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红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党校,新疆昌吉 831100)
近年来,在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昌吉回族自治州各级干部培训机构紧紧围绕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推动了全州各项事业的发展。但也要看到,目前昌吉回族自治州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建设上还存在许多不健全和不完善的方面,影响和制约了干部教育培训绩效的提高。
1.干部培训工作责任不明确,调训难度较大。目前,一些地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还未纳入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的任期目标责任制,致使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产生重工作、轻学习的倾向,人为加大了计划调训难度。
2.干部教育质量评估制度不健全。目前对全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还缺乏必要的检测手段和激励、监督、约束性措施,干部教育培训的督促和检查制度不健全,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和水平缺乏统一、科学的评估标准。
3.教学的方式单一,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学习效果不够理想。目前全州干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干部培训的要求,一些教师教学业务水平较低。教学工作还未形成竞争、淘汰的良好局面,教好与教坏一个样,缺乏有效的教学考核评估制度。教学方式比较单一,尚未走出“关门办班、集中进行课堂教学”的传统模式。教学方法不够灵活,仍以“教师讲、学员听”为主,研讨式、答辩式等启发性教学方式较少,教师与学员、学员与学员之间的双向交流较少,学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干部培训内容与干部学习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培训内容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不少学员认为集中培训无法达到缺什么补什么的效果,对指导实际工作作用不大。
4.多头、重复调训及漏训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方的业务主管部门在没有报告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的情况下单方面下达培训任务,使得有些基层干部刚刚结束党校的政治理论培训,又收到业务主管部门的调训通知。现在基层干部往往一人要担负几项工作,条条线线都要求培训,于是有的单位就出现了光学不干的“培训专干”和培训班的“常驻代表”,以应付各种培训,干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有的地方干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没有很好地加以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比较粗糙,干训管理者对干部参加培训情况不够了解,心中无数。因此,一些干部多次被调训,被人戏称为“培训专业户”,而一些干部五年中从未接受过任何培训,成为“培训死角”。
5.教育培训保障机制不完善,影响了培训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方面是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干部教育培训缺乏一套明确规范的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没有具体的、系统的考核指标体系,导致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评价抽象化,往往用相同的一般性语言去概括和评定各级各类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表现,考核结果千人一面,学习培训考核质量不高;另一方面是没有形成合理的培训经费保障制度。一些县市没有执行“把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规定,培训项目所需经费无法正常拨付,一些办学单位不得不向学员摊派有关费用,甚至出现超标准收费和乱收费行为,影响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形象。
1.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责任制。要制定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目标管理细则,实行量化管理,并把干部培训量化目标纳入党建创先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主体单位的竞争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首先,应建立健全全州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评估制度。各地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应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制定干部培训的质量评估标准。对照质量评估标准,对各培训主体单位进行质量评估,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基地资格,不让其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其次,应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竞争机制,逐步把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化。在具体操作上,除对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培训和岗位培训外,其他专业技能和适应性培训应逐步完成由行政计划调训向市场化培训的过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倡办学单位之间展开竞争,实行培训项目“公开招标制”,使办学单位克服“官办”意识,克服“铁饭碗”的优越感和依赖思想,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来寻求出路。“要充分挖掘、利用党、干校之外的社会教育培训资源优势,允许并鼓励多渠道和多形式联合办学或合作办学,实行办班委托制。”[1]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建立优势互补、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培训主体网络体系,实现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优的资源配置效益的目的。
3.不断创新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知识新理论不断涌现,干部培训内容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做到新颖、实用、灵活、超前。应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干部和不同形式培训的特点,按照“干什么、学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设置不同的培训内容,开设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以适应不同对象的要求。在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突出当代政治、经济、科技、法律知识学习的同时,党政干部应侧重于政治理论培训;经济干部应侧重于市场经济理论、现代企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应侧重于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农村工作、实用技术知识培训;科技干部应侧重于岗位技能、技术创新培训,努力使培训内容与干部的需求相一致。
