与合作社发展密切相关的党员参与组织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让党员能够在推动合作社发展方面发挥多方面积极作用。同样,产业相近或相关的合作社党组织也要加强沟通,在党组织层面协调党员参与多重党组织活动问题。
一要抓好“双培双带”工程,解决好“人才”问题。要研究制订鼓励政策,吸引现有合作社创业人士子女加入合作社组织。注重把年纪较轻、学历较高、来自本乡本土、有志投身“三农”的社员纳入合作社党组织的培养视野。切实在合作社开展以“把能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人”、“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为内容的“双培双带”工程,缓解合作经济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二要探索合作社领导层与村“两委”班子成员之间“双向进入”。调研发现,本市合作社党员多数来自当地,尤其是本村。所以,要注重提倡合作社中的优秀党员与村干部的“双向进入”,一方面要把政治素养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服务、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村党组织成员选进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进而选入合作社党组织;另一方面要把合作社领导层人员通过合法程序,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实现农村优秀人才资源的有效整合。三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资源共享,解决好合作社党建“财”和“物”的问题。对于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合作社,镇、村党组织要在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可采取上级党组织拨付一点、行业主管部门支持一点、政府财政补贴一点、支部所交党费全额返还等方式,保障合作社党建工作经费。规模较大的合作社党组织可参照《公司法》关于党的经费提留的规定,依法落实党建经费。要充分利用村党组织“一室两点”(党员活动室、党员服务点、远程教育点)优势,为合作社党员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实现资源共享。
1.合作社党建应成为镇村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鉴于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在目前阶段,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开展党建工作应当明确为镇、村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这是因为: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模一般都不大,生产经营一般都在镇村范围内,而合作社中的党员组织关系大多也挂靠在镇村党组织的下面。镇村党组织对合作社的党员个人情况都比较熟悉,从而便于镇村党组织对于合作社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这也符合党员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和社会组织扁平化发展的趋势。镇、村党组织在推进合作社党建工作应坚持领导与指导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监督与支持相结合,着力围绕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来抓好党建工作。
2.村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合作社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村级党组织要视合作社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分类指导。对新建并隶属于村党组织的合作社党支部(党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制订符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色的党建工作计划,并在推进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对新建而挂靠于乡镇党委或对口业务部门的合作社党支部,要在合作社流转土地、村级公共服务资源共享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定期与挂靠党组织取得联系,关心合作社发展。对没有建立党组织(党小组)的合作社,要按产业特点编入业务相近的党小组,组织党员参加村党组织的各类活动。对暂无党员的合作社,要在村党支部委员中落实专人作为合作社党建工作联系人,或派驻党建工作联络员,并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
3.农口部门应当与镇村党组织形成共推合力。农口部门在对合作社生产经营进行管理、服务的同时,应当就地区合作社整体发展状况经常与镇村党组织进行沟通,以便镇村党组织及时掌握合作社的发展态势和必要信息,明确合作社各发展阶段党建工作的重点。同时,农口部门要继续扶持合作社发展,指导合作社做大做强,积累合作社经济基础,为合作社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和物力支撑。在此基础上,还要通过政策杠杆引导合作社领办人在获利的基础上,让社员充分享受合作经济的发展成果,并建立一定的风险机制,在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时,将农民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真正使合作经济成为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火车头。诚然,合作社党建工作不应该仅仅是农口部门或镇村党组织各归各的工作,不能各自为战,而是需要两者的密切配合,把合作社的行业管理和党的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责任编辑 陶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