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强 张 涛
(西安工程大学思政部,陕西西安 710048)
科学发展观的科学体系为和谐社会理论提供了指导思想,形成了科学的和谐社会理论。2005年2月 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的深刻概括,也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征的科学解释。其基本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和谐社会的特征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相处,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谐社会是社会自我完善的内在要求。
马克思立足于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社会实际,通过对空想社会主义理论的批判和继承,在剩余价值学说和唯物史观的指导下,着眼于人类历史发展规律和社会理想,创立出了科学共产主义理论。这一理论完全体现了社会内在本质的发展要求,完全体现了人类解放自身的理想与途径,完全体现了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对和谐生存的价值诉求。科学共产主义理论的实现标志是人的全面解放,和谐社会理论实现的标志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相处,只有这样的和谐相处成为事实,人的全面解放才能够实现。所以,和谐社会理论作为科学共产主义理论的必要补充,在本质上和科学共产主义理论是内在统一的。和谐社会理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进一步发展马克思科学共产主义学说所建构的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理论体系。该理论体系是马克思科学共产主义理论的发展与创新,是中国化的马克思科学共产主义理论。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私有制具有历史进步性,但作为历史的产品,私有制必然要被公有制所代替,人被私有财产异化的现象将随之结束。由于私有财产异化了“现实的人”,这就导致“现实的人”面对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矛盾和冲突的世界,公有制是捣毁这个世界的唯一武器。马克思认为只有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够消灭私有制。因为生产力充分发展是建立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公有制在较广的范围内建立,人才能够成为“社会的人”和“现实的人”。也就是说,人的存在基础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换句话说,人只有在生产实践中建立起和谐的生产关系,人类才能够真正地建立起公有制,才能够摆脱私有财产的异化。正像马克思所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句话:消灭私有制。”在这样的社会形态推动下,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人们的道德素质极大提高,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按需分配”得以实现,“三大差别”完全消失。一句话,社会完全实现“自由”、“平等”、“公正”的时候,人与社会之间、人与人之间才能真正实现和谐。
马克思认为:一方面,人的活动离不开自然界,“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另一方面,自然界又需要人在实践过程中不断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来认识。人对自然的认识是通过群体性的社会实践得以实现的。所以,人在认识世界的同时需要组合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从而形成有组织、有秩序的社会整体。因此,社会实践中的人不仅仅具有自然性,还具有社会性,人的自然性满足需要通过人的社会性得以实现。为此,人在整个社会实践中面对着三个对象:自然、社会、他人。人只有全面协调处理自身与自然、社会、他人的关系,才能够使自己生存下来,社会才能够得以发展。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 (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的、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
人本身存在的现实基础是人类的实际的物质生活,而人类的物质生活的创造是依靠着社会生产方式进行的。所以,社会关系的总和完全体现出了人的本质,即人是社会生产方式的主体的同时也是社会历史的主体,这个主体植根于社会现实。马克思认为,只有从现实出发才能找到正确理解历史的钥匙。因为现实总是建立在历史主体对自然、社会、他人的现实关系基础之上,历史主体才能客观地认识和正确地建立和谐的社会健康关系及其协调的秩序,这种社会关系能够使人类分工趋向于合理化,进而逐步消除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对立。也就是说“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这也就意味着劳动不再是谋生手段,而是生活需要。可以说,科学化的分工能够使历史主体建立起“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这样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包含着三个要素:人、社会和自然,这必然就涉及到以历史主体为核心的三重关系,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现实关系。
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现实关系中,人作为社会历史的主体起着核心的作用。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社会发展规律与主体选择存在内在的统一性。社会历史的主体的一切正确选择都必须严格遵循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主体选择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得以实现的契机和不可缺失的环节。人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实现主体自身目的和价值目标的活动,没有主体选择,就没有人的活动,也就没有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现实关系。因此,社会规律的存在和作用离不开主体选择。简而言之,社会发展规律与主体选择是辩证统一的,这个统一性根源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统一性。所以,历史主体的选择必然要涉及到多重关系,只有这些关系得以和谐运行,和谐社会才能实现。进而可以说,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丰富与发展。
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全面解放是建构共产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和基础,人的全面解放又需要植根于发达的生产力。生产力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同时在正确思想的指导下,人类能够使生产力向着不断解放自身的方向发展,所以,生产力的进步又是人类整体价值选择的结果,这个价值选择的目的就在于实现人类的全面解放和全面发展。人的全面解放就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建立完全和谐关系的过程,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人作为历史主体与自然、社会之间实现了和谐与统一。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全面完整地提出了自己的历史主体理论,指出人直接是自然存在物。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人除了具有自然力、生命力外,他也作为自然的、有形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物而存在。