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共德
(作者系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产业所所长)
从2009年底出台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到2010年初九部委发布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再到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期间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正是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迎来一个新的历史起点。我国广播影视是文化产业的核心部分,广播影视产业的繁荣是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重点。这意味着在“十二五”时期,我国广播影视产业将在建设国家软实力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将日益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门类。
我国广播影视促进经济方式的转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根据自身特征,做大做强广播影视产业,提高广播影视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贡献率,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二是广播影视的发展将提高我国的文化软实力,为经济方式的转变提供精神支持和思想保障。
广播影视产业以内容产业为重点,以创意为核心,具有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回报高、带动效应强的优势和特点,以及优结构、扩消费、增就业、促跨越、可持续的独特作用,必将成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着力点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支撑、引擎、带动功能将逐步显现,日益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推动着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影视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是突出的。从根本上说,就是宏观经济形势有利于影视产业的发展。在国际金融危机的推动下,中国经济开始了转型,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出口和内需的比例、第三产业的比重等显示经济健康程度的数字开始向好的方面转化。侧重民生的政策取向,公共服务体系的加快打造,消费环境的改善,都将起到启动影视消费的作用;经济结构的调整,制造业的升级,沿海发达地区制造业大规模升级,对影视产业提出了新的需求;数字化信息技术的迅速进步和大规模商用,在3D带动下传媒汇流的大趋势和数字内容产业的大发展,以及在全国性高铁建设推动下的新一轮城市化运动等,在整体上助推影视产业走上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里需要着重提及的是城市化对内容产业的拉动。当前,我国兴起了新一轮城市建设的高潮,而且城市化的发展显然是以“文化主导”,否定了服务于传统工业化的、难看而没文化的“工业化城市”发展战略,由此带来了内容产业的发展。因此,有专家认为,消费增长、经济结构调整、新技术应用、城市化和出口结构升级可以看做是今后一段时间影视产业可以搭乘的“五驾马车”。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唯GDP”,软实力弱。广播影视产业属性精神文明建设,其发展将为经济建设提供思想和制度保障,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意义重大。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着规范经济和社会行为的作用,担负着培养道德情操、建设核心价值体系的责任,为经济发展建立统一的思想基础。同时,经济产业需要借助影视内容产业力量增强精神含量和科技水平及创意水平,插上文化创意的“翅膀”实现“华丽转身”,使我国经济发展不仅仅是获取经济利益,提高“硬实力”,而且同时具有品牌影响力、价值引导力、精神感染力等软实力,进而取得更强的国际竞争力。
中央领导多次明确提出:谁的传播手段先进、传播能力强大,谁的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就能更广泛地流传,谁就能更有力地影响世界。传播力决定影响力。按照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要求,我国“十二五”期间,要建成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传媒集团,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地位相称的媒体国际传播力。因此,构建和完善现代传播体系,是全国广播电视行业“十二五”时期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
一是创新广播电视新闻宣传体系,大力繁荣传媒主业,不断提高舆论吸引力和引导力。推进广播影视大发展大繁荣,应当着力创新广播电视新闻宣传体系。在当今多媒体竞争时代,受众结构、受众需求和受众选择发生了显著变化。要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基础上,着力创新广播电视新闻宣传体系,全面贯彻“三贴近”原则,不断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引导力,进一步提高新闻宣传的公信力。
二是创新广播影视艺术生产体系,大力繁荣内容创作,不断提高原创力和感染力。广播影视艺术创作应自觉遵循精神文明建设规律、艺术创作规律和大众接受规律,紧紧贴近时代脉搏,深刻反映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深刻反映社会本质和时代精神,从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的结合点入手,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唱响主旋律,提倡多样化,贯彻“三贴近”原则,坚持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坚持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创作道路。大力实施精品工程和品牌战略,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扶持内容原创生产;加大内容研发力度,培养创意人才,提高原创能力;完善艺术创作激励机制和内容评价机制,完善提高质量、促进繁荣的资助、评奖、推广、评论机制,为出精品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创新广播影视科技发展体系,大力推广数字化新技术,不断提高传播覆盖力。广播电视是内容和载体的有效统一。广播电视台负责节目的采编、制作、播出,广播电视网负责节目的传输、覆盖和用户服务,是广播电视节目进入家家户户的桥梁和纽带,两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广播电视传播体系。同时,我国已建成了针对城市、农村、山区等不同地区,针对电视机、收音机、手机、车载等不同终端的,无线、有线、卫星、互联网等多种技术手段并用的广播电视现代传播体系。“十二五”期间,将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遵循各种传输手段的传播规律,统筹兼顾,明确定位,有序竞争,共赢发展,在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基础上,着眼于高速、高清、互动、便携、移动等新业务、新业态、新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十二五”期间,我国还将从占领文化传播制高点的高度出发,以数字化为龙头,运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媒体,运用高新技术发展新兴媒体,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互联网络等各种传播手段,加快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安全可靠的广播影视传播体系。将大力加强数字高清节目制播能力建设,加强内容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构建以数字节目内容资源为核心的台内制播网络体系;将加快大中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双向化改造,大力开发网络业务,推动有线电视向双向交互、大容量、多功能发展,使有线数字电视成为“三网融合”和城市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撑平台;将采用数字与模拟电视同步播出的方式,建立无线数字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营体系;将立足自主创新、立足民族工业,充分发挥系统优势,积极加强与电信等行业合作;将加强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加快构建多层次的数字电影放映体系和发行管理体系,抓紧实施资料影片数字化修护工程,完善数字电影分发管理平台和电影数字节目库;将大力发展新兴媒体,统筹有线、无线、卫星、互联网等各种传播手段,大力发展网络广播、网络电视和通信方式的手机电视,积极稳妥发展IP电视,使广播影视节目通过多种网络传入千家万户。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着力推进“三网融合”,加强技术创新、体制创新、服务创新,促进有线电视网由小网变大网、模拟变数字、单向变双向、标清变高清、事业变企业、由看电视变成用电视。