要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活力,提高培训实效,必须创新培训模式,构建以参训者为中心的教学培训模式,提高参训者的参与意识。要逐步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把读书学习与研究现实问题结合起来,采取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方式,提高教学的吸引力和学员的参与程度,让学员带着问题听课,在学习中思考问题,运用理论指导调研,在调研中寻找对策,在理论和实际的反复印证中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学习效果。还可逐步推行“学时累计制”、“自主择训制”。“要尽可能地允许单位和干部本人有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主体单位的建议权、选择权,还可以考虑设置自学考试科目,过关者给予认可,推动市场竞训,解决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2]针对基层领导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的实际,采取分段学习、累计计时的方法,多办一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短期培训班,以适应干部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4.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首先,应健全和完善先培训后上岗制度。“针对不同岗位对知识、技能、理论素养的不同要求,对上岗前干部进行分门别类、分层次的培训,对党政领导干部、一般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一概做出如此要求。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者,不能履新,不能晋升。”[3]
其次,应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要建立健全“述学”制度,每个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工作述职时对自己的学习理论情况,以及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水平进行自述自评,再由与会人员打分评定;要建立健全“评学”制度,由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情况做出评议,可在考核的《民主测评表》中增加评学栏,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情况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不同等次的定性评价;还要建立健全“考学”制度,主要是建立干部政治理论知识考试制度,考查干部理论知识掌握的程度和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再次,应健全并完善培训和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培训和使用两者科学结合体现在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培训与应用的结合,关键在于学以致用,就是把培训的成果能够运用到改造客观和主观世界的实践中去,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把本职工作做得更有成效;另一个层面是培训与任用的结合,关键是提拔。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中有关理论学习考核工作的规定,把干部教育培训与提拔结合起来。把干部教育培训的学习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部分,把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升降、奖惩必备的重要依据之一。切实改变“有学没学一个样、学多学少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和“学而无用”的状况,充分激发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主动性、积极性。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首先,应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健全选聘制度。应全面推行评聘分开、竞争上岗的教师职务聘任制,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长效机制。应坚持按“精干、高效”原则,走“专职为主、专兼结合、外聘补缺”的路子,选聘专、兼职教师。办学主体单位可以通过人才市场选聘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专职教师,依法签订聘任合同,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可以加强基层办学主体单位使用教师的灵活性、自主性,拓宽选择优秀教师的视野。还可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理论造诣的党政领导干部、专家为兼职教师,拓宽理论联系实际的渠道,提高教学品位。
其次,应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办学主体单位教师双向交流制度。干部教育培训主体单位选派一些年轻教师到基层挂职锻炼,让他们参加社会实践和锻炼,深入基层,了解基层,提高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实际工作部门选调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干部到教育培训办学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形成双向交流的动态管理机制。
再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应建立科学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标准体系,从教师的思想政治觉悟、政治水平、教学能力、科研水平、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工作、职业道德诸方面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做出定量、定性的评价,给予相应的奖惩,并作为下一轮重新聘任的客观依据。
最后,应建立和健全教师培训制度。要加强对现职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训,并形成制度,不断提高师资水平。
6.建立和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机制。首先,应用活用好财政投入的资金。一方面应根据不同的培训项目、不同的培训对象,实施不同的财政支持。对于重要干部、急需的专业,采取全额支持,对于普通的学历提高,采取差额支持。同时采取提供财政贴息贷款的办法,保证干部参加高投入的学习培训。
其次,应建立与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制度。党校、干校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所需的教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经费应有稳定的来源,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实行财政核拨。对于各个时期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需要承担临时举办的规模较大的重要培训任务,可以根据培训情况,向财政部门单独申请,由财政部门另行核拨经费。对于其他培训机构,要逐步实行按教育培训任务需要下拨教育经费。“财政部门在拨款的同时,应加强培训经费的审计、监督,坚持专款专用、工程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科学的培训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制度。”[4]
再次,应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可以争取社会各界捐资办学,与企业联合办班,为企业培养管理人才、技术人才,进行市场运作,弥补培训经费的不足。
[1]云登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促进县级党校可持续发展[J].宝鸡理论学刊,2009,(1).
[2]周承刚.贯彻落实《干部教育条例》必须注重在“四个力”上下功夫[J].台州论坛,2007,(1).
[3]向志清.学习 一个永恒的话题[J].学习导报,2006,(1).
[4]陈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推动党校工作迈上新台阶[J].宝鸡理论学刊,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