这就使人既具有能动的一面,也具有受动的一面,是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能动性决定了人能够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展,从而进行改造自然的活动;受动性决定了人在历史演化中的活动不是随心所欲的,要受到客观规律、客观条件、主观条件等等的制约。由于这些制约因素的存在,人不得不在现实的生产与生活中与他人结成相互联系着的各式各样的关系,这就使人的群体性联系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密切,“随着完全形成的人的出现而产生了新的因素——社会”,从而使人在自然性的基础上具有了社会性。人的自然性渴望实现解放,人的这一价值诉求只能通过人的劳动实践得以实现。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做出如下全新结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这就明确指出了人类社会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产生的,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的飞跃的基础是劳动,从本质上来说,人在这个过程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劳动是人类独有的本质活动,这一活动既是人类社会从自然界分离出来的根本条件,又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并维系存在和发展的永恒条件。正是劳动实践使人成为了历史主体,进而能够不断揭示并把握历史运动规律,推动历史发展。历史的发展过程是人类在劳动实践基础上主客体交互作用的双重发展过程,而作为历史创造者的人,既是“在社会、世界和自然界生活的有眼睛、耳朵等等的人的和自然的主体的本质表现,”也是可以“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的主体的自为存在”。“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这就明确了人的能动性地位。也就是说,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人能够通过其劳动实践为自身的解放寻找途径。
历史唯物主义从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出发,揭示出人本身的最根本的特点:人是一种社会存在物,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与人的关系就是“社会生产人”与“人生产社会”的对立统一关系。人是社会的人,表明社会的发展以其必然性与规律性规定着每一个人的社会特色,创造出每一特定类型和个性的人。不同的类型和不同的个性的人的社会实践方式是不同的,正是这个不同使得社会具有了多元性。每一时期的人的现实的社会活动之所以都以社会历史的方式记载着,就是因为人的当时的活动已经融入到了社会之中,也就是说,人的活动只有融入到社会之中才具有意义。当然,在现实社会中,人的社会活动虽然是多元的,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本质,这就是寻求自身的全面解放。这说明,人的全面解放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以现今的社会存在为基础。
由此,在现实的社会实践中,人类与自然、社会建立了不可分割的关系。在这样的关系之下,人在现实的实践基础上生产和创造着新社会,这个新社会较之于以前给人的是更加解放。新社会的建立以更为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而发达的生产力需要历史主体通过劳动实践而实现。这也在另一个层面上说明,人要解放自己就必然要对社会形态进行选择,对前期社会形态既批判又继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人类终极价值选择之一,是社会历史主体的价值追求与价值选择,其目的在于实现社会历史主体自身的全面解放,所以,和谐社会必然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
马克思强调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和谐社会,作为一种社会历史形态,其目的在于实现人的全面解放,人的全面解放又构成了人的理想价值诉求。社会只有不断实现自我完善,人的理想价值诉求才能够不断得以实现。于是,在社会的自我完善中,“以人为本”则为社会自我完善的内在要求。这就说明,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人之外,而在人之中,正像马克思所指出的:“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所以,“现实的人”的行为构成了历史,在这样的历史当中,人们在不断地追求着自己的目的。就个体而言,这个目的就是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就社会而言,这个目的就是实现社会整体的自我完善和全面发展。
社会的自我完善必须通过“现实的人”的实践行为得以实现。在马克思看来,人们之所以有历史,是因为他们必须生产自己的生活,而且是用一定的生产方式来进行生产。社会是在劳动基础上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并相对独立于自然界的系统,自然界不能自动地满足人和社会的需要。为了生存,人类必须以一定的社会联系形式 (生产关系)为前提,运用和发展自己的适应、利用和改造自然界的物质能力 (生产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是生产方式,这样,生产方式就具体地决定了社会与自然界的相互渗透和相互统一,这种统一以社会实践主体的创造性、实践性和社会性为基础。生产方式决定并制约着全部社会生活及其过程,但其最终目的是围绕着人的存在与需要展开的,离开了人的生存和需要,我们就不能深刻地揭示社会发展的历史根源。离开了人的存在,离开了人的生产,那种关系就是脱离实践的感性直观对象了。因此构成历史唯物主义哲学逻辑起点的不是人的某一种属性,而是“现实的人”本身。只有“现实的人”本身的发展,才能够推动社会的自我完善,这个完善过程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在持续发展基础上的不断协调统一。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马克思认为,不能忽视这样一个极其简单的事实,这就是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社会是一个有组织、有秩序的整体,社会的诸要素不但要求获得全面发展,而且要求达到整体上的全面和谐,而这些在于人的不断增长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要的不断实现与满足。就社会要素而言,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社会要素全面、和谐发展的社会。进而,全面、和谐发展的社会要素是社会整体得以和谐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只有以全面的视野来关注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诸要素的全面而协调的发展,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睦相处、人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社会才能真正达到全面的发展,和谐社会是这种发展的必然结果。
综上,我们所需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政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切实实现自由、平等和公正。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按照“五个统筹”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和发展的科学体系。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这种继承和发展将科学理性和人文价值统一了起来。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及其实践提供了方法论和价值导向。而作为科学发展观理论归宿的和谐社会理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
[1]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中)[M].北京: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