一是加快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国家将按照统一部署,大力推进宽带接入等综合服务,努力实现有线网络的战略转型;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努力构建NGB传输网络、NGB业务平台、NGB管理系统,实现广播电视网络业务跨地区的互通、交换和节目资源的共享,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全方位服务;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组建NGB技术和产业联盟,对重大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加快产业化进程,形成合作共赢、良性发展的产业格局。
二是加快有线网络整合和事转企步伐,抓紧推进网络整合。首先是始终坚持行政推动、市场运作、存量保值、增量分成的原则,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地市、县的实际利益,推动省、地市、县三级贯通、共同发展。其次是采取股份制方式,省、地市、县共同协商,确定资产评估标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共同塑造和培育自主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格的市场主体。第三是坚持业务发展与网络整合并重并举的原则,业务发展与网络整合相互促进,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影响有线网络的快速发展。将按照“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要求,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股份制改造等市场手段,尽快形成有线电视网参与“三网融合”的市场主体,提高有线网络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逐步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联合发展的新格局。
三是加快新业态开发,切实提升有线电视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用户的需求是有线电视发展的不竭动力。以人为本、用户至上,是有线电视服务的基本要求。我们要在推进数字化转换、双向化改造和网络整合的同时,把满足用户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开发服务新业态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升内容丰富度、图像清晰度、用户体验度和价格实惠度;将加强服务新业态开发,推动融合创新和本地化服务;将加强对物联网等新兴产业技术的融合研发,大力开发高清电视、视频点播、电子政务、银行支付、民生信息、电视通话、宽带接入、家庭智能化等多种新业务,使有线数字电视真正成为家家户户人人享用的多媒体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多元多变的精神文化和信息需求,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和社会信息化、家庭信息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按照中央的有关战略部署,深化广播影视体制改革,推动广播影视体制机制改革在重点领域取得进展。
一是改革广播影视行政管理体制。大力加强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宏观调控力;要适应党和国家执政理念的转变和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强化导向把握、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内部运营和管理机制,整合广电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发展活力;加快广播影视法制建设,逐步建立广播影视法律法规体系,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实施有效的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加强广播影视政策研究,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促进、调控和保障作用,促进广播影视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创新广播影视现代产业机制,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要按照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大力推进广播影视企业改制,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骨干企业,使之真正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鼓励和支持广播影视企业集团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打破条块分割、区域封锁和单一经营模式,实现跨媒体、跨行业、跨区域经营;加快实施重大广播影视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在电影、动画、电视剧、娱乐节目等领域大力扶持广播影视重大项目、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促进广播影视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三是完善影视产业投融资机制。加大金融支持,运用金融工具推进影视产业发展。首先应突出对贷款的运用,鼓励商业银行对影视企业发放贷款,通过境内外银团贷款、内保外贷等形式支持影视企业做强做大;支持保险机构开办影视企业境外股权投资保险,建立影视企业发展的风险缓释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对影视企业实行综合授信和配套金融服务。其次,应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影视企业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支持影视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方式融资;鼓励上市影视企业以股权、现金等为发展壮大的支付手段;积极推动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影视产业,鼓励设立影视产业主题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形式进入影视产业特别是传统影视行业。同时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使产业基金成为影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推动力量。要积极发展影视产业产权交易机构,使其成为影视产业战略性重组的基础平台。鼓励设立影视产业产权交易机构,或依托现有产权交易机构开设影视产业交易板块,推动各交易机构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信息发布渠道、统一交易规则,充分发挥其信息平台、交易平台、融资平台的功能,构建全国性的影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实现影视产业生产要素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乃至跨国界流动和配置。
“十二五”期间,中国在海外传播和文化推广的联动上,将以更加国际化的视野,加大“走出去”的力度,综合运用国际先进电视制作理念与技术成果,实现影视制作的高水准、高效益,使中国的影视作品能够在海外传播、销售和推广,并通过其他综艺节目制作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带动相关海外传播、销售和推广,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中国的影视产业将进一步突出体现“传承中华文明、服务全球华人”的宗旨,全面实现“国际化、民族化、主流化”的追求,增强节目的时代感、动态感和海外新生代华人的亲密感,逐步搭建国际一流影视媒体的传播平台,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中国媒体在国际媒体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提高我国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将中国的影视传媒打造成与国际知名媒体并驾齐驱的传媒体系。具体地说,将加强中国电视长城平台建设,扩大电视频道和电视节目在海外的落地;注重新媒体技术的应用,加强音视频网站建设,增强国际传播能力;坚持“以我为主、互惠共赢”的方针,研究制定鼓励出口的奖励机制和政策,鼓励运用多种语言、多种媒体、多种渠道,扩大广播影视海外落地;创新宣传、营销方式和机制,挖掘外宣渠道资源,扶持中国影视在海外的公益性播放,鼓励有条件的广播影视企业与国外机构开展合作,积极吸纳对象国广电人才和资金,以市场化、产业化手段逐步加强针对对象国的节目制作,打造“世界眼光、中国特色”的中国广播影视优秀品牌,将我国广电资源优势转换为市场竞争优势。