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育坤 李洪霞
一、质检问题处理的方式
1.显而易见、容易认定的质检问题的处理办法
(1)对于到货物资质量问题的处理,经有关部门确认为不合格的材料一般做拒收、退货或换货处理。例如:运输带,规格1000*10*4.5/1.5宽度下差15毫米,与国标允许正负差1%相比,超过这个范围,处理为拒收。
(2)长度、宽度、厚度与计划标书要求不符的材料,使用单位鉴定确认可以满足其生产需要,并经采购业务科室签字认可,个别材料可做降级使用处理。这种问题解决办法在钢材类、运输带异议处理中最为常见。例如:由于运输过程中没能上铺下垫造成运输带损坏的,在不影响厂矿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减少受损部分长度结算。
(3)有的材料未知其使用效果或对其使用效力有疑议时,一般做试用处理,待试用后再酌情进行合理的最终解决。
2.质检问题难以认定,后续处理有难度的物料。
(1)物料外观与内在的关系不好把握类问题。有的材料的内在质量、硬度无法检测,如到货材料为超过十年的轴承,依据材料本身外观性状难以判定是否影响使用;个别进口材料没有合格证或报关单,只能从外观判断;有的物料检测证书或合格证填写项目不全。如一次到货的轴承,规格D313(6313/P5)10套,因外套里侧表面不光洁提出异议,业务科室处理意见是“要求供应商提供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来源证明”。次月供应商证明如下:
检验部门向供应商继续要求出示“号码00284397”的發票,供应商又于次日拿来一个《账物来往名称和账号变更证明》,这不是产品品牌的证据,处理异议时间达两个月。
(2)有的材料到货经常是长度宽度下差在国标允许范围内,打“擦边球”。
(3)材料品牌与标书相符,质检部门认为是合格产品的材料,但使用单位称质量差不领用,如公司炼铁厂拒领“长城”牌钢锯架就属此类问题。使用过程中出现异议,厂商与钢铁公司使用单位各执一词,都缺乏有力的依据,需要权威机构的检测,确定责任方和后续是否理赔。
二、出现物料质检问题的原因
1.市场竞争和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到货物料的质量。
(1)市场上的产品良莠不齐,市场存在规范与不规范行为。最通俗的例子就是“王麻子”剪刀真假难辩。
(2)市场也充满竞争,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但在这个过程中,身边的老企业已退出钢铁公司市场。
竞争的过程中,正规企业有的与一些小规模同类产品生产企业重新组合。西北轴的产品质量比较好,可4月到货的宁银西北轴同一个规格的轴承连续两次外观有锈迹,起码说明其防锈维护不过关或材质有缺陷。浙江天马轴承到货两天以后另一个供货单位送来同样品牌10套轴承,合格证上连生产日期也没有,外观明显比前者差。
(3)企业遇上原材料价格上涨,为了占领市场份额,想尽一切办法降成本,如:洗衣粉的包装袋比过去薄了,脆了。津华油漆的供应商自己也承认装油漆的铁桶薄了。
这些是影响到货材料质量的一大外因。
2.采购程序的精细化管理不断发现问题,钢铁公司内部市场需要良性循环。
(1)钢铁公司材料市场要求降采,压力较大,资金不能完全到位。
(2)钢铁公司市场又需要打破垄断,形成良性循环。例如同样是锻造工艺生产的索具卸扣和钢丝绳卡头,规格型号相仿,有三家供货商“长江”、“东韦科贸”、“伟业”,外观上看,“长江”的材料最好。这类材料大都采用了厂家直购的方式,能保证材料的质量。就连使用过程中一直对某个品牌运输带提出异议的选烧厂,也认为“青岛橡六”或“天津宝昂”的材料虽然价格偏高,因其质量与服务较好,长久地看,费用消耗并不高。
(3)标书内容不严密,要求欠完善。
三、完善质量管理的建议
改进无止境,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也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的完善和改进,才能推动企业业务运作的规范化,从而提升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1.对供应商规范管理
(1)采购过程中对物料生产厂家考察,也应认真审查其检测机构。
为在有信誉的供应商中有选择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对供应商资质、材料生产厂家考察非常重要。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对于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符合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必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质量管理基本要求也包括产品包装和标识的基本要求。
依据采购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新供方要有样品检验;老的供方要有业绩评定,都要求有书面调查。在选择合格供方时,优先GB/T19001-2000、GB/T24001-2004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
因此,必须认真考察材料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且在《供方能力调查表》中填写具有“厂家生产执行标准、检测机构、产品包装、标识业绩评定”等内容,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
(2)对供应商的考核,把进货物料下差累积程度记录在案,持续改进,缩短负差数量。
国家规定允许误差为正负数,材料长度、宽度长期下差并不是制定国家标准的初衷,有的就属于缺斤短两行为。例如某材料国标误差为正负2%,规格20米的材料经常是保持在19.6
19.8米。经检验人员发现后,半年累计出现在同一材料的同一现象达到5批次,不止在验收单上备注说明,也应该向考评单位提出基础资料:“此企业材料公差必须控制在正负1%”,记录资料作为供方业绩的一项内容。此后到货材料一旦突破这个标准,就视为不合格。当它半年累计达到1%,再要求其达到0.5%。如此不断缩短材料的公差带,提高合格率。
有些物料在生产线上电脑控制,直接在长度下差2%处截断,同一材料的同一现象达到整个批次,结算时减去下差的长度,记录在案,对供应商诚信进行评估。
2.针对采购协议合同的签定、标书制作,款项有待细化。
(1)注明材料执行的国家标准。例如3月时钢锯条材料品牌与标书相符,是“鲨鱼牌”,有的生产单位不领用。查阅资料与其他标准对比:(单位:mm)
(2)计量单位不合理的如绞质线应把“盘”精确到最小单位“**米/盘”。
(3)注明不同用途的不同规格。如草袋子是用于铺垫还是用于包装,标书上也没有规格要求。
(4)大多数合同、协议都对包装物有一定的要求,这样就给出了材料重量是毛重还是净重的标准。外包装差也会在运输过程中损伤材料,影响质量。
(5)通用轴承标书中第二条明确注明“以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验收,中标单位能提供轴承来源的证明,如生产厂家的发票”。检验遇到拿不准材料是不是真品时,可以要求中间商出示购货发票等有力证据。
(6)协议明细也应对材质或外观、生产时间有一定的要求。如近期出现的轴承到货为2002、2003、2004年,最早90年生产,业务科室与轴承生产厂家及供应商开诚布公地座谈沟通,改进措施就是:标书规定出厂日期4-5年,特殊和急用一事一议;标书要求供应商投标时注明材料生产时间;加强市场调研;加大对供应商的考核力度,保证质量。
与供应商的沟通、对市场的了解都是改进招投标的有效措施。
3.采购部门质量检验要加强与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协作。
(1)在直送现场的大宗材料数量称量时,与计量磅房沟通,得到协助。
(2)特殊材料必须经过钢铁公司专门机构的检测。如电偶,今后如果有必要,有的材料内在质量可以去技术中心化验。
4.其他
(1)市场价格存在波动时,供应商储备的零库存材料,有的采用季度竞标的采购方式。还可以采用由主张调整价格一方提出价格调整的依据,如市场调研,用书面形式向公司采购部门提出,之后由公司采购部门质检审核人员与采购员共同核实,招标办或价委会给出结论。
(2)与交流制度的衔接。任何工作都需要提高人员素质,增强责任心。一个人老是局限在一个岗位,也难免思想长期停留在一个水平上。采购部门人员岗位交流调整,可以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推进精细化管理。
正象质检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保证的职能不可能由其它部门来代替一样,质检机构也不可能代替其它部门去进行工作。将有价值的质量信息及建议积极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质检机构才能在提高材料质量的工作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